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青島市創建國家生態市三年行動計畫(2014-2016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0月10日
青島市創建國家生態市三年行動計畫
(2014-2016年)
為進一步加快國家生態市創建步伐,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健康協調發展,按照國家、省、市總體工作部署,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青島山海城資源和生態環境,圍繞生態市建設考核指標,突出問題導向,狠抓薄弱環節,夯實工作基礎,大力發展生態經濟、改善生態環境、培育生態文化,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不斷提高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二、工作目標
2014年,即墨市、膠州市建成山東省生態市。2015年,平度市、萊西市建成山東省生態市,黃島區、城陽區建成國家生態區,全市基本達到山東省生態市建設標準。2016年,青島市建成山東省生態市,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建成國家生態市,全市基本達到國家生態市建設標準,為2017年青島市建成國家生態市打好基礎。
三、主要任務
(一)切實轉變發展方式
1.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以環境容量和資源承載力為基礎,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實行差別化的區域開發和資源環境管理政策,最佳化城市空間布局。加快建設“一谷兩區”,推進工業產業集聚區和服務業集聚區功能提升,開發建設重點經濟功能區。推進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業的結構調整,加快老城區企業搬遷改造,2016年完成老城區110家企業搬遷工作。
2.加快發展服務業。充分發揮服務業對城市發展和民生改善的支撐作用,著力構建功能完善的現代服務業發展體系。圍繞加快建設東北亞重要的區域性服務業中心城市目標,制定實施十大重點產業規劃,調整最佳化服務業發展規劃布局,深入推進高端服務業“十個千萬平米工程”。實施“三城兩線”旅遊發展布局,深化2014青島世界園藝博覽會成果,建成國內一流的生態旅遊示範區。2016年,全市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2%。
3.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編制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規劃,加快建設“藍色糧倉”,實施現代農業十大重點工程,提升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加快高端特色現代畜牧業發展,推進大沽河現代農業產業帶建設,繼續實施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推動農業轉型升級,促進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4.積極推行綠色生產。加強循環經濟型骨幹企業、示範園區和基地建設,大力發展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大、污染小的產業,開發套用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再製造、零排放和產業連結技術。開展節水型城市、節水型企業(單位)創建活動,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快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和生態旅遊業,推廣套用高效、節能、低污染產品,推動資源能源綜合利用、循環利用。
5.繼續強化節能減排。實施低碳發展規劃,建立能效雙控制度,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試點城市建設,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大力實施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推行重點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與區域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開展碳排放權、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發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等清潔能源,加快推進分散式可再生能源推廣套用。到2016年,力爭全市使用清潔能源比例達到11%以上。
(二)著力推動污染防治
1.加快重點流域海域污染防治。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3-2015年環膠州灣流域污染綜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青政辦發〔2013〕4號)和《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島市河流污染綜合治理規劃(2014-2016年)的通知》(青政辦發〔2013〕44號),全面開展全市河流污染整治,深化河道綜合整治及生態修復工作,加快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徹底解決城區污水直排等環境問題。到2016年,全市範圍內主要河流水質明顯改善,魚類可穩定生長,膠州灣污染隱患基本消除。
2.突出抓好大氣污染防治。全面落實國家、省、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劃計畫及工作部署,推動《青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完善,從能源、建設、工業、交通、城市管理、綠化等多領域採取綜合性措施,升級改造污染防治設施,整治城市揚塵污染,治理城市面源污染,提升城市建設管理水平。發展綠色交通,淘汰黃標車,實施全面禁行管理,努力扭轉灰霾加重趨勢,改善空氣品質。到2016年,空氣中細顆粒物控制在每立方米50微克左右。
3.加強城市噪聲污染防治。調整最佳化聲環境功能區劃。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強化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實施市政、建築施工環保公告制度,推廣使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嚴格限制噪聲敏感區域內的夜間施工作業。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文化廣電新聞等部門各負其責,嚴格控制加工、維修、餐飲、娛樂及其他商業服務業噪聲污染。強化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加大重點行業噪聲污染監管力度。
4.推進土壤、重金屬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建設重金屬污染預測預警監控體系,完善場地調查、風險評估和治理修複製度,重點防治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加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嚴格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的環境管理,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運輸、處置全過程管理,推進固體廢物減量化處置和資源化綜合利用。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對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實施全過程監管,防範危險廢物環境風險。
5.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力度。落實《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島市生態文明鄉村行動計畫(2014-2016年)通知》(青政辦發〔2014〕7號)要求,以提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水平為重點,建立城鄉一體化垃圾收集處理機制,加大農村無害化廁所普及力度,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強化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提升畜禽糞污綜合利用與治理水平,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改善農村人居生態環境,促進新型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不斷提高城市化水平。
(三)加大生態建設和保護力度
1.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工作。加快生態區(市)、生態鎮(涉農街道)和生態村(涉農社區)等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的創建步伐,開展環境友好社區、學校、企業等系列創建活動,加強創建工作培訓與管理,不斷提高創建水平。到2015年,全市80%的行政村(涉農社區)達到市級以上生態村建設標準,80%的鎮(涉農街道)建成國家級生態鎮(街道),全部涉農區市建成山東省生態市。到2016年,全市所有鎮(涉農街道)達到國家級生態鎮(街道)建設標準,涉農區、市建成國家生態市。
2.加強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編制城市環境總體規劃,嚴守“生態紅線”。加強自然保護區、水源涵養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海岸線、風景名勝區等各類生態功能區的建設與管理。加大對水土流失、礦區地面塌陷、破損山體、濕地和海岸帶等生態受損區域的治理修復力度,妥善保護和最佳化岸線資源。加強海島保護和海洋保護區建設,實施近海生態修復工程,恢復和增殖海洋生物資源。加強本地生物資源保護,防範外來物種入侵。
3.加快森林和園林綠化建設。按照建設國家森林城市要求,大力推進森林生態網路建設、森林提質、封山育林、荒山造林、破損山體生態恢復和以萬畝生態林場和大沽河流域濕地林地建設為重點的森林生態體系建設,著力打造生態間隔的綠色生態體系。完善城市綠地系統,提升現有公園綠化水平,規劃建設一批綜合公園、休閒廣場,保持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穩定在11平方米以上。
4.積極構建生態安全防控體系。以山體、海灣、河流、濕地、灘涂、林帶和各類自然保護區為生態屏障,圍繞預防、預警、應急三大環節,加強飲用水源地等環境敏感區和氣象、水文、地質、海洋、森林火災、林業有害生物等災害易發區的預警監測,加快構建支撐青島永續發展的生態安全網路。做好環境安全應急管理,強化生態安全風險源、污染企業聚集區、放射源、射線裝置以及核安全環境監管。建立突發性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回響系統,做好溢油、赤潮、綠潮、風暴潮、海冰等海洋突發事件的監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四)培育發展生態文化
1.加強生態文化研究和載體建設。加強傳統和現代生態文化研究,開發包含生態文化知識的圖書、音像、舞台藝術、動漫等文化產品,豐富生態文化內涵,推進生態文化創新,形成具有青島特質的生態文化體系。保護和發展動物園、地質公園等生態文化基地,充分發揮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體育中心、青少年“第二課堂”等在傳播生態文化方面的作用,加強環境教育基地建設,建設一批生態文明宣傳教育示範基地。
2.加大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力度。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以及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體系,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刊等媒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貼近民眾的生態文明教育和環境保護教育,增強公眾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制觀念和環境意識,組織好世界環境日、世界地球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中國植樹節、中國水周、全國土地日等重要紀念宣傳活動,提升公眾生態文明水平。
3.倡導綠色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引導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和發展循環經濟,推行綠色採購制度,鼓勵綠色低碳發展。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有關規定,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建設。倡導綠色低碳消費,發展健康節約的飲食文化,鼓勵減少一次性日用品的使用,鼓勵城鄉居民使用清潔能源、節能型電器、節水型設備,選擇綠色出行,抵制高能耗、高排放產品和過度包裝商品,培育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社會新風尚。
(五)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1.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加快對河湖、森林、山嶺、灘涂、濕地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建立全域空間管制規劃體系,實行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健全重大發展戰略、規劃和決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科學控制開發強度,完善能源、水、土地、海域等生態資源節約集約使用制度。健全城市生態環境監測預警和風險防範體系,對水土資源、環境容量和海洋資源超載區域實行限制性措施。
2.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按照使用資源付費和“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逐步建立水源地、重要流域、自然保護區、林地、海洋、濕地、基本農田等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制度。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和分期供地制度、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以及森林資源資產價格評估機制,促進節能減排的差別價格機制形成。發展環保市場,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治理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健全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建築廢棄物循環利用激勵機制。
3.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嚴格環境監管與行政執法,實施陸海統籌、河海聯動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強化區域環境協作,完善企業環境績效評價,落實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落實環境監管責任深化環境監察體制改革,發揮環境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作用,健全聯合執法、環境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和全過程行政問責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國家生態市建設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必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廣泛發動,合力推進,把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務求實效。青島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把國家生態市創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組織編制本轄區、本部門的創建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落實目標責任,安排專項工作經費,切實做好創建工作。青島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生態辦)要充分發揮組織統籌作用,建立工作會議制度,做好落實創建目標任務的督查指導工作,協調推進全市生態創建工作。
(二)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投入力度,按照“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原則,制定促進生態環保的投資政策,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和投資主體參與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經營,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和國內外金融機構貸款,多種方式籌措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資金,2016年,全市環境保護投資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3.5%以上。
(三)加大生態市創建宣傳力度。組織形式多樣的國家生態市創建宣傳活動,拓寬市民參與創建工作的渠道,加強創建工作的信息公開,構築人民民眾廣泛參與的國家生態市創建信息平台,廣泛聽取民眾意見,提高市民對創建工作的關注度和支持率,營造全民參與創建的良好氛圍,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生態市創建的大格局和工作合力。
附屬檔案:1.青島市創建國家生態市目標責任分解表
2.青島市創建國家生態市2014年度重點工作計畫表
青政辦字[2014]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