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動“工業上樓”打造“智造空間”的若干措施

《關於推動“工業上樓”打造“智造空間”的若干措施》是為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構建本市“2+(3+6)+(4+5)”現代化產業體系,堅持“四個論英雄”,適應現代產業新形態,以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為方向,推動輕生產、低噪音、環保型企業“工業上樓”,支持各類經營主體建設3000萬平方米“智造空間”,湧現一批科技含量高、核心競爭力強的獨角獸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具有標桿示範意義的世界一流企業,成為工業增長的新動能、新引擎,全力推進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制訂的措施。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9月19日印發,自2023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1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動“工業上樓”打造“智造空間”的若干措施
  • 印發機關: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3年9月19日
  • 發文字號:滬府辦規〔2023〕21號
  • 實施日期:2023年9月20日
  • 有效期至:2028年9月19日
印發信息,措施全文,

印發信息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工業上樓”打造“智造空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滬府辦規〔2023〕2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推動“工業上樓”打造“智造空間”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9月19日

措施全文

關於推動“工業上樓”打造“智造空間”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構建本市“2+(3+6)+(4+5)”現代化產業體系,堅持“四個論英雄”,適應現代產業新形態,以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為方向,推動輕生產、低噪音、環保型企業“工業上樓”,支持各類經營主體建設3000萬平方米“智造空間”,湧現一批科技含量高、核心競爭力強的獨角獸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具有標桿示範意義的世界一流企業,成為工業增長的新動能、新引擎,全力推進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制訂如下措施:
  一、最佳化規劃調整環節
  落實規劃彈性管理要求,由各區主管部門對“智造空間”項目進行帶方案審批,並明確產業準入、功能建設和運行管理等三方面要求。充分尊重產業規律和經營主體意願,確定項目容積率和建築高度。根據本市區域規劃要求,結合“產業地圖”,對容積率和建築高度需要調整的項目,由各區按照實施深化管理要求和程式執行。對存量工業用地提升容積率的項目,免於補繳土地價款。
  二、推出產業綜合用地
  項目適用產業綜合用地(M0)政策,允許混合配置工業、研發、倉儲、公共服務配套用途等功能,其中主導功能以工業、工業和研發混合為主。關於符合分割轉讓要求的項目,分割轉讓方案由各區初審後,上報市級部門審核。創新落實國家關於企業自用危險化學品倉庫建設的相關標準,引入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倉儲物流專業單位為企業提供集中倉儲、統一配送服務。製造業企業在符合環保、消防、安全等要求下,可入駐開展生產製造。
  三、強化資金支持
  (一)財政支持。對經認定的優質項目,按照開發建設投資總額(不含土地購置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市級獎勵資金通過專項轉移支付方式下達至各區,並由各區組織實施。
  (二)國企支持。市、區聯動,推動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盤活利用存量土地,共同盤活、規劃、建設。建設成效納入國有企業考核正向激勵事項範圍。
  (三)金融支持。鼓勵商業銀行通過銀團貸款、專項貸款等方式支持項目建設,降低項目融資成本。鼓勵上海園區高質量發展基金、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支持項目建設。
  四、整合要素激勵
  項目投入使用3年內,鼓勵各區給予入駐製造業企業租金補貼,補貼基準參照項目所在區域同類型物業租金水平。將符合本市重點產業發展導向的優質製造業企業列為本市人才引進重點機構,充分運用本市梯度化人才引進政策體系,為項目用人單位吸引、集聚各類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五、落實精準管理
  加強項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各區堅持工業屬性,嚴格方案審批准入,嚴格實施全過程監管,嚴防後續用途轉變和“炒樓”“炒地”行為,確保新增空間用於發展實體經濟、支持工業發展、促進產業升級。積極穩妥推進“工業上樓”,合理確定相關產業目錄和建設項目,避免一哄而上、盲目建設。守牢安全底線,壓實項目開發運營主體和屬地的安全責任,做好項目及周邊區域的交通、電力、排水等基礎設施保障,嚴控源頭風險和日常安全隱患,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成立由經濟信息化、規劃資源、財政、國資、發展改革、市場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管理、應急、消防、金融、綠化市容、水務等部門組成的工作專班,並落實部門責任,強化市、區聯動,開闢綠色通道,加大宣傳力度,打響“智造空間”品牌,創造更多上海標準和上海範式,營造堅定發展製造業的社會氛圍。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項目推進、審核認定等工作,細化工作目標和任務節點,完善配套細則、建築標準、產業目錄等,確保政策措施有效落地,推動項目拿地即開工、建成即投產。各區、各部門按照職能負責落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資源局及時作好評估,完善各項措施。
  本措施自2023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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