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一次會議第16號提案的答覆

您們提出的《希望市政府嚴格按照赤水市委(2005)62號檔案精神,確保地方規模竹加工企業的原料供應》的提案已收悉。

唐陽、李華偉委員:
您們提出的《希望市政府嚴格按照赤水市委(2005)62號檔案精神,確保地方規模竹加工企業的原料供應》的提案已收悉。感謝您們對我市竹產業發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隨著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和天然林禁伐政策的實施,國內竹業發展非常迅猛,並提出了“以竹代木”的發展目標。我市作為全國竹鄉之一,擁有豐富的竹資源,成為各類竹加工企業生產發展的對象,近幾年來赤水投資辦企業的外商較多,從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我市竹產業總量。但是,由於部分鄉鎮在對外招商引資過程中僅注重財政稅收,而忽視了地方資源的科學綜合利用,導致許多來赤水辦竹類加工企業均為半成品生產,形成一種資源性掠奪,未能有效實現資源優勢的較好轉化。再加上我市民間歷來形成的各類竹筷、竹涼板、竹廂板、竹塊等粗級產品加工企業的存在,與我市規模竹加工企業形成資源競爭,影響了我市竹產業的快速發展。
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通過調研於2005年以赤黨辦發(2005)62號檔案出台了《加快楠竹經濟發展的意見》,進一步規模竹加工行為,以提高我市竹業加工科技水平。針對目前存在的現狀,市政府再次組織開展調研,並形成調研報告,提出了解決竹資源供應緊張的辦法:一是進一步規範各鄉鎮招商引資行為,特別是竹類加工嚴格執行好赤黨辦發(2005)62號檔案規定,杜絕低水平、半成品加工項目上馬;二是積極引導市內各竹類粗加工經營戶調整產品結構,促成其與我市新宇、新錦等規模竹加工企業的合作,以提高竹產品附加值和楠竹資源的合理配置;三是對現已引資投產的各半成品加工企業,一方面積極為其創造成品加工條件,另一方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以加快其對精深產品的發展;四是制定好竹業發展相關政策,鼓勵和獎勵科技含量高、綜合利用好、經濟效益好的竹加工項目,限制或淘汰“粗、大、笨”產品,並嚴格執行相關竹業準入條件,加強稅費徵收,以高起點、高標準、高效益發展好赤水竹業經濟。
二○○七年七月九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