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動園區項目建設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

關於推動園區項目建設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

《關於推動園區項目建設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是為全面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園區項目建設促進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結合唐山市實際,提出的意見。

該措施於2023年3月23日由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動園區項目建設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3年3月23日
  • 發布單位: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通知,全文內容,

印發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推動園區項目建設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唐政辦字〔2023〕3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關於推動園區項目建設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16屆第2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3日

全文內容

關於推動園區項目建設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園區項目建設促進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範圍
省級及以上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保稅區,以及國家和省批覆設立的各類新區、示範區(以下統稱園區)範圍內的投資建設項目(不含住宅類房地產)。
二、具體措施
(一)強化政府前期統籌
1.有序開展土地儲備,完善土地前期整理。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收儲、統一開發、統一供應”要求,各縣(市、區)應根據城市建設發展和土地市場調控的需要,科學制定年度土地儲備計畫,優先儲備空閒、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設用地。按照儲備地塊的規劃,先行組織完成區域評估,提前完成場地平整,實現項目動工開發所具備的基本條件。規範開展土地徵收,縣級最佳化土地組卷報批程式,組卷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月;市級壓縮審查時限,審查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開闢園區建設項目用地綠色通道,實行即來即審,保障園區項目建設需求。同時,各地財政部門要從已供應儲備土地產生的出讓收入、計提的國有土地收益基金等多渠道保障園區內土地儲備項目的資金需求。〔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2.落實用地指標激勵機制,推動重點區域、重點項目建設。制定用地指標激勵辦法,細化激勵指標,對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園區內重點發展區域、重點支持產業和急需開工重大項目所需土地指標給予傾斜保障。統籌“增存掛鈎”核算計畫指標,集中向省級以上開發區、省市重點項目傾斜,優先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省級主導產業和省重點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3.加快編制形成“ 一張藍圖”,加強“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強化發展規劃統領作用,構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在“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基礎上,完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鄉鎮國土空間總規劃,發揮規劃引領作用。統籌布局各類市政基礎設施,推進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完成市政工程、地下空間等各類專項規劃,形成“一張藍圖”。完善業務協同平台,建立規劃信息查詢制度,實現規劃體系、空間布局、基礎數據、技術標準、信息平台、管理機制有機統一,推進數據信息開放共享。〔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市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4.全面落實項目前期策劃生成,提速項目建設。加強前期服務指導,強化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建立省、市重點項目儲備庫,實行滾動管理機制。各縣(市、區)要明確項目前期服務的部門職責,細化辦理流程、協調模式和運行規則,各部門依據職責分別提出項目規劃條件、建設要求、審批事項清單等,形成完善的項目策劃生成機制。同時,針對項目選址、環境影響、抗震防設和安全生產等建設條件和要求,指導意向投資主體及時知曉項目建設要求,保障項目落地實施,減少後續審批階段跨度用時。〔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5.拓展區域評估範圍,強化成果套用。各縣(市、區)對園區內各類評估評價應評盡評,並及時對外公布區域評估成果,明確適用情形。規划水資源論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節能評估、環境影響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考古調查勘探、氣候可行性論證、水土保持區域評估成果直接共享復用,區域內項目不再進行單項評估評價。未列入節能審查目錄的項目,區域節能評估報告直接共享復用,不再進行單項評估評價。符合規劃環評結論的建設項目,可與規劃環評共享區域環境質量、污染源調查等資料,簡化選址符合性分析、總量控制要求、配套基礎設施可行性等內容。〔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行政審批局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二)規範審批關聯事項
6.最佳化工程規劃管理,提高規委會審議審查時效。工程設計方案服務協同壓縮至5個工作日,工程設計方案聯合審查壓縮至2個工作日;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不再單獨組織設計方案審查。將召開規委會納入項目建設全流程管理,推動規委會召開時間與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查緊密銜接。通過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服務協同審查(含專家評審、公示公告及聽證會)後,需上報規委會審議的項目相關材料在3個工作日內提交至規委會辦公室,規委會辦公室第一時間提請召開規委會。同時,規委會召開時間調整為上報會議方案後一周內召開或根據需要適時召開,切實壓減規劃階段辦理時間。〔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7.推行項目前期服務一體化或項目總承包招標方式。將項目可研、勘查、設計等前期服務項目作為整體項目招標,或採用工程總承包招標模式(EPC),壓縮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同專業間銜接時間。〔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8.調整費用繳納方式和標準,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在招投標領域,大力推行保函(保險)在投標、履約、工程質量保證金繳納中的套用,企業可以以保函(保險)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工程質量保證金可採用多種形式交納,方便企業投標。投標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採用銀行匯票、銀行電匯、支票、銀行保函及保證保險任一形式提交。鼓勵招標人對簡單小額項目不再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減輕企業資金周轉壓力。各縣(市、區)可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標準範圍內,研究提出本地徵收標準,經市政府同意後,由市財政局上報省財政廳,經省財政廳審核報省政府批准後執行。各縣(市、區)確需減免、緩徵、停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經市政府同意後,由市財政局向省財政廳提出申請,經省政府審核後,報省政府批准。〔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行政審批局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9.推進“多測合一”,設定中介服務和技術性審查時長。將項目建設中涉及的測繪業務進行整合,實現全流程“多測合一”和成果共享。統一測繪技術標準和規則,推進測繪成果共享,提升審批效率。工程設施設計、地質勘察、項目諮詢、圖紙審查類中介服務時限,分別不超過30、30、20、12個工作日,在簽訂項目契約時予以落實。納入審批環節、由政府部門委託第三方開展的技術性審查服務出具結論時限一般不超過15個工作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評審和設計方案專家評審出具結論時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責任單位: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10.簡化園區項目報審程式。園區項目報審過程中,需省級或市級審批的事項,除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一律不再經由下級部門初審轉報,項目單位直報終審部門。〔責任單位: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三)簡化重點環節審批手續
11.調整環評和人防審批時序、範圍。將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與施工許可並聯實施,不作為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項目開工建設前應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防空地下室建設審批由工程規劃許可前調整至施工許可前。物流項目中的物流倉庫等生產用房、輔助生產用房,不再配建防空地下室。〔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人防辦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12.規範國家安全審查。國家安全機關應明確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審查區域範圍。在前期策劃生成進行選址、工程設計方案服務協同和方案審查時,應先確定項目是否處於審查範圍;審查範圍內的項目在審批過程中,應申請國家安全事項審查;不處於審查範圍內的重要敏感項目在審批過程中需徵求國家安全部門意見,其他一般性項目不需徵求國家安全部門意見。〔責任單位:市國家安全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13.擴大施工許可豁免範圍。工程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低層一般性工業廠房工程可不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既有建築進行不涉及主體或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以及進行不包括建築裝修內容的建築裝飾工程,建設單位(產權人或使用人)承諾後可不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14.拓寬驗收確權方式。對已滿足使用功能、符合項目整體質量安全要求、達到安全使用條件的建設工程,允許項目單位根據需要申請單體或分期工程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相關部門出具備案證明並辦理相應不動產登記手續。〔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國家安全局、市人防辦、市行政審批局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四)擴大園區自主權
15.支持園區按需擴區。對已實現產業高度聚集,原開發區範圍內土地已基本開發利用完畢,土地集約利用程度在同類型開發區中排在前三分之二,符合園區擴區相關條件的,市級主管部門將靠前服務,指導開展擴區組卷申報工作。同時,市級主管部門及時組織開展園區擴區需求調查摸底,對符合申報擴區的園區,主動對接省有關部門爭取儘快獲批。〔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16.落實園區管理許可權。在不突破國家現行產業準入政策的前提下,園區根據自身功能定位,自主制定產業準入標準和目錄。充分賦予園區管理機構建設項目相關的審批許可權,已賦予園區的管理許可權,各地各部門不得變相截留或收回。各園區應設立辦事大廳或辦事視窗,強化審批服務領辦、代辦、幫辦等工作機制。高新技術開發區、曹妃甸經濟開發區等國家級開發區要根據建設需求積極爭取並承接省級行政審批許可權,特別是與項目建設相關的審批許可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17.推行首違不罰包容性執法。省市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項目單位和施工單位首次發生無主觀故意、情節輕微且未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危害的違法行為,以警示教育、限期整改為主,免予行政處罰。〔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專班,把支持工業產業項目發展建設作為提升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市直各部門要加強統籌、形成合力,強化業務指導,加快推動促進工業產業項目發展的政策落地。
(二)強化督導考核。建立定期督導檢查機制,對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並將項目建設政策落實情況列入市政府年度重點督查內容,定期通報並公開工作進展和成效,確保各級各部門充分利用好支持產業發展的政策舉措。
(三)建立反饋機制。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要及時總結支持工業產業項目發展的政策舉措、項目審批用時等情況,每月25日前報送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要深入剖析典型做法、總結成功經驗,適時在全市推廣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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