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07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07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07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辦〔2007〕102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29日
檔案全文
各市人民政府:
為做好2007年夏秋兩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切實維護夏收秋收期間的環境安全,根據省政府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省領導指示精神,充分認識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重要意義。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去年以來,省領導多次就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書記白克明指示:今後每年同一時期,事前要提醒各地,期間要督促檢查,從根本上要加快秸稈利用的工作。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付志方指示:秸稈的根本出路在於綜合利用、變廢為寶,要在“疏”字上大做文章,千方百計提高綜合利用率。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張力指示:秸稈是一種寶貴的資源,秸稈問題的解決需要綜合利用,需要政府引導,各部門合作,環京縣、市尤其要應引起高度重視。因此,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來,拓寬工作思路,採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快把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促進我省大氣環境質量不斷改善,為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提供良好的環境保障。
二、加大組織領導力度,嚴格落實禁燒責任。各級政府是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對本地秸稈禁燒工作負總責。要充分認識秸稈焚燒的危害性,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方針,把禁燒責任落實到各市、縣和鄉鎮政府,建立和完善秸稈禁燒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嚴格獎懲措施,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責任追究。各級環保、農業、交通、公安、財政等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密切協同配合,共同做好秸稈禁燒工作。環保部門要切實履行執法監督職責,加大督查督辦力度;農業部門要在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套用推廣上狠下功夫,努力解決秸稈出路問題;財政部門要鼓勵、支持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保障此項工作的資金投入到位;交通、公安、民航部門要積極參與禁燒執法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為禁燒期間環境執法提供支持和便利條件。
三、抓好秸稈綜合利用,發展農村循環經濟。要因地制宜地引導農民開展並推廣秸稈機械化還田、秸稈栽培食用菌、秸稈青貯、氨化、堆漚、快速腐熟、保護性耕作、鄉村清潔循環利用及能源轉化利用等綜合利用技術,要制定優惠政策和獎勵機制,鼓勵、支持農民及社會力量積極主動開發、利用秸稈資源,發展農村循環經濟,實現農村生態環境好轉。
四、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形成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社會氛圍。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採用各種宣傳手段,廣泛宣傳農作物秸稈禁燒形勢的嚴峻性、焚燒造成的危害性以及加強禁燒工作的緊迫性,切實提高廣大幹部民眾禁燒秸稈的法律意識,增強做好禁燒工作的責任感,使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真正轉化為農民的自覺行動。要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強化輿論監督作用,對焚燒秸稈嚴重的地區予以曝光。
五、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確保禁燒工作取得實效。各地、各部門要及時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進行檢查。要將我省環京津周邊地區和機場、鐵路、高速公路、國道周圍以及城市周邊等環境敏感區域作為檢查的重點。要查責任落實情況,查措施到位情況,查綜合利用情況,查宣傳報導情況,查執法處理情況。省環保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省督導檢查組,對重點地區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和國家有關部門的抽查結果(含衛星遙感監測情況)一併列入2007年省對各市環保工作目標考核內容。
各市將夏、秋兩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總結分別於7月1日和11月1日前向省環保局和省農業廳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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