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市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水利“四抓一打通”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1〕119號)精神,進一步最佳化全市水資源配置,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益,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水利支撐,現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以下簡稱“四水四定”)的要求,以推動全市水利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抓續建、抓配套、抓更新、抓改造、打通最後一公里,用好現有水資源”(以下簡稱“四抓一打通”)為方向,聚焦全市水資源、水工程、水災害、水生態、水管理等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推進水利補短板、強監管和改革創新,構建協同高效的現代水治理體系,為建設幸福美好新天水提供堅強的水利支撐。
二、目標任務
以提升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對全市水利工程進行體檢會診和評估論證,通過推進工程抓續建,鞏固拓展抓配套,提質增效抓更新,最佳化提升抓改造,積極構建全市供水網路體系;聚焦鄉村振興、產業發展、民生改善,全面摸排供水現狀,挖掘供水潛力,完善配套設施,打通供水“最後一公里”,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抓續建。統籌已建、在建和新建水利項目,加快發揮工程效益。深度挖掘天水城區引洮供水等已建工程供水指標及供水能力,進一步擴容增效,充分發揮工程效益;加快曲溪城鄉供水等在建工程建設進度,及早投入運行;抓好天水市東北部城鄉供水等工程前期工作,推動儘早落地實施。
——抓配套。加快引洮二期天水城鄉配套等工程建設,進一步促進工程達產達效。通過實施水庫、淤地壩項目,完善調蓄配套設施,延伸供水網路體系。
——抓更新。針對部分已建水利工程年久失修、設備老化等問題,系統開展城市與農村供水工程聯網更新和提標改造,消除隱患、補強弱項,有效恢復工程功能。
——抓改造。搶抓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的機遇,謀劃實施引洮向武山縣城區及洛門鎮區、甘谷縣城區及周邊鄉鎮、三陽新區供水等工程,達到規模擴容、提標增效、功能轉化,提高供水保障程度。
到2025年,全市水利“四抓一打通”取得階段性進展,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城鄉供水、曲溪供水等重點水利工程輸配水體系基本建成,重點河流、重點河段防洪減災體系進一步完善,河湖水生態環境持續好轉,水利投融資等重點領域改革取得突破,水利智慧化水平明顯提升。到2035年,全市水利“最後一公里”問題得到解決,區域性水網體系建立,現代化水安全保障網路建成,重點河流防洪減災體系完善,美麗健康的河湖水生態系統和現代水治理體系建成。
三、建立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體系
(一)最佳化水資源配置格局。一是管住“水袋子”。根據流域、區域水資源特點,統籌地表水與地下水、本地水與外調水、常規水與非常規水,科學合理配置水資源,提升配置效率。強化水資源監管,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細化實化“四水四定”舉措。加強水資源計量監測能力建設,推進水資源精細化管理,2025年前,重要河流控制斷面和規模以上取水口全面實現線上監測。依據全省水資源承載能力分區管控體系,開展涉及我市渭河、嘉陵江流域水資源承載能力綜合評估。大力實施深度節水控水行動,以節約用水擴大發展空間。二是建好“水盆子”。依託骨幹水網工程體系,在管好用好現有調蓄設施的基礎上,因地制宜謀劃建設一批高質量調蓄設施。力爭2025年前建設2座中型水庫、2座小型水庫(調蓄池),有效提升水資源調蓄能力和抗旱應急供水能力。2035年前,持續推進調蓄設施建設,基本解決調蓄能力不足問題。三是盤活“水指標”。嚴格取水許可管理,以紅線指標為約束,結合實際用水,推進轄區內水利工程取用水指標動態調劑。全面最佳化水資源配置格局,加強引洮供水、曲溪供水等重大水利工程水量指標的統籌管理與使用,及時調整最佳化水資源配置區域和方向。各縣區政府要加強本區域用水指標清理核算,在取用水控制指標內,通過節水措施減少用水的應及時退減取水指標,為本縣區新建工程騰出指標空間。加強缺水縣區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依據國家和省上對渭河水量分配指標,管好用好渭河水。四是完善“水網路”。準確把握全市未來水資源供求趨勢,科學謀劃建設一批重大水資源配置工程。建成引洮供水二期配套、曲溪城鄉供水等骨幹水網工程,加快推進天水市東北部城鄉供水、清水湯浴水庫等區域供水工程,積極配合做好白龍江引水工程方案最佳化論證,加快構建“一橫六縱、三源八庫、四水統籌、多源互濟”(一橫六縱:即橫穿天水東西向的白龍江引水工程總幹線和曲溪城鄉供水工程、天水城區引洮供水工程、引洮二期配套武山供水工程、引洮二期配套甘谷供水工程、引洮二期配套秦安供水工程、天水市東北部城鄉供水工程;三源八庫:即白龍江水、洮河水、本地水和曲溪水庫、富川水庫、關峽水庫、高橋頭水庫、紅崖河水庫、花園水庫、龍台水庫、白龍江引水調蓄庫群;四水統籌:即外調水、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規水;多源互濟:即引洮水源、引白龍江水源、曲溪水源等)的大水格線局。
(二)推進重點水利工程提質增效。一是最佳化工程功能。加快市區、縣城供水工程建設,構建“雙水源”保障體系,充分發揮已建水庫綜合利用功能。二是完善配套體系。加快推進引洮供水二期配套、曲溪城鄉供水工程建設,完善供水網路,拓展供水功能。圍繞富川、關峽等一批已建小型水庫,加快實施配套管網建設,保障城鄉生產生活用水。三是提升工程效益。在保障城鄉生活等基本用水的前提下,運用市場化手段,引導水資源向特色產業和現代農業等高效集約行業配置。
(三)著力完善區域性防洪減災體系。補齊防洪體系短板弱項,加快實施渭河天水段、榜沙河、葫蘆河等河流主要支流及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進一步查漏補缺,推進河流系統化治理。開展縣區防洪減災能力建設和防洪標準覆核,適時開展提標建設。推進重點山洪溝道治理,鞏固提升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監測預警能力。實施東峽、石峽等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定期開展水庫安全鑑定,形成保障工程安全運行的長效機制。提升洪水災害預防能力,制定超標準洪水、水工程應急搶險和水庫調度等方案預案,開展山洪災害防禦預案修編,健全河流、城市防洪預案體系,加強防汛培訓宣傳和實戰演練,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四)加強灌區現代化建設與改造。完善灌區骨幹水網系統,建成引洮供水二期配套農業灌溉工程,實施渭濟、永濟、南河等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對灌溉渠系“卡脖子”段實施改造,對有條件的灌區積極推進管道化輸水,適時開展其他中小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推進灌區末級渠系、田間工程配套和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設,疏通田間“毛細血管”。圍繞特色農業、庭院經濟,實施一批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壩、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逐步完善農村水網體系。結合發展現代絲路寒旱農業,以高標準農田建設為依託,以土地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為基礎,大力推進高效節水灌溉。完善取水計量設施,加強農業用水精細化管理,提升農業用水效率和效益。
(五)提高農村供水保障水平。一是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積極推進城市與農村供水工程聯網改造,向城鄉結合部、郊區延伸供水,擴展城市供水範圍。以城鄉“同網、同質、同價、同服務”為方向,通過對農村供水水廠擴容、提標制水工藝、改造老舊管網、科學定價收費、提升供水服務保障等舉措,穩步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二是推進工程規模化。實施農村水源保障工程,承接已建、在建和“十四五”期間規劃建設的城鄉骨幹水源和重點供水工程,按照“建大、並中、減小”要求,配套建設水廠、調蓄設施,有效減少單村供水工程和依靠水窖、小電井等方式供水人口數量,加大集中供水保障力度,進一步釋放規模化潛在效益。三是推進管理智慧化。按照精準控制、智慧型調配、自動預警等要求,推進“千噸萬人”供水工程水量、水質、水壓等關鍵參數線上監測及主要供水設施設備實時監控,加快供水自動化監控系統建設。有條件的縣區,要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技術,開發全面感知、實時傳輸、數據分析和智慧套用系統,落實預報、預警、預演、預案等“四預”措施。
(六)加強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因地制宜實施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整治、小流域綜合治理、生態清潔小流域和黃土高原地區淤地壩建設等工程。分區施策推進綜合治理,加強西漢水等重要江河源頭區生態保護與修復,強化水土流失預防保護。圍繞渭河水土流失重點區域,實施以支流為骨架、以小流域為單元的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七)開展水生態修復治理。一是推進重點河流修復與治理。推進渭河天水流域水生態治理,努力將其建設成為全省黃河治理保護示範性流域。配合省水利廳完成重點河湖生態流量確定,持續推進河湖生態流量管理。二是梯次推進水美鄉村建設。圍繞鄉村宜居宜業,立足鄉村河流特點和保護治理需要,開展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按照水利部關於申報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綜合整治試點縣的有關要求,支持秦州區、張家川縣通過省級遴選,列入全國試點縣名單。三是實施地下水超採區治理。嚴格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完成市、縣區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指標和地下水水位管控指標分解,配合省水利廳完成新一輪地下水超採區劃定工作。完善全市地下水超採區治理方案,加大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力度,通過高效節水、退減灌溉面積、調整種植結構、水源置換等措施,進一步壓減超採區地下水取水量。綜合施策,系統治理,逐步實現全市地下水採補平衡。
(八)推進“智慧水利”建設。一是加強全面感知監測網建設。以地下水一般超採區為重點,結合地下水“雙控”,加快完善地下水監測站網和重點洪水易發區、流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以下中小河流水文監測體系,努力建成以非農業灌溉用途的河道外取水口、規模以上取水口、大型及中型灌區渠首、農業灌溉機井、調水工程及河道外河湖補水取用水線上監測等為重點的取水口監測計量體系。開展河湖生態流量監測、河湖水域岸線利用及水面面積監測,做好重點河流湖泊飲用水水源水質提升、水土保持監測站點最佳化布局等工作。加強視頻監控、無人機監控等監測手段套用,實現對河流湖泊、水利工程、水治理、水土保持等活動的全覆蓋全流程動態感知。完成與省級水利物聯感知平台、視頻監控平台的全方位對接工作。二是建設涉水業務智慧型套用體系。配合省水利廳開展以渭河天水段沿線為重點的智慧水利專項建設,構建市域內數字孿生流域,推進防洪、水資源管理等方面“預報、預警、預演、預案”功能的智慧水利建設。三是全面推行“網際網路+安全+監管”。加快構建覆蓋水資源管理、河湖長制、水土保持、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水政執法、水利監督等水利業務套用網路,實現水利全業務領域的智慧型化升級。
四、構建協同高效的現代水治理體系
(一)全面加強水法治建設。配合做好《甘肅省水利工程設施管理保護條例》《甘肅省農村飲用水供水管理條例》修訂工作。認真落實用水指標動態調劑、水權交易、水價改革、重點工程運行效果評估、用水管控與節水激勵、河湖保護等管理辦法和全省水利工程建設資金獎補辦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水利項目和資金申報指導意見,為“四抓一打通”提供法治保障。建立“四抓一打通”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積極承接引洮供水等重大項目配套工程審批權下放事宜。加強對違法取用水、侵占河道、河道非法采砂等水利突出問題專項執法,開展重點領域、敏感水域常態化滾動排查整治。加強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強化水利與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建設等部門的聯合執法。
(二)強化涉水事務監管。一是強化水資源監管。深入推進取用水管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開展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落實用水統計調查制度,全面摸清取水口底數。加強水資源監測體系建設,實施水資源監測能力現代化提檔升級,力爭水量、水質及地下水動態監測站點覆蓋重要控制性斷面、城鄉飲用水水源地、主要水功能區、規模以上取水戶和大型灌區,為水資源管理提供基礎支撐。二是強化河湖監管。開展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強化河湖分區管控和用途管制,落實河道采砂屬地管理責任,強化采砂管理。統籌河湖水資源管理、水域岸線管理,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範化和制度化。加大河湖日常巡查監管和執法力度,依託智慧水利建設,完善天水市河湖長制信息平台,加強河湖線上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對重點區域、重點河段和敏感水域進行線上監控。嚴格落實《甘肅省河湖長制督查方案》和河湖長制考核制度。三是強化工程監管。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管,強化前期工作,從源頭上減少工程建成後“曬太陽”情況。積極推廣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管理總承包等建設模式。健全完善中小型水庫、農村飲水、灌區末端等工程運行監管機構和辦法。加強工程投資、質量管理、移民安置、工程驗收等環節全過程監管。在工程建設領域探索實行“多評合一”、“聯合驗收”等新模式。建立水利工程風險隱患清單並動態監管,配合做好水庫(電站)、泵站、水閘、灌區等水利工程安全監管平台管理。四是強化水土保持監管。嚴格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創新監管手段,完善人為水土流失遙感監管常態化機制,加密水土流失監測站網,積極推進“智慧水保”平台建設,加快構建以網際網路+監管模式。建設水土流失監測網路與信息系統,推進水土保持工程“圖斑精細化管理”,實現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和人為水土流失監管全覆蓋。五是強化水安全風險監管。建立水安全風險應對協調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加強風險源防控,建立水安全風險識別和監測預警體系。完善城鄉供水工程應對特大幹旱、突發污染事件等應急保障預案。完善山洪災害監測預警、淤地壩防汛監測預警、汛限水位和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調度運用監督檢查和監督管理等相關制度。
(三)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圍繞規劃計畫、水資源管理、項目建設、農村供水保障等重點領域,分層次、分類型強化人才隊伍建設,特別要加強基層水利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推行“人才+項目”“團隊+項目”方式,為人才成長成才創造機會、搭建平台。以掛職、跟班學習等方式,加強水利系統人才交流培養,為促進水利高質量發展奠定人才基礎。
(四)推進水文化建設和水情教育。一是傳承“水文化”。蒐集整理天水水利史話、區域大事記等資料文獻,開展水利遺產資源調查。積極挖掘武山縣東梁渠建設、紅軍強渡渭河、三陽川灌溉工程等水文化資源和水利設施資源,圍繞重點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展館、陳列沙盤、水工模型等展示展陳設施。結合河湖治理修復、河湖水域岸線整治等,融合推進河湖水文化建設。二是講好“水故事”。加強水文化宣傳教育,發揮水利行業先進人物、先進事跡的示範帶動作用,開展評先選優等活動,開展水利題材文藝作品創作。依託 “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等積極推進水文化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工地,引導民眾知水、節水、護水、親水。
五、深化水利重點領域改革
(一)深入推進水權改革。一是明晰“水權屬”。推進市內跨縣區河流水量分配和地下水管控指標的確定,明晰區域用水權。嚴格取水許可管理,建立覆蓋生活、生產、生態用水的取水管理體系,明確取用水戶水權。開展區域取水許可、分水指標的梳理清算,實現工程、區域、流域之間指標的銜接和閉合,加快形成全市水量指標“點、線、面”一套賬。探索建立閒置用水權認定和處置機制,盤活存量水資源。二是發展“水市場”。探索建立流域、縣區、行業、用戶之間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模式。用水總量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縣區,通過水權交易方式解決新增用水需求。鼓勵取水權人通過節約使用水資源有償轉讓相應取水權,促進用水效率和效益提升。加強水權交易監管,保障水權交易公平性和合法性。
(二)著力推進水價改革。一是加快重點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改革。以引洮供水、曲溪供水等工程為重點,將水價改革作為保障水利工程良性運行的有效抓手,破解水利工程收益難以覆蓋運行成本的難題。完善天水城區引洮供水工程供水價格。積極探索推行兩部制水價,增強水管單位經營積極性和“造血”功能。對社會資本參與投資運營的水利工程,可由項目投資運營主體與用水戶協商定價。二是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完善農業供水計量設施,全面推行計量收費。對於通過土地流轉承包經營,種植產出效益高、水價承受能力強的用水企業,供水水價應率先達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逐步達到完全成本水平。三是深化城鎮供水價格改革。對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制度,科學制定並動態調整用水定額,全面實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對符合產業目錄的高耗水特種行業從高確定水價,倒逼用水主體主動節水。在合理確定用水量前提下,建立以“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核心的定價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運營。
(三)深化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創新重大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職能清晰、權責明確的工程管理體制。以曲溪水庫、花園水庫等中型水庫為重點,建立完善發電、供水、防洪協調機制。嚴格落實項目法人制,新建重點水利項目實行“先建機制、後建工程”新模式,按照建設運行管理一體化原則組建項目法人,提高工程建設和管理水平。深化水管體制改革,釐清工程管理單位社會服務和經營性職能。鼓勵縣區推進水源工程、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一體化建設運營。全面推進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明確工程所有權和使用權,落實管護主體、責任和經費。積極探索管養分離,因地制宜推行政府購買服務、“以大帶小,小小聯合”等水利工程集中管護模式,推動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物業化、專業化和市場化。建立小型水庫良性運行管理體制機制,明確管護責任,探索區域集中管護模式,積極申報全國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樣板縣。深入推進基層水管單位體制改革,嚴格定編定崗定員,基本支出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財政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工程維修養護。
(四)創新水利投融資機制。一是發揮政府投資引導和帶動作用。搶抓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機遇,謀劃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爭取納入全省重點水利建設項目庫和“資金池”。積極爭取省級水利資金“以獎代補”覆蓋範圍,加大獎勵力度。鼓勵縣區積極申報水利領域專項債資金,爭取以專項債作為資本金開展“債貸組合”再融資。二是激發社會投資活力。盤活現有重大水利工程資產,推動水利資產資源化、水利資源產品化。以引洮供水配套等工程為試點,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股權合作,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完善優惠和扶持政策,通過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等形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水利項目建設運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水利“四抓一打通”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貫徹落實。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建立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任務分解落實。縣區是“四抓一打通”實施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前期推進、建設管理、資金使用、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實行目標管理,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二)拓寬投資渠道。要加快構建政府引導、企業主體、金融支持、社會參與的多元化籌資模式,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中長期貸款、過橋貸款、惠農貼息、抵押補充貸款等政策性資金,積極爭取鄉村振興基金等相關資金,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建設,不斷拓寬投融資渠道,支持“四抓一打通”項目實施。
(三)加快項目建設。要按照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統籌謀劃項目建設,有序推進前期工作,形成項目儲備和滾動接續機制。要加大水利項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保障前期工作經費,力爭做到儲備一批、成熟一批、開工一批。要最佳化審批流程,加快項目審批。要嚴格執行水利工程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契約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嚴格施工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四)落實監管機制。要加強方案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建立健全方案實施情況跟蹤分析、目標考核和監督評估機制。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推動落實為目的,重點督查實施主體職責履行、任務落實、項目建設、資金使用、質量安全等情況。對工作推進不力、進度滯後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