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國慶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國慶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10月0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國慶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安〔2013〕25號
  • 發布日期:2013年10月09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莊、張家口市園林局,石家莊、承德、衡水市水務局,華北石油管理局,省級以上風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局、處):
為進一步強化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監督和城建行業安全運營管理,嚴防較大及以上傷亡事故和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國慶期間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做好國慶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國慶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充分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所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做好國慶期間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將其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進一步強化領導責任,健全組織體系。要針對事故多發類型,結合節假日期間建築施工和市政公用設施運營特點,找準本地區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採取有力措施,按照“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安全責任。
二、突出重點,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和防範
(一)建築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要在前階段安全大檢查工作的基礎上,認真開展安全大檢查“回頭看”,對本企業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現場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要按照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的要求,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以及油漆、稀料、木材、保溫材料等易燃材料的管理和使用進行認真排查。
(二)各級主管部門要進一步鞏固安全大檢查活動的階段性成果,認真組織精幹力量對本地區在建建築工程進行全面排查;對於地處鬧市區、臨街等人員密集場所在建工程以及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險性較大工程要重點排查,確保發現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防止發生坍塌和高空墜物傷人等危及公共安全事故發生。
(三)各級主管部門要督促施工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要及時掌握節日期間在建工程項目情況,慎防因人心浮動、疏忽大意引發事故;對重點項目要責成有關單位責任落實到人,嚴防死守,及時發現和制止各類違規行為。
(四)建築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計畫,嚴禁節日期間盲目趕工期、搶工期。施工期間,各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於節日期間停工的項目,節後復工前,要組織人員對現場各類防護設施逐項排查,確保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後方可復工。
(五)城建各行業設施運營單位要強化各項防範措施,完善安全防範預警制度,有效防範和應對節日期間可能發生的各種安全事故。風景名勝區和遊樂園、公園等運營單位要加大對各類遊樂設施、運輸設備等的安全檢查力度,確保節日期間大型遊園、游山活動的安全。燃氣、供水等運營單位要全面排查管網設施,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市政設施管養單位要加強下水道安全作業管理,特別要做好使用年限長、荷載標準低、交通流量大、存在結構隱患的城市橋樑的安全檢測,確保設施安全運行。節日期間,一旦發生設施運行異常,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各類設施運營單位要及時全力搶修,儘快恢復正常運行。
三、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強化對節日期間的應急值守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制定和完善節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快速有效施救,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國慶節期間要堅持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保障安全生產信息暢通,對國慶節期間發生的各類突發事故和異常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上報。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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