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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教育是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石。面對疫情提出的新挑戰、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新任務、世界醫學發展的新趨勢,為加快我省醫學教育創新發展,根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醫學教育擺在教育和衛生健康事業優先發展的重要地位,立足國情省情,著力以新理念謀劃醫學發展、以新定位推進醫學教育、以新內涵強化醫學生培養、以新醫科統領醫學教育創新,整體最佳化人才培養結構,積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加快建設高質量醫學教育體系,分類培養研究型、複合型和套用型醫學人才,著力培養醫德高尚、醫術精湛的人民健康守護者,更好地服務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為推動健康江蘇建設走在前列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建立貫通不同學歷層次的高質量醫學教育體系,基本形成特色鮮明、優勢互補、走在前列的醫學教育發展格局和優勢明顯、學術領先、團隊拔尖的醫學學科高原高峰。到2030年,建成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緊密銜接的高水平醫學人才培養體系,醫學人才培養使用政策更加完善,醫學人才隊伍結構更加最佳化,醫學科研創新能力顯著提高,服務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三、重點任務
(一)提高醫學人才培養層次。根據基層衛生人才需求,科學確定高職(專科)臨床醫學類專業招生規模,大力發展高職護理專業教育。穩定全省醫學類本科專業招生規模,精準擴大急需緊缺的醫學類研究生招生規模,加快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和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教育。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單位均應設定麻醉、感染、重症、兒科學科,並大幅度增加招生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探索本碩博貫通式或本碩博一體化高層次醫學人才培養機制。鼓勵綜合性大學開展“醫學+X”高層次複合型醫學人才培養。鼓勵高校深化臨床醫學博士後培養改革,探索培養研究型臨床醫師。(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
(二)最佳化醫學學科專業結構。加大醫學類省優勢學科、一流專業的建設力度。積極培育並重點支持建設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中醫學、中藥學、護理學、醫學技術等相關學科,爭取進入一流學科建設行列。鼓勵高校培養智慧型醫學工程等新興醫學、交叉醫學專業人才,以及養老護理等醫養融合型人才。新增招生計畫重點向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麻醉學、兒科學、老年醫學、精神衛生、感染病學、重症醫學、護理學、康復醫學、法醫學等人才緊缺類學科和專業傾斜。大力支持省內高校整合資源,發展特色醫學學科與專業,加快打造特色鮮明、優勢互補、整體實力較強的醫學教育高原和優勢明顯、學術領先、團隊拔尖的醫學學科高峰。(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體育局、省醫保局)
(三)提升全科醫生培養質量。推進臨床醫學(全科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培養工作,擴大臨床醫學(全科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加快推進包括臨床醫學(全科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加強全科醫學教育實踐基地建設,三年內建設15個左右省級全科醫學實踐教學示範基地。建立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中醫學專家參與制定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方案的工作機制,培養醫防融合型的全科醫學人才。(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建設高質量公共衛生人才培養體系。重點建設2-3個省級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和2-3個省級公共衛生實訓示範基地,在優勢學科布點、教學科研平台建設、重大科研項目和人才專項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和經費支持。建立臨床醫學專業學生在公共衛生機構實習培養制度,開展不同醫學專業背景的本科生攻讀公共衛生專業研究生試點,加強公共衛生碩士專業學位人才培養,推進套用型公共衛生博士人才培養。開展醫學類在校研究生攻讀公共衛生專業“第二學位”試點,培養具有臨床執業醫師和公共衛生執業醫師資格的複合型高層次醫學人才。(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才辦、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五)深化中醫藥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本碩博一貫制中醫藥人才培養改革,鼓勵探索長學制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支持中醫藥院校與其他醫學院校聯合培養高層次、複合型中醫藥人才。將中醫藥課程列入臨床醫學類專業必修課程,提高臨床類別醫師中醫藥知識和技能水平。提高中醫類專業經典課程比重,強化中醫思維能力培養。完善師承教育模式,鼓勵名老中醫和專家“上講台”、中青年教師“做臨床”、臨床醫師“授經典”,以“名老中醫工作室”等為依託,培養中醫骨幹人才梯隊。在中國小健康教育中納入通俗易懂的中醫藥知識。(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
(六)加強一流專業建設。推進“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畫2.0”,制定《江蘇省本科高等學校醫學類一流專業建設指南》。建立“貫穿、銜接、整合”的課程體系,強化人文與醫學、基礎與臨床、臨床與預防的融合。充分發揮省級醫學教育和衛生管理專家智庫功能,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強對國家級、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的跟蹤指導與質量監控。引導職業院校加強健康服務產業相關專業技能人才培養,重點推進省級高等職業教育醫藥衛生類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加大數位化教材建設力度,重點遴選建設新醫科特色教材、中醫學床邊教學立體化教材、實踐創新教材、融合教材等。建設教學案例資源庫與臨床病例庫,推進全省優質醫學教育資源共建共享。(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七)推進醫學教育開放辦學。鼓勵與長三角地區高水平醫學院校在名師互聘、課程共享、學分互認等方面加強合作。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醫學人才。鼓勵高校舉辦醫學類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穩步擴大醫學留學生中的學歷生規模,支持中醫院校開展中醫藥留學生教育和海外中醫藥學歷教育,聚力提升留學生培養質量。打造來華留學生教育品牌,建設省級系列品牌特色專業。(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外辦)
(八)提升高校附屬醫院育人水平。教育與衛生健康部門協同建立高校附屬醫院、臨床教學醫院認定審核和動態管理機制,制訂《江蘇省醫學教育教學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標準》。高校要把附屬醫院教學能力建設納入學校發展整體規劃,加強對附屬醫院的服務管理和業務指導,增加對附屬醫院教學工作的經費投入。附屬醫院要健全教學組織機構,圍繞人才培養最佳化科室設定,逐步設立專門的教學門診和教學病床。加強和改進附屬醫院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配齊配強專兼職輔導員隊伍。(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
(九)加大綜合性大學醫學教育支持力度。支持綜合性大學建設一流醫學院。加強對醫學教育的組織領導,配備有醫學專業背景的校領導分管醫學教育或兼任醫學院(部)院長(主任)。實化醫學院(部)職能,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大學、醫學院(部)醫學教育管理運行機制。綜合性大學應重視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確保年度財政專項經費足額用於醫學院和醫學專業,並不斷加大經費投入力度。(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
(十)提升畢業後醫學教育質量。以提升臨床勝任力為核心,提高住院醫師培養質量。擇優建設一批省級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示範基地與重點專業基地。加大全科(含中醫全科)、兒科、公共衛生等緊缺專業住院醫師培訓力度。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或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併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責任部門: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一)推進繼續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將醫德醫風、法律法規、急診和重症搶救、感染和自我防護以及傳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知識與技能作為醫務人員必修課。大力發展“網際網路+醫學”繼續教育。將醫務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納入其年度績效考核內容。用人單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規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保證所有在職在崗醫務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和職業再培訓。(責任部門: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十二)加強醫藥創新基地建設。積極支持省內高校創建醫藥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建設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生物學、中醫(藥)學等領域國家級研發平台,推動臨床醫學和中醫藥循證醫學中心建設,重點布局建設包括生殖發育健康、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腫瘤精準醫療、生物技術、藥物研發、中藥藥效與安全性評價等領域在內的高水平平台和醫藥基礎研究創新基地。(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
(十三)支持跨學科融合創新發展。鼓勵綜合性大學與獨立設定的醫學院校聯合建設以需求為導向的多學科交叉融合團隊,探索最佳化“醫學+X”多學科聯動發展模式,健全新藥研發、疾病控制、臨床治療、醫養融合等協同機制,推動人才培養體系、科技創新體系、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智慧財產權管理保護體系有機融合,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重大疾病防治、新藥研發、醫療儀器設備研發與醫學人工智慧等領域實現基礎理論和關鍵核心技術的新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創新成果。圍繞醫學關鍵核心技術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及布局。(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科技廳、省體育局、省醫保局、省藥監局、省知識產權局)
(十四)開展專業評估和質量評價。支持中醫院校開展中醫經典能力等級考試、中醫專業水平考試。將醫師資格考試通過率作為評價高校和醫療衛生機構醫學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內容,對連續三年考試通過率低於50%的高校核減醫學專業招生計畫。對通過國家醫學專業認證的高校適度增加相應專業的招生計畫。推進畢業後醫學教育基地評價,將住培結業考核通過率、年度業務水平測試結果等作為住培基地質量評估的核心指標。對住培結業理論考核通過率連續兩年在全省排名後5%位次的專業基地予以減招。(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
(十五)深化醫學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建立校內多元監測評估制度和校外用人單位反饋評價機制,開展醫學人才培養全過程的第三方觀察和評價,提高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的契合度。加快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科學的人才分類評價機制。對主要從事臨床工作的人才,重點考察其臨床實踐能力;對主要從事科研工作的人才,重點考察其創新貢獻度與成果轉化套用;對主要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人才,重點考察其疾病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省級層面由教育、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部門共同牽頭,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參與,建立醫學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加快完善醫學人才招生、培養、就業、使用和附屬醫院管理等方面的協同聯動機制。支持有條件的省屬醫學院校由省政府與國家有關部委共建,在江蘇省高水平大學建設中加大對醫學院校及相關學科專業的支持力度。(責任部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加大經費投入。根據財力、物價變動水平和培養成本等情況,合理確定並適時調整醫學類專業生均定額撥款標準、住培補助標準。支持相關高校最佳化支出結構,加大醫學人才培養和醫學學科建設投入力度。充分調動社會、醫療衛生機構、個人出資的積極性,健全多元化、可持續的醫學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政府投入動態調整機制。(責任部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
解讀
2月26日,《關於加快推動江蘇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實施方案》(蘇政辦發〔2021〕1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由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過程
醫學教育是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醫學教育培養的醫務工作者發揮了重要作用。2020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明確要求各省出台具體實施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醫學教育創新發展,要求省教育廳牽頭研究擬定實施方案。省教育廳認真貫徹落實,聯合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等研究制定我省《實施方案》,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充分徵求並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報請省政府同意後,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
二、《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醫學教育擺在教育和衛生健康事業優先發展的重要地位,立足國情省情,著力以新理念謀劃醫學發展、以新定位推進醫學教育、以新內涵強化醫學生培養、以新醫科統領醫學教育創新,整體最佳化人才培養結構,積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加快建設高質量醫學教育體系,分類培養研究型、複合型和套用型醫學人才,著力培養醫德高尚、醫術精湛的人民健康守護者,更好地服務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為推動健康江蘇建設走在前列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保障。
三、《實施方案》提出了什麼工作目標
到2025年,建立貫通不同學歷層次的高質量醫學教育體系,基本形成特色鮮明、優勢互補、走在前列的醫學教育發展格局和優勢明顯、學術領先、團隊拔尖的醫學學科高原高峰。到2030年,建成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緊密銜接的高水平醫學人才培養體系,醫學人才培養使用政策更加完善,醫學人才隊伍結構更加最佳化,醫學科研創新能力顯著提高,服務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四、《實施方案》包括哪些重點任務
《實施方案》主要從醫學人才培養、內涵建設、辦學質量、創新能力、開放辦學等方面重點列出15項針對性政策舉措,主要任務內容包括:
一是最佳化人才培養。適應醫療衛生行業需求,大力發展高職護理專業教育,穩步發展本科臨床醫學類、中醫學類專業教育,加大全科醫學人才培養力度,逐步構建高水平公共衛生人才培養體系,加快高層次複合型醫學人才培養,深化中醫藥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適度擴大研究生招生規模,新增招生計畫重點向緊缺人才傾斜。
二是深化內涵建設。加大醫學類省優勢學科、一流專業的建設力度,積極培育並重點支持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中醫學、中藥學等相關學科進入一流學科建設行列。大力支持省內高校整合資源,發展特色醫學學科與專業,加快打造特色鮮明、優勢互補、整體實力較強的醫學教育高原和優勢明顯、學術領先、團隊拔尖的醫學學科高峰。以提升臨床勝任力為核心,提高住院醫師培養質量。
三是提升辦學質量。推進繼續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將醫務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納入其年度績效考核內容。開展專業評估和質量評價,將醫師資格考試通過率作為評價高校和醫療衛生機構醫學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內容。深化醫學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科學的人才分類評價機制。
四是增強創新能力。加強醫藥創新基地建設,支持高校跨學科融合創新發展。積極支持省內高校創建醫藥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建設臨床醫學、公共衛生、中醫藥等領域國家級研發平台,重點布局建設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腫瘤精準醫療、生物技術、藥物研發等高水平平台和醫藥基礎研究創新基地。
五是推進開放辦學。推動長三角地區高水平醫學院校合作交流。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醫學人才。支持中醫院校開展中醫藥留學生教育和海外中醫藥學歷教育,聚力提升留學生培養質量。打造來華留學生教育品牌,建設省級系列品牌特色專業。
五、在推動《實施方案》落實方面有什麼舉措
建立醫學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加快完善醫學人才招生、培養、就業、使用和附屬醫院管理等方面的協同聯動機制。支持相關高校最佳化支出結構,加大醫學人才培養和醫學學科建設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