《關於最佳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是2023年8月18日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最佳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3年8月18日
- 發布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
- 文號:建房〔2023〕52號
《關於最佳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是2023年8月18日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檔案。
《關於最佳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是2023年8月18日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檔案。檔案全文關於最佳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委...
濱州市促進房地產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 一、最佳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
1、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一)借款人首次...
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
嚴格執行《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的規定。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貸款,其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但...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等檔案,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住房認定...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第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一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供應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第十二條 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劃撥土地後...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受託銀行應簽訂承辦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金融業務協定,明確雙方職責,委託貸款手續費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則上應自主完成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審批和貸款核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他表示,由於國內不同地區具體情況不同,因此各地建行在制定第二套住房貸款細則時,會結合當地情況作適當調整,實施標準不能“一刀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9月27日共同發布了《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對商業性房...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在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套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在項目出讓條件中,明確配套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總面積、單套建築面積、套數、套型比列、建設...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設交通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貸款所購買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在接受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人信用狀況予以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再將相關信息及時...
第一條 為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支持城鎮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
(一)提高最高貸款額度。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現行60萬元調整至70萬元。(二)調整房屋套數認定方式。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報告住房貸款記錄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
商業銀行接受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人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號碼、購房套數、貸款金額、貸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