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

《關於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是為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提出的意見。

2023年1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於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1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於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

內容全文

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是以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為目標,由政府引導和支持,公益性服務組織和市場化服務機構共同參與,向中小企業提供的普遍性、基礎性、專業化服務。建立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決策部署,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重要舉措,對於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提出以下意見。
一、發展現狀和總體要求
(一)發展現狀
近年來,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有關規定,根據實際需要陸續建立了本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覆蓋全國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創新服務模式不斷湧現,服務活動豐富多樣,在推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仍存在基層基礎比較薄弱、體制機制不夠健全、服務資源整合不足、服務能力有待提升等突出問題,公共服務水平與中小企業需求和期盼還存在較大差距。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並存,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願望更加迫切,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主動順應中小企業發展需求和產業技術變革趨勢,堅持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更好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更好結合、能力提升與機制創新更好結合,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邁上新台階,在服務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中小企業普遍性、基礎性公共服務需求為導向,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夯實基層基礎,完善服務機制,匯聚服務資源,創新服務方式,增強服務能力,加強服務協同,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增量擴面、提質增效,提升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普惠化、便利化、精準化水平,以高質量服務助力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力量得到加強,國家、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服務能力與質效明顯提升、示範效應明顯增強,市、縣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覆蓋面穩步擴大、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服務資源有效整合,橫向連通、縱向貫通、便利共享、泛在可及的“一站式”服務平台基本建成,政策直享、服務直達、訴求直辦的服務企業模式逐步形成。
到2035年,與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布局進一步最佳化,服務平台智慧型化水平顯著提升,服務功能不斷完善,服務資源高效利用,服務能力大幅提高,服務質量有力保障,服務供給滿足需求,中小企業獲得感和滿意度不斷提升,形成“機構優、平台強、資源多、服務好、滿意度高”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夯實基層基礎。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要求,推動各地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公共服務。推動服務力量與服務資源下沉,鼓勵在中小企業集聚的園區、產業集群等設定公共服務站點,延伸服務半徑,提升服務便利性。加強對基層公共服務機構專業力量配備、經費投入、服務場所、信息化建設等基礎條件保障,使其具備能滿足本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需求的基本能力。
(二)突出服務重點。在法律政策宣貫落實方面,做好惠企政策匯集解析、宣傳解讀、精準匹配,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實現應知盡知、應享盡享;體系化、定期化開展送法進園區、進商會、進企業工作,持續提升企業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在優質企業梯度培育方面,加強創業創新支持和諮詢培訓服務,培育和服務科技型和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鏈式融通創新方面,開展大中小企業融通對接活動,幫助中小企業融入大企業供應鏈,推動上下遊資源共享、協同攻關,提升產業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在融資融智促進方面,組織產融對接,幫助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組織產學研對接,加強人才引進和培養,推動專利轉化,鼓勵聯合創新。在質量標準品牌提升方面,引導企業建立先進質量管理體系和標準體系,增強品牌管理能力,實現質量標準品牌價值提升。在國際交流合作方面,組織開展展覽展銷、商務交流、商事法律等服務,助力中小企業“走出去”“引進來”。在合法權益保護方面,配合開展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勞動爭議協商調解、合規管理等諮詢培訓服務,幫助中小企業防範風險、依法維權。組織中小企業參與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服務活動,並因地制宜打造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區域特色品牌。
(三)創新服務方式。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建立貫通國家、省、市、縣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的全國中小企業服務“一張網”,與政務服務平台加強互聯互通,為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統一各級中小企業服務平台域名,統一平台、數據、網路等標準,加強數據歸集、清洗、共享、套用、安全全程管理,推動各級服務平台規範化、集約化建設和安全高效運行。廣泛匯聚中小企業政策和服務等信息,創新雲上服務、掌上服務、自助服務、智慧型服務等新模式,努力實現企業與服務的精準適配,推動服務模式從單向供給轉向雙向互動、從線下轉向線上線下融合,提升協同服務、精準服務、智慧型服務能力。
(四)匯聚服務資源。以套用場景為牽引,加大對政務服務資源、市場服務資源整合力度,強化各類服務資源協同聯動,在統籌利用既有資料庫資源的基礎上,構建中小企業服務“四個庫”,提升服務效能。建立基礎信息資料庫,收錄與中小企業服務相關的法律政策、服務機構、服務專家、常見問題解答等基本服務信息,做到底數清、內容全、更新及時。建立中小企業資料庫,收錄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和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相關信息,通過精準畫像促進服務資源精準配置。建立優質服務機構庫,分領域遴選專業化服務機構,完善入庫、出庫標準,依據服務能力、服務管理、服務質量、服務滿意度等對入庫服務機構開展監測評價,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建立服務產品和案例庫,按照不同行業、服務內容、企業類型等維度,進行標準化服務產品和專業化服務案例分類管理與套用,引導帶動市場化服務機構有序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優質服務。
(五)增強服務能力。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加強全員、全程、全面質量管理,推行服務承諾和服務公約制度,建立服務項目跟蹤管理制度、客戶回訪制度、服務滿意度評價制度和服務工作歸檔制度。推動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在“一張網”服務平台上發布服務指南,實現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服務標準、服務監督、聯繫方式“六公開”。鼓勵公共服務機構採用國內外服務質量管理先進標準和方法,實施行業服務規範,支持提供專業服務的公共服務機構取得相應服務的專業資質證書或認證,通過相關認證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支持公共服務機構積極參與中小企業服務有關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制修訂,提高服務標準化、規範化水平。
(六)提升公共服務影響力。通過新聞報導、公益廣告、信息推送、公眾號和短視頻等方式,向中小企業廣泛推介公共服務機構和服務“一張網”相關信息,擴大知曉率。引導公共服務機構增強服務品牌意識,打造易識別、易記憶、易傳播的特色服務品牌,增強服務信用,提升服務形象,形成較強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支持有條件地方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牽頭組建區域性的中小企業服務聯盟,與高校、科研院所、協會商會、市場化服務機構等加強聯繫合作,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和社會影響力。
(七)加強服務隊伍建設。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完善學習培訓制度,加強法律政策、企業管理以及服務標準規範與技能的培訓,提高服務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和解決企業問題的實際能力,打造學習型組織。推動服務人員交流,鼓勵選派優秀服務骨幹到園區、集群、企業鍛鍊,在實踐中不斷提升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推動建立服務人員績效考評和激勵機制,提高服務效率,改善服務質量。鼓勵公共服務機構聯合高校、職業院校和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合作共建人才培訓基地、實習實踐基地,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強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人才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把加強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作為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性措施,加強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納入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系統謀劃,整體推進,明確階段性目標和年度任務,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可持續發展模式。
(二)加強政策支持。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關於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通過資助、購買服務、獎勵等方式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有關要求,加大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支持力度,提升服務能力,擴大服務範圍,降低服務成本。
(三)加強評估問效。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各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服務情況進行評估指導,並將其作為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的重要內容。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統籌推進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對公共服務情況進行考核評價,並納入本地區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
(四)加強宣傳交流。通過現場會、培訓班、研討會、信息簡報、案例集錦等多種形式,及時總結推廣各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選樹優秀服務工作者和服務機構,不斷提升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服務能力和社會影響力,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服務中小企業的良好氛圍。

內容解讀

提出到2025年,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力量得到加強,國家、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服務能力與質效明顯提升、示範效應明顯增強,市、縣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覆蓋面穩步擴大、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服務資源有效整合,橫向連通、縱向貫通、便利共享、泛在可及的“一站式”服務平台基本建成,政策直享、服務直達、訴求直辦的服務企業模式逐步形成。到2035年,與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布局進一步最佳化,服務平台智慧型化水平顯著提升,服務功能不斷完善,服務資源高效利用,服務能力大幅提高,服務質量有力保障,服務供給滿足需求,中小企業獲得感和滿意度不斷提升,形成“機構優、平台強、資源多、服務好、滿意度高”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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