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2023年在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作的說明)

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2023年在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作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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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是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肖捷2023年3月7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作的說明。

2023年3月1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了這個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 審議會議: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 說明時間:2023年3月7日
  • 說明人肖捷
說明時間,說明全文,

說明時間

2023年3月7日下午,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受國務院委託,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肖捷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肖捷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說明全文

各位代表:
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部分調整示意圖
我受國務院委託,根據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通過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就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向大會作說明,請予審議。
黨的二十大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作出重要部署,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這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為統領,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適應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適應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堅持問題導向,統籌黨中央機構、全國人大機構、國務院機構、全國政協機構,統籌中央和地方,深化重點領域機構改革,推動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導在機構設定上更加科學、在職能配置上更加最佳化、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國務院機構改革作為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重點是加強科學技術、金融監管、數據管理、鄉村振興、智慧財產權、老齡工作等重點領域的機構職責最佳化和調整,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科技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居於核心地位。面對國際科技競爭和外部遏制打壓的嚴峻形勢,必須進一步理順科技領導和管理體制,更好統籌科技力量在關鍵核心技術上攻堅克難,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這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加強黨中央對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組建中央科技委員會,中央科技委員會辦事機構職責由重組後的科學技術部整體承擔。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精神,強化科學技術部的戰略規劃、體制改革、資源統籌、綜合協調、政策法規、督促檢查等巨觀管理職責,推動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最佳化科技創新全鏈條管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
劃轉科學技術部具體管理職責。把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農村科技進步職責劃入農業農村部。把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職責分別劃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把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指導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等職責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把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職責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加掛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科學技術部不再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
深化財政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制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技計畫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體制,調整科學技術部的中央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等職責。重組後的科學技術部不再參與具體科研項目評審和管理,主要負責指導監督科研管理專業機構的運行管理,加強對科研項目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和科研成果的評估問效。相應把科學技術部所屬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劃入農業農村部,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科學技術部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劃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仍由科學技術部管理。
二、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的二十大作出明確部署,要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為解決金融領域長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基礎上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風險管理和防範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為加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統一規範金融產品和服務行為,把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針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存在的監管手段缺乏、專業人才不足等問題,強化金融管理中央事權,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統籌最佳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設定和力量配備。同時,壓實地方金融監管主體責任,地方政府設立的金融監管機構專司監管職責,不再加掛金融工作局、金融辦公室等牌子。
四、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為強化資本市場監管職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理順債券管理體制,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公司(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
五、統籌推進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改革。調整中國人民銀行大區分行體制,按照行政區設立分支機構。撤銷中國人民銀行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管理部和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級分行,在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設立計畫單列市分行。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牌子,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與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合署辦公。不再保留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相關職能上收至中國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對邊境或外貿結售匯業務量大的地區,可根據工作需要,採取中國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機構方式履行相關管理服務職能。
六、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國有金融資本是推進國家現代化、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我們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為釐清金融監管部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和國有金融機構之間的權責關係,推進管辦分離、政企分開,把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管理的市場經營類機構剝離,相關國有金融資產劃入國有金融資本受託管理機構,由其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履行出資人職責,促進國有金融機構持續健康發展。
七、加強金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統一規範管理。為促進金融管理部門依法合規履行金融管理職責,解決金融系統隊伍管理的統一性、規範性問題,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派出機構的工作人員納入國家公務員統一規範管理,使用行政編制,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待遇標準。
八、組建國家數據局。當今社會,數字資源、數字經濟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基礎性作用,對於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構築國家競爭新優勢意義重大,必須加強對數據的管理、開發、利用。在保持數據安全、行業數據監管、信息化發展、數字政府建設等現行工作格局總體穩定前提下,把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方面的有關職責相對集中,組建國家數據局,作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局,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等。把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研究擬訂數字中國建設方案、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協調促進智慧城市建設、協調國家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等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推進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建設、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布局建設等職責劃入國家數據局。
九、最佳化農業農村部職責。為統籌抓好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各項工作,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整體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把國家鄉村振興局的牽頭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組織擬訂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重點地區幫扶政策,組織開展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社會幫扶,研究提出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相關資金分配建議方案並指導、監督資金使用,推動鄉村幫扶產業發展,推動農村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發展等職責劃入農業農村部,在農業農村部加掛國家鄉村振興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家鄉村振興局。
國家鄉村振興局職責劃入農業農村部,要繼續加大對脫貧地區和脫貧民眾的幫扶力度,全國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後的過渡期內,有關幫扶政策、財政支持、項目安排保持總體穩定,資金項目相對獨立運行管理。
十、完善老齡工作體制。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更好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等職責劃入民政部。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改設在民政部,強化其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職責。中國老齡協會改由民政部代管。
十一、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為適應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內在需要,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商標、專利等領域執法職責繼續由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承擔,相關執法工作接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業指導。
十二、國家信訪局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民眾路線,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更好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將國家信訪局由國務院辦公廳管理的國家局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十三、精減中央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人員編制統一按照5%的比例進行精減,收回的編制主要用於加強重點領域和重要工作。對於精減後少數部門超編問題,給予5年過渡期逐步消化。
各位代表,按照上述方案調整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定組成部門仍為26個。根據國務院組織法規定,科學技術部、農業農村部等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調整和設定,請大會審議。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信訪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數據局、國家鄉村振興局等國務院組成部門以外的國務院所屬機構的調整和設定,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准。
下一步在機構改革實施工作中,我們將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抓好改革關鍵環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嚴肅改革紀律,確保機構、職責、人員等按要求及時調整到位,做到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幹勁不減。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前啟後的關鍵一年。我們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統一思想、統一行動,銳意改革、苦幹實幹,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團結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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