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

《關於加強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由農業農村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印發,提出切實加強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工作任務,主要措施等,提出要確保不出現“線斷、網破、人散”現象,確保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確保活有人乾、事有人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
  • 聯合印發:農業農村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內容解讀
《意見》要求,要突出問題導向,堅持“積極防禦、主動治理、人病獸防、關口前移”,壓實屬地責任,統籌調整基層農業農村部門工作力量,最佳化存量、補充增量,配齊配強專業人員,實行定責定崗定人,全鏈條做好動植物疫病防控各項工作,為築牢國家生物安全螢幕障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提出,要把動植物疫病防控各項要求細化為職責使命、實化為工作擔當,做好強化動植物疫病監測預警、強化動植物疫病防控指導、強化動植物檢疫監管、強化動植物疫病應急處置4項工作。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將任務更重、責任更大、要求更高,《意見》提出健全防控體系、健全工作機制、提升專業能力3方面主要措施。
第一,要健全防控體系。要把動植物疫病防控職責全面落實到各承擔單位,強化協調配合,提高履職整體效能。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及其動物防疫、植物保護機構,要切實強化動植物疫病監測預警、防控指導、檢疫監管、應急處置等職責。綜合考慮畜禽養殖數量、養殖密度、農作物種植面積、病蟲害發生種類、防控指導區域面積等因素,加強動物防疫、植物保護工作力量。確需增加編制的,優先從農業農村部門內部調劑,如確實無法滿足的,地方可根據實際,因地制宜,通過跨部門調劑等方式加以保障。
鄉鎮應按照定責定崗定人要求,足額配齊配強動植物防疫專業人員。要將動植物防疫職責任務落到具體機構承擔,避免職責懸空、任務落空。要在相應機構中設定與職責任務相匹配的動植物防疫崗位,崗位主要為專業技術崗。要明確崗位條件、強化崗位準入,嚴格按要求招聘和選用專業人員,人員主要從事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同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行政村配備村級動物防疫員和村級植保員。
第二,要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人獸共患病疫情、境外動植物疫情等信息共享,提高部門間防控措施的協同性。理順行業監管和農業綜合執法關係,促進職能銜接。完善監測預警和分級回響機制,拓寬信息報告渠道,細化動植物疫病信息報告責任,建立疫情報告首問負責制。要壓實鄉鎮政府責任,將動植物疫病防控職責納入鄉鎮屬地事項責任清單。完善縣鄉聯動機制,推動格線化管理、精細化服務。推動工作力量下沉,將下鄉進村服務的工作量和實績作為人員考評的主要指標,縣級動植物防疫人員每年不少於1/3時間下鄉服務,鄉鎮動植物防疫人員每年不少於1/2時間進村服務。
第三,提升專業能力。要加強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人才儲備,提高中高級職稱比例。做好基層動植物防疫人員知識更新培訓,每3年輪訓一次。要將職務職級晉升和職稱評定、表彰獎勵向業績突出、考核優秀的基層動植物防疫人員傾斜。加強縣級動植物疫病防控機構和鄉鎮動物防疫機構條件建設,推進動植物疫病防控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動植物防疫社會化服務,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
《意見》提出,各地要把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納入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一體謀劃,切實加強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力量。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情況要納入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內容。儘快制定本地區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於2022年底前實現縣鄉動植物疫病防控責任明確到機構、明確到崗位、明確到人員。
《意見》要求,各地壓實屬地責任,統籌調整基層農業農村部門工作力量,最佳化存量、補充增量,配齊配強專業人員,全鏈條做好動植物疫病防控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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