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河北省企業國有產權公開轉讓操作規則的通知》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關於印發河北省企業國有產權公開轉讓操作規則的通知發河北省企業國有產權公開轉讓操作規則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國資〔2005〕40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關於印發河北省企業國有產權公開轉讓操作規則的通知》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關於印發河北省企業國有產權公開轉讓操作規則的通知》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檔案發布省政府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國資委,省、市產權交易...
第一條 根據《河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轉讓管理暫行條例》,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按照《河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轉讓管理暫行條例》和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對管轄企業的國有資產產權轉讓(以下簡稱產權...
整體產權轉讓的標的是企業國有資產的全部產權;部分產權轉讓的標的是企業國有資產一定比例的產權。第五條 產權轉讓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按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依法進行。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尖端技術的國有資產,具有特定...
第五條 產權交易必須通過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不得私下交易。第六條 從事產權交易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實行自願誠信、平等競爭、等價互利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七條 產權交易當事人應當依法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統一規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製定的一系列規則。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的通知 國資發產權[2009]120號 各省、自治區、...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均可依照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在河北省境內的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第三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期間...
《關於開展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及交易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檔案原文 省政府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政府國資委,省、市各產權交易機構:...
《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通知。通知內容 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6]30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財政廳(局),各...
《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檔案原文 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國資委、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按照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
第十條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應當遵循安全規範、節約高效、公開透明、權責一致和公平公正的原則,實現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統一,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績效管理相結合。第二章 資產配置 第十一條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配置應當...
受聘中介機構應按照《關於轉發〈資產評估操作規範意見(試行)〉的通知》(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6]23號)規定,對各類資產合理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出具資產評估報告。資產評估的委託方、改制企業和...
關於印發《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三章 國有股股權和股權代表的管理 編輯 語音 第十二條 股份制試點企業的國有股權實行誰投資、誰管理的原則,並接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三)企業改制中涉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關於印發〈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5〕78號)及相關配套檔案的...
第三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有利於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促進國有資本最佳化配置,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護國家和其他各方合法權益。第四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
國資發產權[2005]78號 關於印發《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的通知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中央企業: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監督...
中央企業二級(含)以上企業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一級企業原則上暫不開展員工持股試點。違反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有關規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業,不開展員工持股試點。
土地礦產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中央企業國有產權協定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 編號 國資發產權[2010]11號 發文時間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發文單位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類型 通知國...
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無償劃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四條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二)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三)有利於最佳化產業結構和提高企業核心競爭...
第十三條招標出讓是指按照公平合理,平等競爭的原則由出讓人競投與中標人簽訂契約,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招標出讓程式:(一)出讓人根據出證地塊的具體要求,向投標對象發出投標邀請書,或向國內外發布招標公報,招標檔案及有關資料檔案...
關於央企國有產權協定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是為了推動中央企業國有產權重組整合,減少企業管理層級,縮短產權鏈條,理順產權關係,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
為大力推動國有企業的戰略性改組,加快全省經濟體制和經濟成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促進全省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現就放開放活國有小型企業的若干問題通知如下: 一、放開放活國有小型企業的指導思想、原則和任務...
關於印發《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6.02.27由國家科委, 國有資產局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家科委, 國有資產局 頒布時間 1996.02.27 實施...
關於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流轉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資發產權規〔2022〕39號 各中央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 財政部令第32號)等國有資產交易流轉制度印發以來...
《關於促進企業國有產權流轉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14〕95號)是國資委產權局發布的通知。全文 關於促進企業國有產權流轉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資發產權〔2014〕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資產處置,是指各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註銷產權的行為。 第四條 各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競爭、擇優原則,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處置。 第五條 財政部、...
(五)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的披露情況。是否按照《辦法》規定的內容、方式、時間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廣泛徵集受讓方;產權轉讓信息發布後,對意向受讓方的確定是否符合規定;對受讓方提出的條件有無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六)職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