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欽(1928年-1967年),男,閩侯縣南通鄉洲頭村人。
1967年9月4日在將樂縣農產品倉庫失火時搶救國家財產而犧牲,1981年7月3日追認為烈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大欽
- 出生日期:1928年
- 逝世日期:1967年9月
- 籍貫:福建省閩侯
人物生平,犧牲情況,追認烈士,
人物生平
1949年11月,以優異成績畢業於省立福州中學高中部,後進入福建人民革命大學學習。1950年5月,到將樂縣工作。195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縣文教科科員、副科長、第三區副區長、區長,縣人委會秘書、辦公室主任,縣水利局局長,高唐公社黨委書記,縣農業局局長,水南農場黨委書記。他服從分配,謙虛好學,深入基層,工作認真,生活儉樸。常說:“三餐粗菜淡飯即可,衣著補好洗淨便行。”他的工資除家庭生活開支外,還要資助寡嫂和侄兒。
犧牲情況
1967年9月,縣農產品倉庫失火。正在縣機關參加會議的黃大欽與其他與會人員立即奔赴失火地點。他衝進烈火,為搶救國家財產獻出自己的生命,年僅39歲。縣人民委員會為他召開追悼大會。
追認烈士
1981年7月,經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認他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