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原則

開放原則是哲學人類的基本思想原則和主要觀點。哲學人類學反對傳統哲學把人定義為生物的、理性的、意志的、勞動的、欲望的人,即不同意人有某種僵死的規定性和間定的本質,也反對把人理解為實現某種目的(如實現絕付精神的運動),或最終理解“在”的手段。認為人作為一個自我創造和不斷形成的生物,不具備任何特定的與穩固的先在本質,人通過不斷的自我活動和自我解釋“塑造自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放原則
  • 釋義:反對傳統哲學把人定義為生物的、理性的、意志的、勞動的、欲望的人,即不同意人有某種僵死的規定性和間定的本質,也反對把人理解為實現某種目的(如實現絕付精神的運動),或最終理解“在”的手段
作為哲學人類學研究出發點的人的“未特定化”、“失常態”、“活動性”、“創造性”等現象,都只是揭示人的內在的開放性的實質的,內在的開放性決定人與一切外在事物關係的特證是人向世界的開放性。這種人向世界的開放表明人按照本性來說,本質上能夠無限地擴張到他人的作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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