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一次會議第120號提案的答覆

丁福英、王玉琴委員:
你們提出的《建議政府修建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提案收悉。感謝你們對我市城市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滿足低收入和特困戶的住房需求,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和具體體現,被譽為民心工程、清政工程。我市自1993年實施住房制度改革以來,基本上停止了住房實物分配。1996年和1999年由房改辦下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組織實施了兩個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工程)項目,先後解決了100餘戶幹部職工、低收入和特困戶的住房問題。但這只是杯水車薪,還有大部分低收入和困難戶住房困難或者無房居住,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財力不足。為了搞好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設,我們採取了以下措施:
1、去年年底,我局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市低保家庭住房情況進行了仔細調查,共有低保家庭1450戶,其中有51戶家庭符合申請廉租住房條件,並將調查結果整理建檔,對其實行動態管理。
2、今年,政府公開出讓了紅軍大道新城中心區“B—4—1”規劃紅線範圍內的地塊,並用該地塊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抵扣購買3520㎡住房用於城區改造拆遷特困戶的安置。
3、完成了赤水市觀音坳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工程建設的選址、規劃和測設等前期準備工作。
4、制定並上報了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建設方案,待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後予以實施。
赤水市建設局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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