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動物防疫員是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具體實施者,建立和穩定基層動物防疫隊伍,是有效預防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和傳播,保護畜牧業發展的重要手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動物防疫員管理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相關內容:動物防疫員管理
- 地區:固始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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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動物防疫員管理工作的
意見
意見
基層動物防疫員是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具體實施者,建立和穩定基層動物防疫隊伍,是有效預防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和傳播,保護畜牧業發展的重要手段。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合理配置動物防疫資源,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基層動物防疫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詳細內容
一、指導思想
以《動物防疫法》、《畜牧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提高動物防疫質量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為目的,以完善散養戶防疫、養殖場監管和養殖環節“瘦肉精”監管為抓手,切實建立健全基層動物防疫隊伍,規範各種措施,促進畜牧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層動物防疫員的職責任務
基層動物防疫員的職責和任務是:1、負責畜牧業生產統計,母豬補貼與保險的核查等;2、按照免疫操作規程,實施動物強制免疫注射;3、佩戴牲畜耳標、建立免疫檔案;4、畜禽養殖場監管;5、養殖環節的“瘦肉精”監管、抽檢;6、協助監測樣品的採集與報送等。
三、基層動物防疫員的任職條件
基層動物防疫員應具備以下條件:1、基層動物防疫員應從現有的村級動物防疫員和動物檢疫協檢員中擇優選聘;2、熱愛本職工作,有較強的敬業精神;3、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4、身體健康,年齡5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可延長到60周歲。
四、切實加強隊伍管理
1、擇優聘用。基層動物防疫員實行聘用制度,每年一聘。凡符合選聘條件的村級動物防疫員和動物檢疫協檢員都可以向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報名競聘,對照選聘條件和近幾年工作業績,由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會同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縣動物衛生監督所集體選聘,選聘名單報鄉鎮政府和畜牧局,審定後,由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履行聘用手續,逐人簽訂協定。
2、崗位培訓。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每年要對基層動物防疫員進行兩次以上的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執業技能,以適應新時期、新技術的要求。基層動物防疫員參訓考核成績納入目標考核管理。
3、目標考核。受聘上崗的基層動物防疫員每年要與鄉鎮農業服務中心簽訂目標責任書,由畜牧局和鄉鎮政府共同進行目標管理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畜牧業生產統計、實施強制免疫、加掛畜禽標識、建立免疫檔案、養殖場監管和養殖環節的“瘦肉精”監管、抽檢等。
4、末位淘汰。對受聘的基層動物防疫員實行動態管理。為激勵受聘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落實工作職責,根據年終考核結果,對完不成職責任務的基層動物防疫員予以解聘。
五、合理解決勞務報酬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按照農業行政村占60%(街道、社區2個折1個),畜禽養殖量占40%的比例,確定各鄉鎮基層動物防疫補助經費,依據每年的變數,實行動態管理。各鄉鎮根據實際工作量,確定基層動物防疫員人數。各鄉鎮根據每個基層動物防疫員的工作量和工作業績,確定補助金額,制表報畜牧局統一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