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改制中國有產權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企關於企業改制中國有產權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業改制中國有產權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
- 發文字號:冀國資〔2004〕29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關於企業改制中國有產權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關於企業改制中國有產權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檔案原文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冀發...
《濟南市市屬企業國有產權改革若干問題試行規定》是濟南市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加快企業改革改制,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產權制度,促進招商引資和市屬企業國有產權的流動重組,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濟南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企業國有產權改革是指市屬企業...
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國建立起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基本建立,保值增值責任初步得到落實,國有資產規模、國有企業利潤水平、競爭能力得到了較大提升。同時,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中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問題依然存在,國有資產監管還存在越位、缺位、錯位...
(三)企業改制中涉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關於印發〈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5〕78號)及相關配套檔案的規定執行。擬通過增資擴股實施改制的企業,應當通...
2012年十七屆三中全會國資委出台規定,民間投資主體可通過出資入股等形式參與國企改制重組 2006年十六屆三中全會國資委開始加大中央企業兼併重組力度 2003年十五屆三中全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掛牌成立 1996年十四屆三中全會國家經貿委宣布“抓大放小”1991年十三屆三中全會山東諸城市探索國企產權實驗,通過股份...
中共中央、國務院2015年9月中旬印發了《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共分8章30條,從改革的總體要求到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為國有企業改革創造良好...
《關於國有企業改制規範操作的意見》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檔案原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3] 96號)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冀發[2003]15號)...
8.改制的操作程式、組織領導、時間安排、財務審計、資產評估中介機構和產權交易市場的選擇,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重大問題等。(二)改制方案的上報。改制方案由改制企業或其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按規定許可權報批,並由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組織實施。改制方案經批准後,若有重大改變或股權結構調整導致表決權發生重大變化的...
本規定所稱國家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是指國家以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作為出資投入改組後的新設企業,該土地使用權由新設企業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關於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規定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形成的國家股股權,按照國有資產投資主體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
集體企業中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依照《集體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暫行辦法》(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第2號令)的有關規定進行。第八條 集體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由市國資委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第九條 集體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並如實反映存在的問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
要進一步加大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積極防範在企業對外併購、改制重組過程中的智慧財產權流失。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防止因員工“跳槽”引發智慧財產權糾紛。進一步加強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是當前中央企業調整最佳化結構、增強核心競爭力的一項重要舉措。按照《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的有關規...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促進國有經濟結構調整,規範企業在公司制改建中有關國有資本與財務處理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1]325號)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我們制定...
(三)不按照規定辦理產權年度檢查登記的;(四)偽造、塗改、出賣或者出借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的。第十五條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辦理產權登記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謀取私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十六條 軍隊企業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由中國...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 文章來源:國資委產權管理局 發布時間:2005-09-0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行為,保障企業國有產權有序流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無償...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192號)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特制定《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1] ...
9、企業按照地方政府或者原主管部門規定享受的優惠,包括稅前還 貸和各種減免稅所形成的所有者權益,除事先明確約定作為投資的外,其產權歸企業原出資者所有(或歸企業勞動者集體所有)。10、企業組織研製的科技成果、專利、商標等無形資產。改制後,其產權歸企業勞動者集體所有。改制途徑 1、對於大型集體企業,可根據...
企業出售的方法,可以折股出售(主要指工業企業),也可以拍賣形式出售(主要適用於商業企業)。(二)企業出售產權管理的內容 根據《關於出售國有小型企業產權的暫行辦法》、《關於全民所有制小型商業企業拍賣中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出售,必須事先報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由其授權管理的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96號)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的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並及時反映工作中有關情況和問題...
中央企業推進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確改制方式、產權結構設定、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治理安排、勞動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等事項,並按照有關規定起草或修訂公司章程。(二)嚴格審批程式。中央企業集團層面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務院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批准;改制為股權...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 第八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履行下列監管職責:(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管制度和辦法;(二)決定或者批准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研究、審議重大產權轉讓事項並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三)...
第五條國有企業改制是指依據《公司法》的要求改組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員工持股、經營者持股和股份合作制也是國有企業改制的形式。第六條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按國家證券管理法規和財政部有關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的規定執行。第二章 國有產權變動審批 第七條國有產權轉讓審批許可權如下:(一)資產...
三、國有企業整體改建為公司,應由原國有企業投資人或新的投資人作為該公司的股東或發起人,原國有企業自身不得作為該公司股東或發起人。國有企業以其部分資產改建為公司(部分改建)是企業的一種投資行為。國有企業對外投資按《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加強國有企業財產監督意見的通知》(國發〔1997〕9號)的有關規...
《意見》分總體要求、著力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切實加強企業外部監督、實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強化國有資產損失和監督工作責任追究、加強監督制度和能力建設6部分18條。本意見適用於全國企業國有資產監督工作。金融、文化等企業國有資產監督工作,中央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 [1] 中文...
6.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 7.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8.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10.國務院稽察特派員條例 11.失業保險條例 12.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13.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14.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 15.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16.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
(五)被出讓企業的職工安置方式和工資福利待遇;(六)離退休人員的待遇及管理;(七)產權轉讓的有關稅費負擔;(八)契約變更和解除的條件;(九)違反契約的責任;(十)契約爭議的解決方式;(十一)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條款。上述契約中關於處理債務條款的內容必須徵得債權人同意。第二十七條 轉讓雙方應按契約規...
第十五條 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妥善保管《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並建立產權登記檔案,掌握國有資產的存量和變動狀況。第十六條 企業單位不按本規定辦理產權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辦理相應的登記;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有權依照《國務院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對企業單位和責任人員予以處罰、處理。第...
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要協同財政部門,監督企業認真執行國家關於企業生產發展基金、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規定。對於違反國家規定,將生產發展基金挪作獎勵、福利基金的,少提、不提折舊基金和將折舊基金不用於生產用途的,以及對設備不進行正常維修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要採取措施,堅決糾正。同時,要會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