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國慶期間輻射安全防範工作的緊急通知

《關於加強國慶期間輻射安全防範工作的緊急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8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國慶期間輻射安全防範工作的緊急通知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8月26日
  • 主題分類: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
為確保新中國成立60周年慶祝活動期間(9月10日至10月10日)的輻射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省維護穩定會議要求並結合我省環保實際工作情況,從即日起在全省開展“迎國慶60周年、保全省輻射安全”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輻射安全防範責任
對轄區內所有放射源使用單位,要提出如下安全防範要求。
一是落實法人輻射安全責任制,建立單位法人為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操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對本單位輻射安全保障進行承諾(見附屬檔案),並於9月10日前報縣(市、區)環保局備案。
二是國慶期間暫停輻射工作的,須將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封存,確保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保衛設施正常有效運行,加強值班、值勤,嚴格落實保管場所24小時監控制度。國慶期間從事輻射工作的,單位主管領導須每日組織對放射性同位素進行盤存,並嚴格落實登記、巡查制度。
三是對已經批准移動使用工業探傷機、黃金成色分析儀等含源裝置的單位,單位主管領導必須跟班作業,由3名以上保全人員現場警戒;放射源出入庫時由主管領導監督進行,並詳細登記備查。
四是轄區內輻照裝置使用單位,應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並對應急演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要求其嚴格落實物品照前預檢查制度,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輻照裝置使用時,主管領導須跟班作業,並確保控制室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在位;輻照裝置停用期間須確保放射源安全保衛設施正常有效運行,並保證24小時雙人實施監控。
五是醫療單位須嚴格落實放射性同位素的點對點交接制度,確保醫院訂貨數量、時間與供貨相符,做到用多少訂多少,確保“零”儲存。
二、落實“零報告”和輻射環境監測制度
從9月10日起,實行每日“零報告”制度。要求各輻射工作單位須於每日15時至16時向所在縣(市、區)環保局報告輻射安全情況,報告內容包括:放射性物質的狀態(使用、庫存)、負責安全檢查巡查的人員及時間等。
各輻射工作單位應建立輻射環境監測制度。由輻射安全負責人每日對放射性工作場所進行監測,並將監測結果登記備查;發現監測結果異常時,立即啟動本單位輻射應急預案,核實現場情況,逐級上報行政主管部門。
三、開展輻射安全檢查。要通知轄區內所有輻射工作單位落實單位內部檢查、巡查和領導帶班制度,立即開展輻射安全自查、自糾工作。涉源場所除保證24小時有人員監控外,主管領導要對輻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對封存的涉源場所須每2小時巡查一次,並做好記錄備查。
各設區市環保局從9月1日起,要組織開展執法檢查。省環保廳組織對重點涉源單位進行抽查。
請各設區市環保局將本通知及時轉發到轄區內各縣、市、區(含擴權縣、市)環保局,並落實到所有涉源單位。
附屬檔案:國慶期間輻射安全工作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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