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環境執法後督察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環境執法後督察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環辦發〔2009〕48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27日
《關於加強環境執法後督察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7日。
《關於加強環境執法後督察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7日。檔案全文關於加強環境執法後督察工作的通知各設區市環保局:為貫徹落實全省環保工作會議精神,強化環境執法執行力,提高環境執法效能...
《關於認真貫徹實施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3月29日。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按照環境保護部2010年令第14號的要求,《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辦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加強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強環境執法工作的重要舉措。貫徹實施環境執法後督...
《生態環境部關於廢止、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已於2019年7月11日由生態環境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長 2019年8月22日 “一、決定予以廢止的規章 (五)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辦法(2010年,環境保護部令第14號)”辦法內容 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工作...
2015年11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成辦發〔2015〕42號印發《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該《通知》分完善環境監管制度、嚴懲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嚴格規範環境執法監管、落實環境監管責任、加強環境監管執法能力保障6部分,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 ...
2014年1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部署全面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嚴懲環境違法行為,加快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民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著力推進環境質量改善。《通知》提出嚴格依法保護環境,推動監管執法全覆蓋、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加大懲治力度、積極推行“陽光執法”,嚴格規範...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精神,加快落實市委四屆五次全會和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部署,切實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民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著力推進環境質量改善,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執法通知如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15〕47號)(以下簡稱《通知》),切實解決好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民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
政府辦負責協調縣政府領導參加的環保聯動執法行動,協助縣政府領導啟動環保聯動執法機制和組織處置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督查重大公共污染案件決定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環保局負責環境違法案件的調查、取證、立案、處理、後督察和信息匯總上報工作;嚴格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職責,負責召集由領導小...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實施意見》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精神,全面推進我省生態文明和國際旅遊島建設,實現生態立省、綠色崛起的戰略部署,建立健全環境監管執法體制機制,切實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民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保障我省生態環境...
根據環保部等九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2012年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環發〔2012〕31號)要求,加強環境執法監督,切實解決我市當前危害民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有力推進污染減排工作的順利實...
按照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總體工作安排,2010年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法務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安全監管總局和電監會將繼續在全國組織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中文名 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於2010年...
《環境保護部工作規則》已經2008年4月21日召開的環境保護部第一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檔案發布 環發〔2008〕19號 關於印發《環境保護部工作規則》的通知 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環境保護部工作規則》已經2008年4月21日召開的環境保護部第一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部機關各部門,各...
台州市環境保護局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雙隨機”抽查制度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條為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加強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監督管理,規範執法行為,強化社會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
重點工作 (一)工業污染防治。1.強化“10+3”企業取締工作。向社會公開已取締的“10+3”企業清單,全面總結取締工作完成情況並報省政府,同時抄送省環境保護廳。加強環境執法後督察,杜絕不符合產業政策且已關閉的工業企業死灰復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能源局等參與;各市縣區...
《規範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若干意見》是 為進一步規範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提高環保系統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預防執法腐敗提出的意見。由環保部於2009年3月11日印發實施。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規範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若干意見》的通知 環發〔2009〕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新疆生產...
協助局長負責污染防治與清潔生產、固體廢物管理、工業企業排污口規範化管理、排污許可證及危險廢物處置經營許可證管理、污染處理設施運營資質申報審查、環境執法檢查、排污收費、環境執法後督察和掛牌督辦工作;生態環境保護類規劃環評審查和許可權內此類項目環保審查、選址踏勘、環評檔案審批、環保“三同時”驗收;安全生產。分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5號)關於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環發〔2007〕78號)環境保護部、公安部關於加強環境保護與公安部門執法銜接配合工作的意見(環發〔2013〕126號)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
(二)主要職責:監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查處環境違法行為;負責組織實施排污收費、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徵收排污費;負責受理環境信訪與舉報;協助自治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調查全區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協調全區重大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組織全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承擔環境執法後督察和掛牌...
根據中共左雲縣委、左雲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左雲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左發〔2009〕18號),設立左雲縣環境保護局,正科級建制,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環境保護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取消的職能 (一)取消國務院、省、市及縣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增加的職能 1、對排污企業實施線上監控;依法...
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1999.7.8修正)關於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1999.7.8修正)危險廢物出口核准管理辦法(2008.1.25)五、噪聲污染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6.10.29)關於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管理的通知(1999.6.25)關於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環境保護局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巴音郭楞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新黨廳字〔2011〕43號),設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自治州環境保護局),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增加水污染...
根據《中共晉中市委、晉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昔陽縣人民政府機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字〔2009〕17號),設立昔陽縣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縣環保局),正科級建制,為昔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市、縣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增加的職責 1、對排污企業實施線上監控;...
根據中共陵川縣委、陵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陵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陵發〔2010〕5號),設立陵川縣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縣環保局),正科級建制,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原縣林業局承擔的環境保護職責劃轉縣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