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2年輻射安全檢查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2年輻射安全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3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2年輻射安全檢查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2年03月14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12〕50號
檔案原文
關於做好2012年輻射安全檢查的通知
各設區市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搞好我省輻射環境監管工作,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輻射安全環境,現就做好2012年輻射安全檢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檢查重點。緊緊圍繞放射性同位素不丟失、不被盜、不泄露、不誤照為重點,嚴格檢查輻射安全和防護措施的制定與落實情況,輻射安全和防護設施(聯鎖、報警等)的運行與維護情況、放射性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設定情況,放射源庫和醫用等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貯存場所防盜報警措施,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污染物處置情況等,確保轄區內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受控。
要把醫院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處置納入今年的監管重要內容,督促其將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專處貯存,送交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處置。
二、加大檢查力度。對轄區內放射源(含外省來我省進行放射源作業的單位)、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套用單位,各設區市環保局和縣級環保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同時要督促轄區核心技術利用單位做好日常輻射安全自查工作。
三、嚴查違法行為。對每個輻射工作單位的檢查都要認真填寫現場檢查表。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下達限期整改通知,督促其認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要堅決依法予以處罰。對需要省廳查處的單位,要及時向省廳報告。
省環保廳將適時組織對全省重點輻射工作單位進行執法檢查,同時對各設區市環境保護局的輻射安全檢查情況進行督查。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