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向省政府報送氣象服務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於向省政府報送氣象服務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是河北省氣象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向省政府報送氣象服務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氣函〔2008〕26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氣象局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26日
檔案全文
氣象台、省氣象科學研究所、省氣候中心、省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目前我局各業務單位給省領導報送的氣象服務材料有十餘種,為省領導科學決策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的頻發和氣象防災減災任務的加重,我局為省政府領導提供的服務材料呈增多趨勢。為突出重點服務材料的服務效果,避免出現服務材料的多頭報送、重複報送,提高災害性天氣和氣候變化的應對能力,規範氣象服務材料的報送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業務單位報送的一般性服務材料或工作動態(如天氣公報、農業氣象旬報、氣候評價公報、人影簡報等),報送方式不變。
二、有關重大災害性天氣或高影響天氣過程的服務材料,社會熱點、敏感氣象問題的分析材料等,且需要省領導批示並責成有關部門或單位辦理的決策服務材料,一律以《重要氣象專報》的形式報送。
三、各單位報送的《重要氣象專報》須經局長親自批閱簽發,並在此之前要積極與科技減災處溝通,由科技減災處先行把關。
四、各單位報送的《重要氣象專報》進行統一編號。各單位要將審核過的材料及時上傳到政務信息網的“直屬單位動態”欄和科技減災處NOTES信箱預測科技管理/預測科技處/河北/CMA;郭樹軍/預測科技處/河北/CMA;王新龍/預測科技處/河北/CMA;陳秀峰/預測科技處/河北/CMA;白艷輝/預測科技處/河北/CMA,並在標題標註“重要氣象專報第X期”(政務信息網改版後放在“氣象產品”之“重要氣象專報”欄),以便各單位及時了解服務動態。
附屬檔案:《重要氣象專報》模板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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