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全省潔淨型煤推廣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快全省潔淨型煤推廣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9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全省潔淨型煤推廣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發改運行〔2014〕1391號
  • 發布日期:2014年09月27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發展改革委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滄州市、秦皇島市工信局,定州市發展改革局、商務局,辛集市工信局:
今年以來,省政府就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多次進行專題研究部署。近期,國務院又專門召開會議,就京津冀加快推進潔淨煤替代等大氣污染治理專項工作提出要求。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全省潔淨型煤推廣套用工作,確保完成全省今冬明春保供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解指標任務作為年終考核依據。按照2013年全省首批45家潔淨型煤生產配送中心設計能力,綜合項目建設投產運營情況並徵求各市意見,我們對今冬明春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潔淨型煤保供任務進行了分解(詳見附表),保供指標完成情況將作為今年潔淨型煤推廣考核評比的主要依據。
二、加快潔淨型煤企業驗收工作。目前,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正在組織首批潔淨型煤生產配送中心項目驗收工作。但從調查情況看,一些試產企業驗收條件不過硬,使驗收工作總體進度遲緩。各地要加大協調力度,督導企業儘快完善驗收條件。對已經試產運營的企業要抓緊組織驗收,對目前不能達產達量的企業,在提出整改意見的同時,可分期核定生產能力,促其儘快投產。
三、抓緊落實型煤銷售價格補貼政策。我省目前民用燃煤(煙煤)價格為450-650元/噸,潔淨型煤成本價格為800-900元/噸。為做好型煤推廣工作,石家莊、邢台、廊坊、衡水等設區市已相繼出台型煤銷售價格補貼政策,但仍有部分市和省直管縣尚未出台。當前已進入民用煤冬儲季節,型煤推廣工作迫在眉捷。省領導對此高度關注,但從目前爭取情況看,國家和省財政資金只能對型煤中心建設給予適當補貼,價格補貼由於需求量巨大,難以落實,只能由市、縣解決。請各市務必高度重視,特別是尚未出台補貼政策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出台型煤銷售價格補貼政策,為型煤推廣創造有利條件。
四、開展城市主城區及周邊散煤銷售專項治理工作。各設區市城市主城區、城中村及周邊郊區民用、農用燃煤替代是我省今年潔淨型煤保供重點,目前潔淨型煤推廣工作已經展開,散煤銷售治理必須同步跟進。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政府按照《河北省大氣污染“冬病夏治”實施方案》(冀氣領辦〔2014〕72號),組織質監、交通、發改、公安、環保等部門,組成綜合執法隊伍,嚴查煤炭交易市場,在重點區域杜絕散煤銷售。基層組織也要發揮屬地管理作用,對已經購買散煤的農戶,動員其用型煤替換。
五、加大潔淨型煤推介力度。目前社會和百姓對潔淨型煤認知程度低、推廣使用難度大。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擔負起宣傳推廣使用潔淨型煤的職責,分片包村,責任到人。各型煤企業要積極作為,通過印發宣傳單、在鄉村設立試燒點等形式,加大型煤產品推介力度,讓老百姓真正看到好處、得到實惠。
附屬檔案:全省今冬明春潔淨型煤推廣任務一覽表(冀發改運行【2014】1391號附屬檔案.pdf)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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