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統計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0.01.10由國家統計局, 人事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統計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0年01月10日
- 實施時間:1990年01月10日
- 頒布單位:國家統計局, 人事部
關於印發《統計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0.01.10由國家統計局, 人事部頒布。
關於印發《統計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0.01.10由國家統計局, 人事部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統計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家統計局, 人事部 頒布時間 1990.01.10 實施時間 1990.01.10 《統計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統計人員上崗資格認證考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統計人員持證上崗暫行規定》的要求而制定的。實行全國統一的考試制度,由國家統計局統一組織。分布信息 關於印發《統計上崗資格證書頒發實施辦法》的通知 國統字〔1999〕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教委(教育廳),廣東省高教廳,計畫單列市統計局、...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 國家統計局、人事部關於印發《統計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統人字[1990]8號)國家統計局、人事部印發《關於貫徹(統計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統人字[1990]168號)國家統計局、人事部關於印發《助理統計師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統人字[1991]302...
答:1993年,原人事部印發了《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對經濟系列初、中級職稱實行以考代評。隨著國家經濟產業結構不斷最佳化,原制度中很多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現狀,亟需進行修訂完善。2019年6月,我部印發《關於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完善評價標準,動態調整專業...
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1.04.01由人事部頒布。為進一步完善專業技術職業聘任制,將在經濟專業人員中逐步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一九九一年先在經濟員層次進行試點。現將《經濟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望各地區、各部門結...
辦法解答 問:《規定》和《實施辦法》出台的背景和過程是什麼?答:1993年,原人事部印發了《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對經濟系列初、中級職稱實行以考代評。隨著國家經濟產業結構不斷最佳化,原制度中很多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現狀,亟需進行修訂完善。2019年6月,我部印發《關於深化經濟...
第一條 為了促進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高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以適應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統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
統計專業人員通過考試、評價取得北京市職稱證書,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自主、擇優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強化聘後考核管理,對不符合崗位要求、沒有履行崗位職責的統計專業人員,可按照有關規定降低崗位等級直至解除聘用。2.暢通職稱申報綠色渠道。對取得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在重大基礎研究和統計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
關於印發《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7.03.12由人事部, 國家經貿委, 法務部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人事部, 國家...
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在1999.04.01由人事部,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中文名 人事部、國家藥監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
為了完善審計專業技術人才評價制度,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審計專業人員的學識水平和業務能力,我們對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現將修訂後的《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地區、各部門在組織實施中...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原人事部、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印發〈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5〕54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調整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政策的通知》(人發〔2002〕20號)、《人事部、財政部...
第九條 參與考試組織的考試實施機構、專家及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人事考試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遵守考試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第十條 本辦法自2023年×月×日起施行,《重慶市標準化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試行辦法》(渝職改辦〔2008〕22號)、《重慶市標準化專業人員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渝人發〔2008〕66...
考試性質 為貫徹落實原人事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人社部)、原信息產業部(現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信部)《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計算機資格考試)(國人部 [2003] 39 號)以及原信息產業部人事司《...
第二十一條 培訓形式的時間每年按實際授課時間計算;自學形式中承擔會計專業課題研究,參加上一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註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按50%的比例折算自學時間;其它自學形式按實際時數計算自學時間。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會計人員,其繼續教育時間可以順延,在下一年度一併完成規定的繼續教...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由1999年4月1日人事部、國家醫藥管理總局人發199934號發布。全法總計十二條。2019年3月,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
《關於印發的通知》是科技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11月23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部機關各廳、司、局,直屬機關黨委,各直屬事業單位;自然科學基金委,科技日報社:《科學技術部科技統計工作管理辦法》已於2018年11月13日經科技部第1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2年6月24日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發布)關於印發《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外經貿廳(委、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為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科學、客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湖南省統計管理條例》、國家統計局《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依法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湘政辦發〔2010〕15號),結合我市部門統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專業,由國務院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提出建立職業資格的申請,經人事部審核批准後,共同擬定具體實施方案並頒布實施。從業資格 第五條 從業資格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取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確認從業資格:(一)具有本專業中專畢業以上學歷,見習一年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者。(二)按國家有關規定...
《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 根據《關於印發《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39號)檔案精神,為適應國家信息化建設的需要,人事部、信息產業部在總結計算機軟體...
辦法全文 人事統計工作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管理人事統計工作,保障人事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充分發揮人事統計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的有關規定,並結合人事統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人事統計工作的...
第一條 為規範公證員考核任職工作,充分發揮公證員考核任職制度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以下簡稱《公證法》) 、《公證員執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證員考核任職,是指司法行政機關對於符合《公證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專業人員,按規定程式經考核合格,可以任命為公證員,在...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4.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補充規定 具體參看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註:有部分地區報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