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2017年散煤壓減替代工作實施方案

2017年2月16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石家莊市2017年散煤壓減替代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2017年散煤壓減替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機關: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日期:2017年2月16日
  • 公文編號:石政辦函〔2017〕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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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2017年散煤壓減替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2017年散煤壓減替代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16日

檔案全文

石家莊市2017年散煤壓減替代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城鄉居民供熱清潔化,有效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石家莊市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石政辦函〔2016〕90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大氣污染防治決策部署,依託管道氣和燃氣特許經營企業,突出“煤改氣”工作重點,同時因地制宜,多種形式全面推進城鄉居民供熱清潔化。中心城區、四組團力爭用一年的時間實現燃煤歸零,其他縣(市)、區基本實現散煤歸零,大幅降低區域燃煤污染,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和居民生活質量提高。
二、目標任務
(一)中心城區。優先實施集中供熱,在集中供熱難以覆蓋的區域,年底前完成剩餘1.6萬餘戶分散燃煤採暖居民“煤改氣”“煤改電”工作,實現燃煤歸零。
(二)四組團。通過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等方式,藁城區、欒城區、鹿泉區、正定縣(含正定新區)縣城建成區年底前實現燃煤歸零,農村地區力爭實現燃煤歸零,完成38萬戶分散燃煤採暖居民“煤改氣”“煤改電”。循環化工園區年底前完成1229戶分散燃煤採暖居民“煤改氣”,實現燃煤歸零。
(三)其他縣(市)、區。具備條件的縣城建成區年底前力爭實現燃煤歸零,不具備“煤改氣”“煤改電”條件的全面推廣使用潔淨型煤。農村地區全面推行“潔淨型煤+型煤專用爐具”治理模式,同時積極開展煤改(沼)氣、煤改電、煤改地熱、煤改太陽能等多種模式試點示範。年底前完成5萬戶分散燃煤採暖居民“煤改氣”“煤改電”,潔淨型煤利用率達到90%以上。
(四)2017年底前全市鄉鎮政府、學校、衛生院等分散燃煤採暖企事業單位全部實施“煤改電”“煤改氣”等清潔能源改造,一律不得使用散煤。
(五)2017年底前全市農業生產單位(畜禽養殖、溫室大棚等)全面完成清潔燃燒改造。推廣使用型煤、蘭炭、生物質燃料,具備條件的實施“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能源改造,一律不得使用散煤。
三、支持政策
(一)“煤改氣”支持政策
1.對實施“煤改氣”的分散燃煤採暖居民用戶,按每戶3900元給予財政資金補貼,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照3∶1比例分擔。其中,2900元用於支付居民燃氣接口費,不足部分由實施“煤改氣”的燃氣企業承擔;1000元用於補貼居民用戶購置燃氣採暖設備。
2.居民用戶根據採暖面積和供熱需求在市政府公開招標確定的燃氣採暖熱水爐中標入圍企業產品目錄中自由選擇燃氣採暖設備;居民用戶選定的燃氣採暖設備中標價格與1000元財政補貼的差額部分,由居民用戶自行負擔。
3.“煤改氣”居民生活用氣安裝及費用問題,按照《石家莊市城市區域“煤改氣”居民灶具使用燃氣配套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石壓減替代辦〔2016〕8號)有關規定執行。居民用戶所需燃氣灶具由用戶按現行燃氣技術規範和安全標準自行購置,費用自理。
4.為確保“煤改氣”工作順利實施,實現居民用戶應改盡改、即改即用,防止出現散煤復燒,對2017年實施“煤改氣”的居民,採暖季每戶給予最高900元運行補貼,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煤改氣”後居民仍使用燃煤採暖,取消其補貼資格。
5.居民“煤改氣”後,採暖季期間不執行階梯氣價。
(二)“煤改電”支持政策
1.設備投資補貼政策。居民用戶根據採暖面積和供熱需求在政府公開招標確定的中標企業產品目錄中自由選擇電採暖設備,按設備投資額70%給予財政資金補貼,最高不超過5000元/戶,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照3∶1比例分擔。
2.電價政策。“煤改電”用戶冬季取暖運行費用由用戶承擔。具體電價標準按照《河北省物價局關於居民電採暖用電價格的通知》(冀價管〔2016〕56號)執行。對2017年實施“煤改電”的居民,採暖季電費每度補貼0.15元,最高至900元,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煤改電”後居民仍使用燃煤採暖,取消其補貼資格。
3.配套供電設施建設。峰谷分時計量表由當地供電公司負責安裝並管理。“煤改電”工程增加的戶表以上供電網路改造費用由供電企業承擔並負責施工改造。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對供電線路改造征地、拆遷等給予支持。
(三)潔淨型煤及型煤專用爐具支持政策
1.居民購買使用潔淨型煤每噸補貼300元,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居民只負擔潔淨型煤銷售價格與財政補貼的差額部分。
2.採取型煤與爐具捆綁銷售模式,居民每購置一台型煤專用爐具,原則上需同時購買2噸潔淨型煤。型煤專用爐具按照售價的80%予以一次性補貼,1600元封頂,由市、縣兩級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
(四)其它支持政策
潔淨型煤以外的潔淨燃料,煤改沼氣、煤改地熱、煤改太陽能以及設施農業清潔燃燒改造等支持政策,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規劃布局階段(2月底前)
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簽訂責任狀,明確任務目標,分解落實責任。各縣(市)、區依據全市工作部署和任務目標,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制定本轄區散煤壓減替代工作方案。各縣(市)、區對轄區散煤壓減替代工作進行動員部署,逐級簽訂責任狀,將任務、目標、責任分解落實到轄區有關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村委會)。
(二)施工組織,協調推進階段(11月底前)
3月15日前,完成地形圖提供、規劃路由確定和工程報批材料準備等前期工作。3月底前完成燃氣管線項目相關施工手續辦理並開工建設。4月底前,完成“煤改氣”“煤改電”採暖設備數量、規格、型號等統計造冊。10月底前完成燃氣管線施工建設、調試和竣工驗收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採暖設備安裝、調試,具備運行技術條件。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8年第一季度)
各縣(市)、區認真統計核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及資金撥付情況,總結工作進展及存在問題,並將自查總結情況報送市散煤壓減替代辦公室,市散煤壓減替代辦公室提出初步考核意見報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主體責任。堅持以縣(市)、區為責任主體、決策主體、調度主體,給予充分授權。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抓緊研究制定本地區工作實施方案和資金配套政策。要把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細化責任,明確具體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組織好本地區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建立高效工作機制。各縣(市)、區和發改、規劃、住建、國土、城管、園林、交通、水利、安監、質監、交管、消防、供電等部門要積極支持“煤改氣”“煤改電”項目的建設,建立快捷、高效的工作機制和審批流程,開通綠色通道,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三)強化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各縣(市)、區和市相關部門要按照屬地和職責分工,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紅線”意識,把安全和質量工作貫穿於壓減替代工作全過程,同時立足長遠,在建設期為長期的安全管控打下堅實基礎;各相關企業要文明施工、環保施工、安全施工,嚴把工程質量關,確保萬無一失。各相關企業對“煤改氣”“煤改電”工程竣工驗收後,要及時向燃氣主管部門、供熱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將“煤改氣”“煤改電”後續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日常管理。
(四)嚴格燃煤管控。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及各級環保、工商等部門要加大散煤監督管控力度,嚴厲打擊銷售、運輸、儲存、使用不達標散煤的行為,重點是建立追溯機制,對銷售不達標散煤行為,頂格處罰,媒體曝光,鼓勵舉報,形成違法違規必究的高壓態勢,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促進散煤壓減替代工作的順利推進。
(五)加強資金籌措及管理。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環保局等部門要充分利用國家和省節能環保政策,積極爭取各級資金支持,嚴格落實補貼政策。為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各縣(市)、區可將相關補貼資金預撥付至企業,同時加強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嚴防騙取、套取補貼行為。
(六)保障資源供應。市發改委要及時向省發改委和上游氣源企業通報全市“煤改氣”情況,全力做好“煤改氣”新增氣量協調保障工作。各“煤改氣”實施企業要做好新增氣量測算和資源爭取工作,建立健全應急保障措施,推進應急儲備設施建設,確保供氣安全。供電公司要加大配套供電設施建設力度,滿足“煤改電”用戶供電保障和增容需求。
(七)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市外宣局及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對城鄉居民清潔供暖的正面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做好考核工作。將散煤壓減替代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市委、市政府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縣(市)、區領導班子年度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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