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水利局是主管全縣水行政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閩侯縣水利局
- 內設機構 : 辦公室等
- 地區:閩侯縣
- 類型:職能機構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地方性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縣水資源進行監測和調查評價以及制定全縣水利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和年度計畫、全縣主要江、河流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鎮規劃及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
3、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4、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處理各類水事糾紛。
5、編制、審查綜合利用的縣屬水利工程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檔案,並按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式辦理有關手續;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6、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各類與保護;辦理跨縣河流協調事務;對全縣水利建設工程進行管理;組織建設、管理監督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
7、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鄉鎮供水和農村農田節水灌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小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
8、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9、指導和管理全縣水利隊伍建設;負責管理全縣水利科技和外經、外事工作。
10、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水電工作,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
11、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排澇工作;承擔閩侯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12、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林國雄(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安全生產工作。
黃振東(局黨組副書記、局支部書記)
主持局支部工作,分管綜合科、水土辦、機關事務、工會、信訪、保密、精神文明、溪源灌區、青源水廠,負責所分管業務科室安全生產工作。
陳謨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防汛辦、水政水資源科、水政監理站、堤管處、溪兜水庫、溪兜供水公司,負責所分管業務科室安全生產工作。
李文敏(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計畫生育、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政務公開、行風建設、網上審批、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負責所分管業務科室安全生產工作。
黃東風(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砂石辦、縣排澇站管理服務中心、水政執法大隊、三溪口水庫及水廠,負責所分管業務科室安全生產工作。
林家彬(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水利建設管理科、水利電力管理站、職改、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水利普查辦、安全生產、方山水庫。
鄒光輝(主任科員)
協助局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科:1、協調局領導組織和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2、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會議組織和信訪工作。3、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作、黨群工作、行政後勤和指導安全生產工作。4、全國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流域、區域和專項規劃。5、承辦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的編制、審查工作以及投資計畫和前期工作計畫的編制。6、指導全縣水利系統財務和經濟工作,指導水利產權制度改革,主管局機關財務,承辦水利綜合統計和勞工報表統計。7、負責局車輛的派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固定資產的管理監督。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水政水資源科:1、指導全縣水資源公報編制工作;2、指導且縣水資源保護規劃;3、指導全縣水功能區的劃分和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4、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改建、擴建工作;5、協助做好全縣現有水利工程除險加固,挖潛配套、更新改造工作;6、協助做好汛前工程檢查工作及攔洪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