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審計局於成立於1983年7月,是閩侯縣政府組成部門之一,在縣長的領導下,主管全縣的審計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閩侯縣審計局
- 外文名:Audit Bureau of Minhou County
- 成立於:1983年7月
- 隸屬:閩侯縣縣政府
工作職責,機構設定,
工作職責
根據閩侯縣委辦公室、閩侯縣政府辦公室關於閩侯縣審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參與制定審計、財經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制定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情況。
二、向縣政府報告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根據縣政府和市審計局的工作重點和要求,確定全縣審計工作重點,制定工作意見,編制審計項目計畫;
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一) 縣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街道和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二)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
(三)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四)縣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五)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六)縣屬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
(七)對國有資本占控投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審計監督,由縣政府規定。
(八)對縣屬機關和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期間對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
(九)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委託進行審計的事項。
(十)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審計的審計事項。
五、向縣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交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六、對與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專項調查,並向縣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七、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業務指導與監督。
機構設定
根據閩侯縣審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閩侯縣審計局內設辦公室、綜合科、財政金融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經貿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社會保障審計科7個科室。為了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計,2010年8月設立了局直屬事業單位——閩侯縣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服務中心。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⒈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有關檔案及審計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⒉負責宣傳、信息和機關公文處理、保密、檔案管理、行政後勤保衛等事務;⒊管理機關行政經費、審計事業費;⒋負責局機關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及離退休幹部服務等工作;⒌負責局機關政治學習教育培訓工作。
財政金融審計科
⒈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縣地稅局稅收征管情況、縣金庫辦理縣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審計鄉(鎮)級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財政預算外資金及地方財稅徵收管理情況的審計;⒉審計政府基金的使用情況;⒊審計縣級財政、地稅部門及其所屬單位財務收支情況;⒋審計縣級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直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⒌接受上級審計機關委託,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亞行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
二、綜合審計科主要職責
⒈編制審計工作計畫,安排年度審計項目,管理、協調、監督審計項目計畫的落實;⒉對全縣審計成果進行統計、綜合及分析、通報;⒊草擬、修改全局性、綜合性審計業務公文,擬定審計業務工作考核辦法並組織考核;⒋協調局各業務科審計業務問題;⒌負責審計規章制度的草擬及修改和報批;⒍組織協調對本局和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⒎指導監督全縣內部審計工作;⒏覆核局機關各業務科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⒐組織協調局機關審計事項的審理工作;⒑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
三、財政金融審計科
⒈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縣地稅局稅收征管情況、縣金庫辦理縣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審計鄉(鎮)級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財政預算外資金及地方財稅徵收管理情況的審計;⒉審計政府基金的使用情況;⒊審計縣級財政、地稅部門及其所屬單位財務收支情況;⒋審計縣級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直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⒌接受上級審計機關委託,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亞行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
四、行政事業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主要職責
1、負責審計縣級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社團組織的財政、財務收支和資金使用效益;2、負責對縣科學、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及其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與資金使用效益開展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3、負責對縣級農業、林業、水利等主管部門及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4、負責對縣政府有關部門、社團組織管理、使用的專項資金(基金)進行專項審計;5、負責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五、經貿審計科
⒈負責對縣級工業交通等主管部門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和對領導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⒉對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⒊負責對縣屬國有企業、縣政府管理的經濟實體、外經外貿企業、縣級外債和縣直各部門管理的財務單列經濟實體的盈虧真實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審計以及對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社會保障審計科
⒈負責對縣政府社會保障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和對領導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⒉負責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⒊負責審計鄉鎮人民政府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
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⒈負責對縣級建設、土地等部門及其直屬企業、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和對領導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⒉對縣級房地產行業、建材行業、施工企業、城鎮公用事業企業的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⒊負責對國家投資的縣級基本建設和所屬審計對象的技術改造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