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

2020年12月24日,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發布《關於加強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社區團購、外賣、網購平台等價格促銷增多,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強線上銷售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監管,依法查處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各類不正當價格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家市場管理監督總局
  • 發布日期:2020年12月28日
  • 文號:市監競爭〔2020〕128號
詳情,具體內容,

詳情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市監競爭〔2020〕128號)》於2020年12月21日成文,2020年12月24日發布,旨在規範元旦春節市場價格秩序,最佳化節日消費環境,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兩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

具體內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兩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保持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穩定、確保民眾過好兩節,對於彰顯市場監管成效、回應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重點領域市場價格監管,切實維護平穩有序的市場價格秩序,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兩節期間,節日消費需求集中釋放,消費者大量跨區流動,市場價格異常波動風險有所增加,進入價格違法行為多發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加強兩節市場價格監管,提前周密部署,加大檢查力度,及時妥善化解價格矛盾糾紛,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
二、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密切關注市場價格動態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提高敏銳性,深刻認識到疫情、氣象變化與節假日疊加形成的潛在價格波動風險。要密切關注消費量大的糧油肉禽蛋菜奶等農副產品、茅台等名優白酒、防疫物資和當地居民節日消費特色商品的線上線下市場價格,及時掌握旅遊、交通服務價格動態,加強價格監測和分析預警。要加強對批發零售環節的監測巡查,加大對商超、農貿市場等與民眾日常消費密切相關場所的監測頻次和力度,及時掌握最新市場價格動態。
密切關注價格輿情,用好網際網路、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前移監管連線埠。及時妥善處理民眾的投訴舉報,切實維護民眾價格權益,對舉報量增多、反映集中的問題,立即組織專題研究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一旦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化解,防止小糾紛變為大事件。對於重大價格異動和突發性價格事件,及時上報總局。
三、加大重點領域監管力度,營造良好節日消費環境
(一)加強茅台等名優白酒價格監管。元旦春節適逢名優白酒銷售旺季,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茅台等名優白酒相關企業價格行為,加大對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點商品的巡查力度。重要產區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緊密聯繫生產經銷企業,及時掌握價格情況。指導生產企業按照正常投放頻次和數量均衡釋放庫存,落實管理經銷商主體責任。加強對線上線下商品零售企業以及電子商務平台的價格法規政策指導,督促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嚴防不法經營者發布誤導性價格信息、違法囤積、捏造散布虛假信息,嚴肅查處各種形式的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損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淨化名優白酒市場環境,營造公開、透明、誠信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加強農副產品價格監管。受季節變動和疫情等因素影響,近期一些地區豬肉、蔬菜、玉米、蔥姜蒜等生活必需的農副產品價格出現波動。民生無小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切實加強農副產品市場價格監管,配合相關部門抓好穩定生產和市場供應工作,組織力量開展市場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對供應偏緊、價格上漲較快的商品,加大檢查頻次,嚴肅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
(三)加強防疫物資價格監管。兩節期間人群聚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需求有所提升。要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毫不放鬆防疫物資價格監管工作,堅決守好來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服務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大局。加強防疫物資市場巡查檢查,堅決制止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行為,維護防疫物資價格穩定,做好防疫物資保供穩價工作。
(四)加強旅遊業價格監管。兩節期間民眾旅遊、出行流動需求大幅提升,要切實做好旅遊業價格監管,梳理各省降價景區名單和降價政策,重點查處國有景區不執行政府定價、擅自增設收費項目、變相提高門票價格、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優惠措施等違法違規行為。著力規範餐飲、住宿、購物、觀光、娛樂、停車等環節的價格秩序,指導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嚴肅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五)加強交通運輸價格監管。加強對公路、鐵路、民航、水運、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等交通運輸價格檢查,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和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價外收費、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
(六)加強電商平台價格監管。兩節期間社區團購、外賣、網購平台等進行價格促銷增多,要加強線上銷售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監管,督促經營者完善價格促銷方案,依法查處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各類不正當價格行為。
四、狠抓落實,確保兩節價格監管工作取得紮實成效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細化監管措施,完善應急機制,精心組織開展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成立兩節價格監管專班,對節日價格監管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安排。由相關負責同志帶隊,深入市場一線開展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形成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有效震懾。
(二)健全應急監管預案。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潛在風險預判,強化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有效發揮價格監管作用。落實應急值守制度,統籌安排應急執法力量和執法裝備。
(三)有效實施綜合監管。統籌運用政策宣導、提醒告誡、行政約談、巡查檢查、行政處罰等多種監管手段,注重發揮市場主體、相關部門、行業組織和消費者的社會共治作用,提升綜合監管效能。
(四)做好輿論宣傳。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新媒體等多種媒介正面宣傳引導,形成良好社會預期。依法曝光價格違法典型案件,震懾不良商家和價格違法經營者,營造誠信興商氛圍,確保節日價格秩序平穩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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