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13年10月24日發布的通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建房[2013]151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房地局(建委):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的決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4號)有關要求,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經研究,決定轉變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管理方式,進一步規範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明確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管理職責
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指導和監督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工作,制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條件,指導全國房地產估價行業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制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式樣,不再承擔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工作。
二、建立全國統一的房地產估價行業管理信息平台
為規範房地產估價行業管理,有效促進全國房地產估價市場的統一開放、公平誠信、競爭有序,將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房地產估價師註冊、房地產估價信用檔案等信息系統進行整合,建立全國統一的房地產估價行業管理信息平台,實現資質核准、人員註冊、信用檔案管理等信息關聯共享,進一步發揮信息平台在行業準入、從業行為監管、估價報告管理、信用體系建設的作用,全面提升房地產估價行業管理水平。全國房地產估價行業管理信息平台建設的具體工作和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標準的制定,由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承擔。
三、規範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管理
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部門應當通過全國房地產估價行業管理信息平台開展資質核准及行業信息發布等工作。各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條件按照《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142號)規定執行。資質核准中的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應當執行全國統一的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標準,房地產估價報告應當從全國房地產估價信用檔案的估價報告名錄中隨機選取;房地產估價機構業績認定,應當以全國房地產估價信用檔案記載的業績為準。其中: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應當從全國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專家庫中抽取專家對估價報告進行評審。
四、加強房地產估價行業監督管理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房地產估價行業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房地產估價機構和註冊房地產估價師信用檔案,及時更新信用檔案信息。要嚴格按照資質等級條件,統一標準,加強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管理,強化審批事後監管。要努力營造公平競爭、打破分割、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促進形成統一的全國性房地產估價市場,不得利用資質核准管理、設定限制性條件等手段阻礙或排斥外地機構進入本地市場;也不得以變相降低本地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條件、選擇性執法等方式保護本地機構。強化行業自律管理,充分發揮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的作用,尚未建立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的地區,要儘快組建。我部將加強對房地產估價行業的監督指導,定期對各地的資質核准情況、行業管理情況進行抽檢,糾正資質管理中的違法行為。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關銜接工作。資質核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可以與我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聯繫。
自2013年10月16日起,我部不再受理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行政審批事項;此前我部已經受理的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行政審批事項,繼續由我部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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