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8年度取暖季潔淨型煤保供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2018年度取暖季潔淨型煤保供實施方案的通知》是河北省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8年08月0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2018年度取暖季潔淨型煤保供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發改運行〔2018〕1024號
  • 發布日期:2018年08月02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發展改革委
檔案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按照國家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2018年在全省開展“雙創雙服”活動的實施意見》(冀發〔2018〕7號),形成 1+30個專項方案體系。其中《冬季清潔取暖工程實施方案》,確定“農村清潔取暖以改電為主,堅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光則光,宜油則油,宜煤則煤”的基本原則。明確要求,過渡性推廣潔淨型煤,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農村,繼續推廣使用潔淨型煤、蘭炭和優質煤,並進行了具體分工。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印發《 河北省 2018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冀氣領〔2018〕2號)明確要求,在清潔取暖不能覆蓋的區域或工程未完成、不具備通氣條件的地區,實施潔淨煤托底政策 ,健全潔淨煤供應保障體系。為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實做好全省2018度取暖季潔淨型煤保供推廣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大氣污染治理的決策部署,結合工作實際,全面領會和準確把握相關政策檔案精神,堅持統籌兼顧、精準施策、突出重點、保障民生的原則。對清潔取暖不能覆蓋的區域或“雙代”工程未完成、不具備通氣、通電條件的地區,切實抓好潔淨煤托底政策的落實。繼續抓好型煤與型煤專用爐具捆綁銷售政策,搞好型煤專用爐具的推廣使用,實現型煤燃燒、排放達到最佳效果;繼續健全完善潔淨型煤供應保障體系,確保潔淨型煤保供能力;抓緊協調落實優質煤源,確保供的上、不斷檔。
二、指導性目標任務
2018年,根據各市調查摸底情況,全省潔淨煤保供目標確定為861萬噸,其中潔淨型煤推廣指導目標為406萬噸。
(一)潔淨煤保供目標
全省潔淨煤保供目標為861萬噸。其中:雄安新區51萬噸、石家莊市60萬噸、承德市184萬噸、張家口市21萬噸、秦皇島市2萬噸、唐山市70萬噸、廊坊市(全境禁煤區)、保定市170萬噸、滄州市 142萬噸、衡水市24萬噸、邢台市58萬噸、邯鄲市64萬噸、定州市5萬噸、辛集市10萬噸。
(二)潔淨型煤推廣指導目標
全省潔淨型煤推廣指導目標為406萬噸。其中:雄安新區15萬噸、石家莊市60萬噸、承德市40萬噸、張家口市12萬噸、秦皇島市2萬噸、唐山市24萬噸、保定市110萬噸、滄州市55萬噸、衡水市8萬噸、邢台市6萬噸、邯鄲市64萬噸、定州市4萬噸、辛集市6萬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潔淨型煤保供推廣工作,仍是目前我省落實劣質散煤管控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級政府負總責,與“雙代”工作一起統籌安排,同力推進。在摸清相關底數的基礎上,抓緊對清潔能源替代總體方案進行科學合理的調整完善,細化實化各級各部門責任目標,並將目標任務分解到縣、鄉、村,納入年度考核,建立問責機制。要完善跟蹤督導機制,加強協調調度。
(二)壓實工作責任。落實清潔煤托底保供政策,需要各級各有關部門配合,協調聯動,合力推進。省相關部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2018年在全省開展“雙創雙服”活動的實施意見》,其中《冬季清潔取暖工程實施方案》責任分工,各盡其責,抓好落實;各市要抓緊制定潔淨煤推廣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補貼標準,落實資金保障。
(三)完善保供體系。目前,經我委批准列入省潔淨型煤保供體系項目221個,生產能力達到3000萬噸以上,但有部分項目已經停建,也有部分項目建設進度遲緩,至今未形成生產能力,還有部分縣區仍屬空白。各市要加強對在建項目的協調調度,確保在今年取暖季形成保供能力;對已竣工並具備驗收條件的項目,要儘快按規定程式組織驗收;對停建時間較長的項目,要抓緊摸清情況,向省發展改革委提出建議報告;對空白縣,要根據“雙代工程”等清潔能源替代情況,做個別調整補充。同時,各市要做好今年優質煤需求量摸底工作,儘快組織與山西晉煤集團、神華寧煤集團、榆林蘭炭集團等煤企簽署年度供煤戰略協定。
(四)強化誠信懲戒。各市煤炭主管部門要配合質監、工商、環保等部門,加大對各型煤企業產品質量和誠信度的督導檢查力度,建立省、市兩級型煤質量和誠信通報制度,對首次出現質量問題的企業(如主要指標不達標、破碎率高、燃燒性能不好等),提出限期整改;對質量問題比較突出,居民反映比較大,誠信度比較低的企業列入“黑名單”,直至取消保供資格。要建立常態化的散煤市場綜合監管機制,嚴格執行全省民用煤質量標準,嚴禁劣質散煤流通使用,為潔淨煤推廣提供有力保障。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8月2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