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是為進一步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
2020年8月6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務院扶貧辦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6日
- 發布單位:人社部等15部門
- 發文字號:人社部發〔2020〕61號
《關於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是為進一步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
2020年8月6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務院扶貧辦印發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門關於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人社部發〔2020〕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促進農民工就業創業,事關農民增收致富,事關就業大局穩定,事關...
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就業是13億多人口最大的民生,也是經濟發展最基本的支撐。黨中央、國務院堅持把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位置,強力推進簡...
穩定就業 二、著力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創業 (四)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加大農民工職業培訓工作力度,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對農村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對在崗農民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對...
《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是為了進一步促進就業鼓勵創業,以穩就業惠民生助發展而制定的法規,2015年4月27日,國務院以國發〔2015〕23號印發,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政策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
2015年12月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成辦發〔2016〕1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
基本信息 渝府發〔2015〕52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一、紮實推進就業優先戰略 (一)堅持擴大就業和就業優先發展戰略。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運行合理區間的...
縣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要充分發揮組織推動作用,加強對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確保全縣就業形勢的持續穩定。15、做好輿論宣傳。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協調溝通,做好解決農民工返鄉問題的政策宣傳工作,努力營造政府、企業、社會...
當前,我省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增速放緩、結構調整加快、增長動力轉換,給就業創業工作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為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促進民生改善、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和諧穩定,現就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
積極支持企業吸納就業;強化政策扶持和就業服務,為擴大就業創造有利條件;實施職業培訓特別計畫,提高勞動者的崗位適應能力;切實做好農民工轉移就業工作;加強政策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創業;廣泛動員全社會共同做好就業工作8部分...
為做好新形勢下農民工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一、目標要求 總體要求。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堅持統籌城鄉發展,把以人為本、公平對待作為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根本要求,以建設“創業齊魯·樂業山東”、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就業為統領,以健全...
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對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和順利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二)維護農民工權益是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問題,制定了一系列保障農民工權益和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的...
2016年1月8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以都府發〔2016〕1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積極推動創業帶動就業、統籌推進重點人群就業工作、加強就業創業服務和培訓、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4部分19條,自印發之...
2014年6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4〕36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著力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創業、著力維護農民工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著力推動農民工基本享受城鎮公共服務和落戶城鎮、著力促進...
為深入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9〕4號)、省政府《關於實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進一步穩定就業局勢的意見》(黑政發〔2009〕11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於保民生、保就業的具體要求,緩解就業壓力...
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對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和順利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二)維護農民工權益是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民工問題,制定了一系列保障農民工權益和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的...
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完善落實各項扶持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骨幹企業吸納和穩定...
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完善落實各項扶持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骨幹企業吸納和...
從去年9月到今年2月,國務院為做好當前形勢下就業工作,先後制定出台了四個檔案,包括一個綜合性檔案和三個專門檔案(涉及促進創業帶動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農民工就業);同時,國務院就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有關部門聯合出台了三個檔案(...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
2006年12月2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6〕70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抓緊解決農民工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依法規範農民工勞動管理、搞好農民工就業服務和培訓、積極穩妥地...
第九節 《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國發[2009]4號)解讀 第十節 溫家寶總理《政府工作報告》解讀——中央財政擬投資420億,五大舉措促就業 第七章 返鄉農民工創業的具體程式和工商手續 第一節...
各旗縣區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資金,促進本地區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開展。(十一)落實創業帶動就業的扶持政策。要充分發揮小額貸款對創辦實體的支持作用,進一步加大小額貸款力度。要從我市實際出發,研究制定符合實際的小額貸款辦法。加大小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