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統計局

閩侯縣統計局建築面積大約550平方米,按照“三定”方案,設3科2中心,即綜合科(辦公室)、經濟科、社會科(執法科),普查中心、統計服務中心;行政編制為9名、事業編制為7名、機關工勤人員1名,共17名編制人員。現在編在崗人員16名,臨時人員13名(包括人口普查人員)。現有人員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副主任科員1名,科長3名,副科長3名。現有辦公室11間,會議室1間。承擔的主要統計任務有:GDP核算平衡,規模以上工業,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限額以上貿易業,勞動工資,外經旅遊,農業、經濟和人口三大普查,各類專項調查以及統計從業資格、繼續再教育培訓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閩侯縣統計局
  • 隸屬:福建省福州市下轄縣
  • 建築面積:550平方米
  • 主要機構:綜合科、經濟科、社會科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法律、規章、制度、標準和統計工作計畫,實施國家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辦法,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鄉(鎮)、各部門完成國家統計任務。
(二)編制全縣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畫及其調查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的統計並管理名錄庫。負責全縣以及市屬部門在閩侯單位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負責涉外社會調查活動管理,組織指導全縣統計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監督統計法規的貫徹情況,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三)建立健全本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人口、農業刪翻記、工業、第三產業、基本單位等周期性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
(五)蒐集、整理、提供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縣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危和漏挨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決策諮詢建議。
(六)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情況,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
(七)管理全縣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行業,開展社會經濟發展評價工作,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八)建立健全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九)組織指導全縣各鄉(鎮)、各部門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基礎工作,開展葛府頌統計和統計科學的交流與合作。
(十)管榜漏槓理局機關編制、人員,組織管理全縣統計職務評聘審報工作。
(十一)統一管理由市及縣撥款的全縣統計系統的統計事業費。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閩侯縣統計局設內設機構如下:
(一) 綜合科(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管理全局人事、文秘、行政、財務和督查工作,負責政務信息上傳下達、反饋和局機關的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考勤、印章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局、農村、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聯絡站的機構、人員、經費編制管理和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組織本局、隊政治業務學習,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系統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組織檢查出勤情況和幹部崗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實施公務員制度;組織全縣統計人員業務培訓,統計專業技術職稱培訓考試、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培訓,統計大專函授學習等。還包括綜合統計、平衡統計;組織、協調全局性統計業務,統一管理和提供統計數據,組織各專業對統計數據質量評估;進行統計調查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編審印發統計刊物及統計資料;負責全縣領導幹部工作目標責任書的量化指標管理與考核工作;研究全縣及鄉鎮經濟發展評價工作,交流提供省、市和有關縣(市)區經濟發展動態。組永定甩請織編制《閩侯年鑑》大型史料書籍。
(二) 經濟科
負責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業社會統計;負責組織檢查、指導全縣各鄉鎮、村統計工作;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及時了解掌握鄉鎮企業統計情況;負責工業統計、建築業統計、房地產業統計、外經統計、固定資產投資、原材料、物質能源統計、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統計、物資供鞏辯勸銷業、交通運輸、郵電業統計。
(三) 社會科(執法科)
負責服務業統計、科技統計、勞動情況統計、金融統計、人口統計、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民政等統計。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統計法規宣傳和普及工作;組織統計執法情況大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貫徹實施,查處統計違法行為;負責本縣各單位統計開戶登記管理工作。同時負責局內微機、列印設備的維護管理。
(四) 工業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危灶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縣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根據閩政文[2010]97號、榕政綜[2010]191號
(五) 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郵政等服務業的財務統計數據和國民經濟核算數據;組織開展重要的服務業專項調查;組織指導、協調服務業統計工作;集中整理服務業統計主要指標;進行統計分析。根據閩政文[2010]97號、榕政綜[2010]191號
(二) 經濟科
負責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業社會統計;負責組織檢查、指導全縣各鄉鎮、村統計工作;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及時了解掌握鄉鎮企業統計情況;負責工業統計、建築業統計、房地產業統計、外經統計、固定資產投資、原材料、物質能源統計、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統計、物資供銷業、交通運輸、郵電業統計。
(三) 社會科(執法科)
負責服務業統計、科技統計、勞動情況統計、金融統計、人口統計、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民政等統計。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統計法規宣傳和普及工作;組織統計執法情況大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貫徹實施,查處統計違法行為;負責本縣各單位統計開戶登記管理工作。同時負責局內微機、列印設備的維護管理。
(四) 工業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縣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根據閩政文[2010]97號、榕政綜[2010]191號
(五) 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郵政等服務業的財務統計數據和國民經濟核算數據;組織開展重要的服務業專項調查;組織指導、協調服務業統計工作;集中整理服務業統計主要指標;進行統計分析。根據閩政文[2010]97號、榕政綜[2010]1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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