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6年房地產統計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7年03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6年房地產統計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辦房〔2017〕39號
- 發布日期:2017年03月27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關於做好2016年房地產統計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7年03月27日。
《關於做好2016年房地產統計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7年03月27日。檔案原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衡水、邢台市徵收辦:現將《住房...
《關於做好2016年度城鄉規划行業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7年02月14日。檔案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鄉規劃局、城市管理局(城管委、綜合執法局),各規劃編制單位:近期,住房城鄉建設...
鄭州市政府辦公廳於2016年底為進一步做好鄭州市房地產調控工作,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行為,穩定住房價格下發的檔案。檔案升級了限購政策,對房地產開放項目價格進行規定。通知自2016年12月22日實施。中文...
2016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房地產領域易發問題治理工作的通知》(魯政辦字〔2016〕118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一、《通知》出台背景房地產是重要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要素,是城鎮居民最重要的財產,與民眾的生活質量...
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重要舉措,是建設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按照市政府關於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我局緊密結合房管...
通知正文 語音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和《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
為繼續做好今年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 認真落實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和省會...
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明確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管理職責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指導和監督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工作,制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條件,指導全國房地產估價行業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制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式樣,不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精神,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穩定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深府辦〔2013〕12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粵府辦〔2013〕11號)的要求,為繼續做好我市...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以下簡稱國發10號檔案)印發後,房地產市場出現了積極的變化,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屬性 通知 京政辦發 [2011]8號 作用 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 公布 2011年02月16日 發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目錄...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
關於做好2012年房地產用地管理和調控重點工作的通知 2011年,國土資源系統上下齊心協力,攻堅克難,較好地落實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要求,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調控工作取得...
2021年8月2日凌晨,東莞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從穩控地價、強化限購、規範金融、稅收調節、二手房指導價、認購銷售管理、規範市場秩序、完善保障體系等8個方面,打出房地產市場調控“組合拳”。東莞將實行以“...
《市政府關於我市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是2013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60號)和《省政府...
嚴格規範房地產項目轉讓行為。已批准的房地產項目,確需變更用地性質和規劃指標的,必須按規定程式重新報批。(十九)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統計工作,完善全國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