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主要職能有四大類,一是城鄉規劃類,工作內容主要包括規劃編制、規划行政許可、鎮村建設指導、城鄉規劃監察等;二是建築業類,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建築業市場管理、工程招投標監管、施工行政許可、工程安全質量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城建檔案管理等;三是房地產業類,工作內容主要包括房地產市場管理、住房保障管理、預售行政許可、房產登記交易抵押管理、拆遷行政許可、房屋拆遷管理、物業管理等;四是城市建設類,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市政園林項目建設及維護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市容市貌監察、污水垃圾處理、公用事業管理等。
我局局機關內設綜合管理辦公室、城鄉規劃科、建築房地產業管理科、城市建設管理科、住房保障科等5個科室,下屬12個事業單位和3個國營企業單位。12個事業單位為:城管大隊、村鎮站、安全站、監督站、造價站、城建檔案室、市政工程管理處、房屋徵收辦、液化氣站、環衛所、房管所、交易中心;3個國營企業單位為縣自來水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建順房屋拆遷工程處。同時,縣政府清違辦、家清辦、住房辦掛靠我局,由我局牽頭開展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城鄉規劃科
主要職責:辦理建設項目"一書兩證",組織編制縣城總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對縣城部分的規劃實施進行日常管理,受理縣城規劃區內個人建房審批。
建築房地產業管理科
建築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資質申報初審、年審,招投標監督管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及招投標、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投訴處理。
城市建設管理科
主要職責:縣城規劃區域(為主甘蔗街道、荊溪鎮)內的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給排水管網等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管理,並負責城建項目建設計畫、投資、進度等基本資料的收集、統計、填報。
住房保障科(縣住房辦)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申請人的資格審查;負責全縣房改工作;根據上級的指示擬制相關的檔案規定。
城建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及有關城市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2)依據《福建省城市建設監察條例》、《福建省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和《福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縣城規劃區內挖取沙、石、土;損壞公用設施、挖掘城市道路;侵占、破壞園林綠地和城市樹木;占道經營攤點;戶外廣告設定;卸倒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等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並依法查處違法違章行為。(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有關的法律和法規,對全縣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規劃建設情況進行監察,並依法查處違法建設。
安全站
主要職責:(1)根據國家和地方的安全、文明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檢查督促建設企業建立安全文明生產保證體系,設定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機構,完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技術措施費,落實安全文明技術措施。(2)根據安全文明技術規範和標準,深入施工現場和作業場所監督檢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防護設施落實情況,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3)參與安全技術設計和安全科研成果以及有關安全的新產品、新結構、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技術的審查和鑑定。(4)負責本地區建設行業職工因工傷亡的統計和上報工作。(5)負責本地區建設企業開工前的檢查申報登記工作。(6)負責對轄區內的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評估。
監督站
主要職責:(1)核查建設項目的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有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法定資格;監督其在資質等級允許的範圍內按法定建設程式從事工程建設活動。(2)對工程建設參與各方責任主體在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過程中的質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3)依據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對建設工程的關鍵部位和環節進行監督檢查。(4)對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實施監督,編制《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並提交給備案機構。(5)對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鑑定和處理進行監督。(6)法律、法規規定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或委託的其他職責。
交易中心
主要職能:提供建設工程承發包洽談服務,有形建築市場綜合信息管理服務,集中收集、儲存和發布工程招投標信息、政策法規信息、企業信息、材料設備價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信息;為進入有形建築市場交易的各方主體提供場所、為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提供設施齊備、服務規範的場所和交易服務;抽選招標代理,建設監理;辦理投標保證金的相關手續;負責辦理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城建檔案室
主要職能:負責本縣城建檔案日常管理、工程檔案預驗收工作及檔案登記、整理、編制檢索工具,做好檔案的保管、保護工作,並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社會提供服務。檔案接收範圍:本縣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工程檔案(竣工),縣建設局內工作機構移交的建設單位或個人業務管理檔案(規劃、施工、備案、招投標等)。
市政工程處
主要職能:縣城市政道路養護、道路維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市政道路設施維護維修,市政道路、縣屬公園綠化的規劃、管理、實施、保護,以及縣城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辦理縣城樹木的移、砍等審批手續。
液化氣管理站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省、市、縣有關燃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轄區燃氣專業規劃;負責本轄區內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制度的實施;審查本轄區內的燃氣工程;負責本轄區內的燃氣供應站(點)的審批和年審;監督管理本轄區燃氣市場,依法查處燃氣市場的違法行為。
環境衛生管理所
主要職能: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及《福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對縣城環境衛生進行管理;負責制定縣城環衛發展規劃,按照行業管理要求,制定環境衛生定員、定額,操作規範和考核標準;負責縣城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工作,實施對環衛設施產權的管理;負責環衛車輛、機械設備的計畫購置、配備更新和管理,對縣城主幹道路段的灑水沖洗作業和機械清掃作業;負責縣城區域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工作,並對縣城公廁進行管理。
房管所:
主要職能:(1)負責辦理全縣商品房轉讓過戶手續。辦理私人之間、單位之間、私人和單位之間的房地產買賣、贈與、繼承及各類房屋置換過戶手續。(2)負責辦理全縣公有住房交易過戶手續。(3)負責全縣商品房預售許可初審,預售契約登記備案工作。(4)負責辦理全縣房地產作價入股、兼併、抵債的產權轉移手續;辦理企業改制轉制房產轉移手續。(5)負責全縣各類房屋及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抵押變更登記及註銷登記工作。(6)負責全縣各類房屋租貸契約登記備案工作。(7)負責全縣各類房地產轉讓、租貸的稅費代征工作。(8)負責辦理各類房屋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他項權利登記,發放《房屋所有權證》及相關證書。(9)負責商品房公共物業維修資金的收繳及使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10)協助做好全縣各類房地產權屬變更稅費的徵收工作。
村鎮站
主要職能:制定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指導鄉(鎮)域總體規劃、集鎮建設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和組織規劃報批並指導實施;負責鄉鎮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放線、驗線、審查建設施工條件,核發村鎮建設有關證件,推廣套用村鎮建設通用圖,及村鎮建設的綜合管理。抓好試點村鎮建設,指導村鎮的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總結推廣村鎮建設經驗。組織協調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科研,做好農房建設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推廣工作。負責組織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員的技術培訓及其職稱評定工作,並對其執法情況進行監督。
家清辦
主要職能:負責全縣農村“家園清潔行動”治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縣級初驗收,迎接市級、省級複查驗收工作。開展閩侯縣“農村家園清潔行動”,巡查、督查長效管理工作。開展閩侯縣“農村家園清潔行動”宣傳工作。負責閩侯縣“農村家園清潔行動”檔案管理、統計信息簡報工作。負責閩侯縣“農村家園清潔行動”資金使用管理工作。
領導分工
何晨東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陳顯嵩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黨務、計畫生育、工青婦、機關行政後勤、燃氣、房管工作。具體分管部門為:液化氣站、房管所、縣房地產開發公司。
謝善平副局長、市容局局長:分管城建監察、公用事業工作。具體分管部門為:城建監察大隊、環衛所。
趙仲副局長、規劃局局長:分管城鄉規劃。具體分管部門為:城鄉規劃科、村鎮站。
方宗群副局長:分管市政園林建設、房屋拆遷工作。具體分管部門為:城市建設管理科、徵收辦、市政工程管理處、自來水公司、各房屋拆遷企業。
林祥飛副局長:分管建築業、房地產業工作。具體分管部門為:建築房地產業管理科、工程質量監督站、安全文明監察站、工程造價管理站、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城建檔案室。
王華其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機關效能建設、政務廠務公開、政風行風評議、招投標監管、法制建設和信訪投訴處理工作,協助黨總支書記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林榕黨組成員:分管機關黨務、人事、財務。具體分管部門為:綜合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