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管理的通知

1984年7月,廣州市政府印發了《關於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管理的通知》,明確了預算外資金管理原則、管理範圍、管理辦法等事項,並規定從1984年8月1日起,廣州市對所有市屬單位的預算外資金實行集中管理,按隸屬關係,由市、區(縣)財政部門分級集中納入專戶管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