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
晉政發〔2015〕32號),加快推進我市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消費,現結合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總體目標,多措並舉推動體育產業發展
(一)加快發展體育產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體育產業發展潛力大,產業關聯度高,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不僅可以增加體育總量,壯大體育發展基礎,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的體育需求,而且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特別是對於推進我市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市縣兩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發展體育產業,把體育產業作為綠色產業、朝陽產業培育扶持,把加快體育產業發展作為轉型綜改試驗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大力推進體育產業發展,努力促進體育消費增長,為長治如期實現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二)體育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結合我市經濟社會和體育產業發展實際,確定我市體育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為:到2020年,體育產業發展環境明顯最佳化,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體育服務業在體育產業中的比重顯著提升,產業結構進一步合理,體育公共服務基本覆蓋全民,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75平方米,民眾體育健身和消費意識顯著增強,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達到130萬。到2025年,布局科學合理、功能基本完善、主要門類齊全的體育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產業結構更加合理,體育產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充滿活力,市場主體誠信自律,產業基礎更加堅實,體育產品和服務供給充足,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平方米,人均體育消費支出明顯提高,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達到135萬。
(三)妥善處理好市場配置和政府調控的關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遵循體育產業發展規律,培育產業核心要素市場,拓寬市場化配置領域;完善市場機制,調動社會多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吸引社會力量投資體育產業,培育多元市場主體。要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發揮好政府在規劃引導、政策扶持、標準引領、市場監管、宣傳動員、條件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市縣政府要將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財政、體育、統計、質監等部門要加強協調,落實並完善體育及相關產業分類標準和統計制度,推進體育產業標準化工作;商務、外事、體育等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促進體育產業國際交流與合作。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大創新力度,提高服務水平,以政府的創新和優質的服務降低企業和社會創新、發展的門檻與成本,最佳化發展環境,擴大社會參與,增加市場供給。
(四)建立體育產業發展協調機制,促進體育產業又好又快發展。市縣兩級政府要建立由發展改革、體育等多部門參與合作的體育產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各有關部門的有效溝通和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究推進體育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確保體育產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和任務要求落實到位,推動我市體育產業健康良性發展。建立聯繫點機制,全市至少選定2至3個有特點有代表性的項目和區域,跟蹤產業發展情況,總結推廣成功經驗。
二、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夯實體育產業發展基礎
(一)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輿論氛圍。積極倡導“每天鍛鍊一小時、幸福生活一輩子”的理念。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等媒體要加大我市體育工作、體育比賽和民眾性體育活動的宣傳力度,通過普及健身知識、宣傳健身效果,激發民眾參與體育活動的熱情,樹立健康生活方式,促進健康關口前移。鼓勵開設體育消費類欄目,為體育市場和人民民眾搭建宣傳溝通渠道,引導廣大人民民眾培育體育消費觀念、養成體育消費習慣,推動形成投資健康的消費理念和充滿活力的體育消費市場。注重健身文化建設,積極支持形式多樣的體育題材文藝創作,鼓勵創作倡導健康文明生活、宣傳全民健身理念的文藝作品,鼓勵編排融體育、舞蹈、健身為一體的健身舞、廣場舞等,服務大眾參加體育健身活動。
(二)完善健身設施,改善健身環境。制定市縣全民健身場地建設規劃,圍繞實施縣級體育場、全民健身中心普及工程和城市社區“15分鐘健身圈”和縣城社區“10分鐘健身圈”建設提檔工程,建設一批便民利民惠民的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動中心、社區多功能運動場、全民健身路徑工程、健身步道等體育健身設施。盤活存量資源,改造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等用於體育健身。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和民間各類文體設施向社會免費或優惠開放。積極探索、完善體育場地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的支持政策。
(三)發展休閒體育,拓展健身領域。以普及《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為目標,以民眾關注度高、普及性廣、發展性好的籃球、桌球、足球、羽毛球、跑步、登山、游泳、腳踏車、太極拳、健身舞蹈、柔力球等優勢項目為牽引,發展冰雪、網球、賽車、射擊、射箭、極限等具有時尚前沿和消費特徵的運動項目,不斷擴大參與健身的人群。鼓勵根據自然、人文資源開發特色體育項目,鼓勵開發適合老年人和少數民族特點的休閒運動項目。
(四)豐富體育活動,打造精品賽事。積極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各類體育賽事。發展專業和職業體育賽事,鼓勵申辦、創辦高水平競技比賽,努力打造國際性、區域性品牌賽事。豐富業餘體育賽事,各縣(市、區)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等要廣泛舉辦各類體育比賽,努力實現全市至少有2至3項體育品牌賽事,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項傳統或品牌體育賽事,各單位每年至少舉辦一次體育比賽。引導、支持體育社會組織、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舉辦體育賽事活動。加強與國際體育組織等專業機構的交流合作,積極引進國際精品賽事。有條件的單項協會要逐步建立本項目的聯賽制度。
(五)強化服務職能,引導大眾健身。強化政府的公共體育服務職能,堅持面向城鄉、面向基層、面向民眾,因時因地因需開展好全民健身活動,分層分類分級引導好運動項目發展,豐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動體系。持續開展“強健體魄·陽光生活”全民健身系列活動,營造體育健身氛圍,帶動體育消費增長。發揮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在全民健身活動中的示範引領作用,在各行各業開展工前(間)操活動和“選單式”活動。大力開展校園體育活動,確保學生在校每天至少參加一小時體育鍛鍊活動,每位中學畢業生均能掌握1-2項體育健身項目。加大扶持老年人、職工、婦女、農村人口、殘疾人、進城務工人員體育健身活動的開展。
三、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增強體育產業發展後勁
(一)轉變政府職能,強化市場監管。推進簡政放權,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領域,都要向社會開放。取消商業性和民眾性體育賽事活動審批,加快全市綜合性和單項體育賽事管理制度改革,公開賽事舉辦目錄,通過市場機制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承辦賽事。政府有關部門要主動適應體育競賽、體育活動管理方式的變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體育賽事活動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加強體育社會組織的建設與發展,積極穩妥推進體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將適合由體育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事項,交由體育社會組織承擔。各級體育部門要設立體育產業專門機構,充實體育產業工作和行政執法隊伍力量,加強和完善對體育市場的監管,保障各類體育經營活動特別是涉及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經營活動安全有序發展。
(二)加強場館管理,盤活場館資源。在堅持公益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的基礎上,積極推進體育場館管理體制改革和運營機制創新。推行新建體育場館的設計、建設、運營管理一體化模式,將賽事功能需要與賽后綜合利用有機結合。引入和運用現代企業制度,鼓勵場館運營管理實體通過品牌輸出、管理輸出、資本輸出等形式實現規模化、專業化運營。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體育場館建設與運營管理。增強長治市體育中心等大型體育場館複合經營能力,拓展服務領域,延伸配套服務,實現最佳運營效益。樹立閒置就是浪費的理念,支持已建場館進行有利於發展體育產業的適用性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創造運營條件,盤活場館資源,使場館及其附屬設施或周邊閒置場地得到充分利用,提高體育場館利用率和自我發展能力。
(三)最佳化產業布局,改善產業結構。從2016年開始,依託市體育產業有限公司、山西澳瑞特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波力公司襄垣園區、屯留航校以及周邊縣(市、區)現有大型體育場館,打造長治體育產業經濟圈。重點打造老頂山戶外營地、長治市全民健身公園、屯留嶷山體育休閒園區為特色的“兩山一帶”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以山西澳瑞特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為龍頭的體育用品製造基地,不斷豐富健身休閒、競賽表演、場館服務、中介培訓、體育用品製造與銷售等產業門類。進一步最佳化體育服務業、體育用品業及相關產業結構,著力提升體育服務業比重。實施體育服務業精品工程,支持各地打造一批優秀體育俱樂部、示範場館、品牌賽事和體育中介組織。鼓勵體育用品製造的研發機構和生產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加強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的運用,努力提高傳統體育用品的質量水平和科技含量,提升產品競爭力。引導企業豐富體育服務內容,延長產業鏈,提高附加值。
(四)整合有利資源,促進融合發展。“十三五”期間,推進體育與文化旅遊等產業相融合。一是立足本地特色、打造品牌,積極建設上黨文化體育旅遊圈。利用各類競技比賽和全民健身活動搭建平台,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二是大力開拓城市休閒體育。依託屯留縣后羿射日的傳說,積極承辦知名的射箭賽事;利用武鄉縣抗戰老區的優勢,重點發展徒步穿越、“重走革命路”等富有當地特點的賽事活動。三是引導、扶持老頂山戶外營地、黎城紅山徒步騎行等設施建設,完善襄垣仙堂山、壺關太行山大峽谷旅遊景區規劃,培育體育旅遊精品線路。四是依託市、縣國民體質監測中心(點),加強體育運動指導,推廣“運動處方”,發揮體育鍛鍊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進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五)發展“網際網路+”,引入現代科技。加強體育場館服務的智慧型化建設,建立體育場館信息服務平台,完善信息查詢、場地預訂、健身指導、門票銷售等服務,提高體育信息化水平。推動體育產業與電子商務結合,鼓勵運用電商等平台促進消費,開拓市場。依託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技術,推動可穿戴式運動設備、智慧型運動器材等研發製造行銷。積極發展基於網際網路的體育服務,發展形式多樣的新型業態,培育新興體育消費熱點,促進網際網路的新業態成為體育產業新的增長動力。
四、最佳化市場環境,激發體育市場活力
(一)創新市場運行體制,建立服務聯動機制。探索建立全市體育產業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優勢資源進行市場化公開,推進賽事舉辦權、賽事轉播權、運動員轉會權、無形資產開發等具備交易條件的資源公平、公正、公開流轉。按照市場原則建立體育賽事轉播收益分配機制,促進賽事轉播投資主體、賽事主辦者、贊助單位以及參賽者和電視台等參與主體共同發展。鼓勵企業、個人、電視台等投資購買體育賽事轉播權,滿足人民民眾觀賞體育需求。各級廣播電視台要為購買轉播權、升級設備和培訓人員等提供支持,新聞出版廣電部門要為各級廣播電視台轉播體育賽事提供政策等方面的支持。重視科技發展與體制改革為體育產業發展帶來的變革和機遇,鼓勵企業和個人在發展體育產業上大膽創新,對於新出現的、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商業模式、業態等,要積極鼓勵,正確引導,保障和促進其健康規範發展。建立完善賽事安保服務標準,推進安保服務社會化、規範化;建立賽事和大型活動安保、交通、供電、衛生、通信、宣傳等方面的協調聯動機制並形成常態化,節省行政資源,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降低賽事活動成本。
(二)充分挖掘市場資源,吸納社會資本投入。進一步最佳化市場環境,完善政策措施,加快人才、資本等要素流動,最佳化場館等資源配置,提升體育產業對社會資本吸引力。培育發展多形式、多層次體育協會和中介組織,加快體育產業行業協會建設,組織、引導體育用品、體育服務、場館建築等行業發展。正確引導“網路體育社團”等網路組織的發展,發揮其在組織參加體育健身、促進體育消費中的積極作用。加強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壯大體育特有工種職業人員隊伍,提高體育服務從業人員的服務意識和專業水平。積極主辦和參加體育文化、體育用品、體育旅遊等博覽會、推介會等,充分發揮體育貿易平台的作用。
(三)支持企業發展,打造優勢體育品牌。實施品牌戰略,將山西澳瑞特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打造成國際體育產業知名品牌,打造一批在國內具有較強競爭力乃至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知名企業和自主品牌,支持優勢企業、優勢品牌和優勢項目“走出去”,提升服務貿易規模和水平。扶持體育培訓、策劃、諮詢、經紀、行銷等企業發展。鼓勵大型健身俱樂部跨區域連鎖經營,鼓勵發展專業化的賽事運營企業。鼓勵、引導體育用品製造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從生產製造向研發設計、行銷推廣、運營服務等領域延伸,挖掘品牌價值。鼓勵國內外知名體育企業落戶我市或設立分支機構。扶持一批具有市場潛力的中小微企業,向金融機構推薦重點體育企業和項目,實現體育企業與金融業的互信雙贏、共同發展。建立完善涉及體育產業及服務的市場主體和中介組織信用信息資料庫,推進相關部門間的信用信息互聯互通,逐步建立弘揚誠信、懲戒失信機制。
五、完善政策措施,促進體育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一)完善扶持政策,拓寬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體育產業領域,建設體育設施,開發體育產品,提供體育服務。進一步拓寬體育產業投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產品、服務等企業掛牌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市內外眾籌平台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中小企業私募債等進行融資。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積極開發適合體育產業的金融信貸產品和新興業務,探索對商業性體育經營權和門票收入等為質押的融資業務,鼓勵商業銀行以銀團貸款、聯保聯貸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增加適合中小微體育企業的融資產品。可通過設立體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等辦法,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社會組織、體育俱樂部給予項目補助、貸款貼息和獎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體育產業發展。鼓勵支持職業俱樂部建設訓練基地和比賽場館,調動社會投資職業體育的積極性。
(二)加大投入力度,鼓勵健身消費。各級財政部門要將全民健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確保全民健身工作順利實施。對於社會力量新建、改建、擴建體育場館和健身設施,政府可以以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持。要安排財政預算和一定比例體育彩票公益金,結合社會發展和公共服務實際需要,對於可以實施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的項目,研究制定專項購買服務辦法,支持民眾健身消費,鼓勵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引導經營主體提供公益性民眾體育健身服務,促進體育社會組織發展。鼓勵引導企事業單位、學校、個人購買運動傷害類保險,鼓勵體育場館經營者、體育賽事舉辦者、全民健身活動組織者投保體育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圍繞健身休閒、競賽表演、場館服務、戶外運動等需求推出多樣化保險產品。創新體育保險運作模式,重點強化對青少年體育、老年健身、高危險運動項目和重大賽事的保險服務。試點建立校園體育保險制度,通過體育彩票公益金、學校集體繳費、學生個人繳費等多方籌資,探索設立校園體育運動保險基金。市縣兩級政府對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給予支持並建立相應補償機制,辦理有關責任保險。職工因參加本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而發生人身傷害的,可享受工傷待遇。探索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卡)支付健身費用的試點工作,促進民眾增強體育健身意識。
(三)執行稅費政策,減輕企業負擔。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鼓勵我市符合條件的體育產業相關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體育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提供體育服務的社會組織,經認定取得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資格的,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體育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支出,可按稅法規定標準稅前扣除,體育企業發生的創意和設計費用,符合研究開發費用條件的,可按規定稅前加計扣除。鼓勵企業捐贈體育服裝、器材裝備,支持貧困和農村地區體育事業發展,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條件向體育事業的捐贈,按照相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符合規定的可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體育場館等健身場所的水、電、氣、熱價格按不高於一般工業標準執行。
(四)落實規劃布局,調整土地政策。各縣(市、區)在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調整時,要充分考慮體育產業發展,在安排年度計畫時,要統籌考慮,合理安排體育設施用地需求。嚴格審批程式和執法監督,確保新建居住區和社區要按相關標準規範配套民眾健身相關設施,按室內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的標準配置體育設施,並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區與已建成居住區無民眾健身設施的,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建設指標要求的,要通過改造等多種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及城市空置場所等建設民眾體育設施。鼓勵基層社區文化體育設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中支持企業、單位利用原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建設用地興辦體育設施,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非營利性體育設施項目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營性體育設施項目,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的可採取協定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支持利用荒山、荒坡、廢棄礦山等開發體育產業項目。
(五)加強人才培養,最佳化從業隊伍。鼓勵多方投入,開展各類職業教育和培訓,加強校企合作,多渠道培養複合型體育產業人才。支持退役運動員接受再就業培訓,對退役運動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探索建立體育彩票公益金、體育部門和退役運動員個人共同分擔的培訓經費投入機制,提高退役運動員培訓水平。加強體育產業人才培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體育產業理論研究,建立體育產業研究智庫。完善政府、用人單位和社會互為補充的多層次人才獎勵體系,對創意設計、自主研發、經營管理等人才進行獎勵和資助。加強創業孵化,研究對創新創業人才的扶持政策,加強對從事體育產業創業者的創業孵化服務工作。鼓勵退役運動員從事體育產業工作,對自主創業從事體育產業的,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等創業政策扶持。鼓勵街道、社區聘用體育專業人才從事民眾健身指導工作,鼓勵和引導退役運動員面向基層就業和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
(六)開發無形資產,創新驅動政策。積極引導體育組織、體育場館等市場主體申請註冊商標、規範使用商標。幫助體育組織、體育場館加強商標的運作、管理和保護工作。支持和鼓勵體育組織、體育場館通過冠名、合作、贊助、廣告、特許經營等商標使用許可、商標權質押等形式開展品牌運作工作。加強體育組織、體育場館、體育賽事和活動名稱、標誌等無形資產的開發,提升無形資產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加強體育品牌建設,推動體育企業實施商標戰略,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體育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值,提升市場競爭力。促進體育衍生品創意和設計開發,推進相關產業發展。充分利用現有科技資源,健全體育產業領域科研平台體系,加強企業研發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建設。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研究所等科研機構合作,發揮市技術交易市場作用,產學研結合,形成企業、高等院校、研究所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牽頭承擔各類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科研項目。加強專利意識培育,注重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完善體育技術成果轉化機制,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
六、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要求,結合實際情況,抓緊提出具體實施意見和完善配套檔案。市發展改革委、市體育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落實本意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分析,重大事項及時向市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