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水利部印發《關於強化水利體制機製法治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強化水利體制機製法治管理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水利部
2022年1月,水利部印發《關於強化水利體制機製法治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2022年1月,水利部印發《關於強化水利體制機製法治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內容解讀《指導意見》指出,強化體制機製法治管理是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強化水利體制機製法治管理,推進工程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構建推動水利...
2021年,水利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和關於治水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把強化水利體制機製法治管理作為推動新...
20.推進標準化管理工作。強化工作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年底前實現標準化管理的大中型水庫、大中型水閘和3級以上堤防達到“十四五”總任務的70%以上。通過省級、流域級標準化管理評價的,鼓勵申報水利部評價。水利部制定小型水庫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積極開展小型水庫標準化管理評價。六、完善水利工程運行管理體制機製法治 2...
為依據,分為綜合性檔案、加快水行政管理職能轉變、推進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水權制度和水價機制、加強水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建立嚴格的河湖管理與保護制度、完善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深化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創新農村水利發展機制、健全基層水利管理體制機制、強化水利法治建設和科技創新等11部分。
《指導意見》明確了加快推進省級水網建設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到2025年,省級水網建設規劃體系全面建立,水網工程建設取得積極進展,水利基礎設施薄弱環節建設得到加強,水資源集約節約安全利用水平得到提高,體制機製法治進一步健全,初步形成一批可借鑑、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到2035年,省級水網體系基本建成,水旱災害防禦...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治水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強化河湖長制的決策部署,按照2023年全國水利工作會議工作部署,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強化體制機製法治管理,嚴格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
各區縣(自治縣)水利(水務)局、財政局,萬盛經開區水務局、財政局:為進一步加強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保證工程正常運行,充分發揮工程效益,根據水利部、財政部《關於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水建管〔2013〕16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檔案全文 一、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
2022年9月,為貫徹落實《水利部關於強化流域治理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升流域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水利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強化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工作的意見》。主要內容 《意見》要求,強化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和...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治水的重要論述精神,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任務、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要求,以提升執法質量和效能為目標,積極穩妥推進水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壓實水行政執法主體責任,提高水行政執法隊伍能力素質,規範水行政執法行為,完善水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持續加強行業監管,強化...
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和關於治水重要論述精神,按照2024年全國水利工作會議部署,以提升水資源最佳化配置能力、江河湖泊生態保護治理能力為重點,從持續復甦河湖生態環境、不斷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全面推進國家水網建設、大力推進調水管理信息化建設、不斷完善調水管理體制機製法治體系和縱深推進...
3 加快各類水利項目建設 4 建立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5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體制機制 6 保障水利建設管理資金投入 7 加強對水利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基本信息 編輯 語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豫政...
社會資本參與或受益主體自主建設的,按照“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落實工程所有權和使用權,依法享有繼承、轉讓(租)、抵押等權益。積極探索農田水利設施股權量化、農民公平受益等改革,增加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性收益,促進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14.盤活工程資產。完善資產評估制度,建立農田水利...
(水利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參與)嚴格控制小水電開發。嚴格控制長江幹流及主要支流小水電、引水式水電開發。沿江11省市組織開展摸底排查,科學評估,建立台賬,實施分類清理整頓,依法退出涉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或緩衝區、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進行必要的生態修復。全面整改審批手續不全、...
(六)農田水利管理改革不斷深化。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五部委部署了縣級農田水利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強化規劃對項目和資金安排的指導作用,全面推行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競爭立項、民眾參與、績效考核、獎優罰劣”等新機制。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關於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
指導信用評價機構完善信用評價標準和程式,加強對信用評價的全鏈條全流程監管,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評價體系。進一步加強“重點關注名單”“黑名單”管理,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六、大力完善水利建設體制機製法治 16.強化流域管理機構水利建設管理職能。堅持流域系統觀念,明確流域管理機構在水利工程建設協調指導、監督檢查...
在國家法官學院舉辦廉政監察員培訓班,提高廉政監察員履職能力,督促廉政監察員依法履職、有效履職。(二)著力解決“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不嚴”問題 深入整治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組織召開全國法院跨域立案訴訟服務試點工作培訓會,確定7個高級法院、7箇中級法院開展試點,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務部制定《關於...
2023年,水利部出台《關於加快推動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內容 指導意見明確,力爭通過3至5年時間,初步形成體系布局完善、設施集約安全、管護規範專業、服務優質高效的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格局。到2035年,農村供水工程體系、良性運行的管護機制進一步完善,基本實現農村供水現代化。指導意見同時明確了五項重點任務...
2023年,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非常規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內容解讀 《指導意見》指出,要堅持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統籌考慮各地區水資源稟賦、承載能力與發展需求,堅持將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以強化配置管理、...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小型水利工程管護,確保長期發揮效益,根據水利部、財政部《關於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按照省、市關於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統一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如下實施方案。一、改革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
(四)推進農村社區法治建設。加強農村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等法治機構建設,指導農村社區開展各項法治工作,探索整合農村社區層面法治力量,加強農村社區法律援助工作,推動法治工作網路、機制和人員向農村社區延伸,推進覆蓋農村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
認真落實用水指標動態調劑、水權交易、水價改革、重點工程運行效果評估、用水管控與節水激勵、河湖保護等管理辦法和全省水利工程建設資金獎補辦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水利項目和資金申報指導意見,為“四抓一打通”提供法治保障。建立“四抓一打通”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積極承接引洮供水等重大項目配套...
到2035年,水利風景區總體布局進一步最佳化,發展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綜合效益顯著增強。《指導意見》提出,在完善水利風景區總體布局方面,要推動水利風景區風光帶和集群發展,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國家水利風景區;在加強水利風景區保護與利用方面,要提升文化內涵,完善水利風景區綠色安全服務設施,提升智慧服務水平;在強化...
《關於復甦河湖生態環境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是於2021年12月由水利部印發的檔案。檔案要求 《指導意見》指出,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須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提升水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
《山西省推行水務產業一體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是省水利廳聯合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生態廳、省農業廳向各市人民政府於2023年1月印發實施的指導意見。主要內容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統籌推進“五水綜改”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晉辦發〔2021〕30號)要求,並經報請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廳...
當前,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水庫大壩安全和“十四五”時期解決防汛薄弱環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緊緊圍繞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壓實小型水庫管理各方責任,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強化部門監管,建立切實有效的大壩安全管理制度體系,修訂《辦法》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對新時期...
監管體制機制有待完善,監管隊伍力量不足、手段落後,監測體系不健全、設施覆蓋率不高、能力不強。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尚未全面完成,河湖岸線管控、河道采砂監管任務複雜艱巨。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監管還有待強化,還需推進監管常態化、規範化、法治化建設,全面提升涉水事務監管能力和水平。“十四五”時期,西雙版納州水安全...
開展現代化監管體系建設、深化水利重點領域改革和強化依法治水管水等方面入手,著力解決水利發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巴中市結合實際編制了《巴中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提出了“十四五”及今後一個時期水安全保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總體布局、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為指導...
北京市委市政府先後出台了《關於加強河湖生態環境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北京市實施河湖生態環境管理“河長制”工作方案》。海淀區作為水利部第一批河湖管護體制機制創新試點,於2015年起先行探索區-鎮兩級“河長制”,落實“河長”及其工作職責,編制管理考核標準和工作檯賬,設立專項經費並與考核結果直接掛鈎。通過“...
第四十二條 對節水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第四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用水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有關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一)進入現場開展檢查,調查了解有關情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