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加快推進我省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消費,努力將體育產業培育成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力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5-00092
  • 主題分類::文化、體育、廣電、出版
  • 文號::青政〔2015〕50號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5/6/1
基本要求,發展目標,主要任務,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注重規劃引領,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落實,強化督促檢查,附則,

基本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充分發揮體育產業在轉方式、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中的積極作用。堅持以改革為動力、以市場為導向,倡導健康生活,創造發展條件,統籌推進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產業與多元產業相互融合,增加公共體育產品和服務供給,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逐步形成具有青海高原特點的體育產業發展新格局。

發展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門類齊全的體育產業體系,形成多種所有制並存,各種經濟成分競相參與、共同興辦體育產業的格局,實現產業體系日趨完善,產業環境明顯最佳化,體育消費顯著增加,產業基礎基本形成的體育產業發展目標。
健全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全省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平方米,在城市社區建設15分鐘健身圈,新建社區體育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市(州)、縣、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公共體育設施覆蓋率達到100%,有僧尼常住的寺院體育設施配備率達到100%;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和科學健身素質普遍增強,實現“體育生活化、生活體育化”,推進“人人運動”向縱深發展,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達到224萬,占全省總人口的35%,社會體育指導員人數達到15000人。
通過政府引導、部門聯動和上下互動,形成合力推動體育產業發展的工作機制,支持發展體育產業項目100個,建成省級體育產業基地20個,建設汽摩房車營地100個,打造體育旅遊精品項目50個,體育產業從業人員超過15000人,體育產業總規模達到105億元。

主要任務

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簡政放權,規範審批,減少微觀事務管理,放開市場主體準入限制,實行“非禁即入”。加快推行政社分開、政企分開、管辦分離,加快推進體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鼓勵發展體育社會組織。進一步深化體育公共服務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實行市場化運營管理,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促進公共體育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確保體育市場資源合理配置。積極擴大體育產品和服務供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對體育產業的投資,實現公共體育服務無差別經營。
完善公共體育服務設施
統籌規劃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以基層為重點,加強基本公共體育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合理布點布局,重點建設便民利民的非標準足球場地、中小型體育場館、全民健身活動中心、戶外多功能球場、腳踏車專道、健身步道等場地設施,逐步建立覆蓋全省、功能齊全的全民健身設施網路。盤活存量資源,改造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等用於體育健身,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小型化、多樣化的體育活動場館和健身設施。統籌省會西寧和周邊城市規劃,建設單項賽事中心等大型基礎設施,保證全省綜合性運動會、國內高水平單項賽事、大型公共活動舉辦,並充分發揮救災避險功能。
健全體育社會組織
最佳化體育社會組織功能,充分發揮體育社會組織的作用,加強對各級各類體育社會組織的引導、扶持和管理,制定完善體育社會組織規章,明確功能定位,促進規範有序發展。逐步建立以體育總會為龍頭,單項協會為紐帶,健身組織為根基的社會體育組織體系,積極培育市(州)、縣(區)成立體育總會等基層體育組織,有計畫地發展企事業單位、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等基層體育協會,引導體育社會組織依法依規開展公共體育服務。
大力發展職業體育
拓寬職業體育發展渠道,鼓勵具備條件的運動項目走職業化道路,支持專業運動隊教練員、運動員職業化發展。加快推進足球、籃球等普及性廣、關注度高、市場空間大的集體項目,大力發展校園足球和社會足球。加強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積極探索足球、籃球、羽毛球、網球、桌球、腳踏車、跆拳道、拳擊、武術、射擊、射箭、太極、瑜伽等具有較強社會影響力和市場發展潛力的運動項目,走職業俱樂部的發展道路,推動我省競技體育職業化發展,繼續規範職業俱樂部和體育運動協會的組建和經營管理,逐步提高職業體育的成熟度和規範化水平。鼓勵大型企業集團、高等院校等社會力量參與建設或創辦職業俱樂部,構建由政府扶持、協會監管、聯盟市場化運作、俱樂部法人獨立運營、符合青海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職業體育運行模式,促進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最大化。
最佳化空間布局
最佳化體育產業發展區域布局,形成體育產業發展示範區、集聚區和功能區。打造青海東部地區體育競賽表演產業區、環青海湖地區體育健身休閒產業區、柴達木地區體育場館服務產業區、三江源地區生態體育旅遊產業區,促進健身休閒項目的普及和提高,形成新的體育消費熱點。建設一批體育產業基地,舉辦一批體育健身活動,推出一批體育旅遊線路,壯大一批體育中介組織,培育一批體育產業知名品牌,培養一批體育經營管理隊伍,打造一批優秀體育俱樂部、示範場館和品牌賽事,以點帶面,推進體育產業實現全面可持續發展。
培育和發展市場主體
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培育和發展市場主體的部署,成立省級體育產業協會,組建省級體育產業集團,打造各級體育產業龍頭企業。積極籌建省級體育產業發展研究中心,建設體育產業項目庫,編輯並發布青海省體育產業投資指南,提高產業資金績效和規範運作水平。強化改革措施,突出培育發展,積極利用我省統一安排的各種促進創業就業專項資金,支持多元體育產業和體育消費的市場主體,加快發展,擴大總量,提升質量,促進大眾創業,激發社會創新,適應和引領新常態,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
加快體育產業基地建設
依託專業體育訓練基地,建設體育運動休閒服務體系。加快以民和體育休閒中心為起點,以多巴國家高原體育訓練基地為中心,以青藏交通沿線和黃河流域經濟帶為兩翼,以互助智慧型腳踏車體育產業基地、西寧體育健身休閒長廊、丹噶爾高原腳踏車訓練基地、循化波浪灘民眾體育休閒培訓基地、海北戶外營地和腳踏車騎行基地、海南民族體育訓練基地、尖扎水上項目訓練基地、格爾木玉珠峰登山基地、崗什卡登山滑雪基地、柴達木徒步和汽車營地為支點的絲綢之路高原體育產業帶建設,打造多功能、綜合性、多元化的體育健身和運動訓練基地群落。支持建設並命名西寧湟水河體育公園、平安體育公園、共和德吉灘體育公園、班瑪瑪柯河體育公園、河南騰格里體育公園、海西柏樹山體育公園、海北金銀灘體育公園和玉樹扎西科體育公園等;挖掘並推出以湖泊河流、沙漠資源為主題的二郎劍、龍羊峽庫區、玉樹、班瑪、貴德、同德、共和、尖扎、循化、柴達木、沙島等戶外拓展項目;打造並開發以山地、草原、森林資源為主題的崑崙山、祁連山、阿尼瑪卿、年保玉則、尕朵覺吾、互助、大通、祁連、河南、金銀灘、仙女灣等野外生存、登山、探險、攀岩、滑雪、徒步、腳踏車騎行、自駕游等體育項目。
推進體育產業跨界融合
推動體育產業與文化、旅遊、廣電、商貿、電子信息、健康養老服務、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流通、教育培訓等相關產業的跨界融合,以體育勞務、賽事組織、場館運營、信息諮詢、技術培訓等為重點,逐步擴大體育服務規模。以體育設施為載體,推動體育與住宅、休閒、商業綜合開發,將體育用地與居住綠地、公園綠地進行融合,打造城市體育服務綜合體。充分發揮我省舉辦的青洽會、文化旅遊節、清食展、藏毯節等民族民間節慶活動的集聚效應和載體作用,打造體育貿易展示平台,發展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間風情體育產業。
促進康體結合
積極促進康體結合,推廣“運動處方”,發展運動康復,運用競技體育資源和科技成果服務大眾健身。依託訓練基地開展高原生命醫學、運動生理生化研究,研發製造行銷以蟲草、枸杞等原料為主的運動功能飲料、營養保健食品藥品等,支持金融、地產、建築、交通、製造、信息、食品藥品等企業開發體育衍生產品,培育傳統弓箭製作等體育用品製造業。大力發展運動醫學和康復醫學,依託西寧、共和、貴德、西海、大柴旦等地溫泉資源,推進溫泉療養專項體育產品的開發。發揮體育鍛鍊在疾病防治以及促進健康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和中醫藥在運動康復等方面的優勢作用,提倡開展健身諮詢和調理等服務。
積極推進體旅融合
加強體育產業與旅遊產業的相互融合,以體育活動為載體,串聯整合青海的自然山水、交通、住宿、餐飲、娛樂、購物等旅遊資源要素,促進上下源、左右岸融合發展。以青海東部城市群為核心,以主要交通幹線和自駕車線路建設為依託,以全省3A級以上景區為主要節點,鼓勵旅遊企業和景區開發體育產品,完善全省體育旅遊服務體系,打造集體育健身、旅遊體驗、時尚運動為一體的產業鏈,提升我省體育旅遊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擴大境內外遊客輸入。圍繞高原體育、生態體育、康體休閒,開展高原特色的專業體育賽事、休閒健身及民俗體育活動,引導旅遊者進行體育消費。依託民和喇家遺址考古公園、互助北山森林公園、貴德國家地質公園、達玉青海湖腳踏車騎行綜合服務基地等文化旅遊資源,推進體育休閒與療養業、餐飲業、觀光體驗等融合發展。在有條件的地方制定專項規劃,引導發展戶外營地、徒步(腳踏車騎行)服務驛站、汽車露營營地、船艇碼頭等,鼓勵各地創建獨具特色的體育旅遊精品項目。構建體育旅遊安全預警和救援體系。
完善體育場館運營機制
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有效推動公益類場館和經營類場館分類改革,推進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推行體育場館設計、建設、運營管理一體化模式,將賽事功能需要與賽后綜合利用有機結合。在節能環保的前提下,融入演藝、會展、商業、休閒等多功能設計,完善配套設施建設,夯實發展基礎。支持已建場館積極進行適用性改造,盤活場館資源,提高使用效益。著重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加快各級各類體育場館設施向社會免費低收費開放,提升各類體育場館科學化、集約化、標準化服務水平。在全省嘗試組建一批體育場館設施管理公司,逐步實現全省各級各類公共體育設施的專業化管理,不斷提高公共體育設施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加快推進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等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並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安全保障。
加快發展賽事經濟
培育發展多形式、多層次體育協會和體育組織。成立或引進有實力的國際賽事管理公司,推進辦賽主體專業化、市場化,實現由政府主導模式向“政府+賽事公司”運行模式的轉變。積極參與申辦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國際、國內重大單項體育賽事,促進我省體育競賽表演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創新賽事活動的內容和方式,借鑑吸收國內外體育賽事組織運作的有益經驗,探索完善單項賽事的市場開發和運作模式,建立起辦賽主體多元化的賽事體系。鼓勵大型體育賽事充分進行市場開發,依託各類賽事媒介,構建以體育傳媒、賽事策劃、運營推廣、經紀中介等為主營業務的企業實體。按市場原則確立體育賽事轉播收益分配機制,促進多方參與主體共同發展。
加大體育市場供給
開展新興戶外運動、極限運動等項目的經營活動,因地制宜開發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體育健身項目,加強對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市場的挖掘、保護,開發賽馬、賽氂牛、射箭、馬術、摔跤、蹬棍、拉拔牛等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市場,積極引導規範各類體育競賽和體育表演的市場化運作。努力拓展與體育競賽表演業相關的體育廣告、體育經紀、體育無形資產開發等行業。吸引社會資本對體育服務業的投資,促進體育健身、娛樂等體育服務業的發展。引導高、中、低收入群體合理進行體育消費,滿足消費者多元需求。圍繞青海體育中心、西寧體育館等場館發展商貿、旅遊、住宿、餐飲等產業,做到多產業、多要素捆綁發展。積極培育體育中介市場,鼓勵發展體育中介組織,輻射和拉動體育傳媒、體育廣告、體育旅遊、體育會展、體育保險等重要業態的發展和壯大。積極發展體育用品銷售業,扶持體育培訓、策劃、諮詢、經紀、行銷等企業發展,重點發展連鎖經營、體育用品大賣場等模式,繁榮體育用品市場。
豐富體育賽事活動
以競賽表演業為重點,大力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各類體育賽事。做大做強品牌賽事,重點辦好環青海湖國際公路腳踏車賽、中國·青海國際搶渡黃河極限挑戰賽、中國·青海國際高原攀岩精英賽、“行走中華水塔”國際徒步活動和全省綜合性運動會、全民健身大會、少數民族運動會等民眾性大型體育賽事活動。大力推廣市場接受度高、簡便易行的檯球、健美操、廣場舞、健步走、棋類、信鴿、游泳等體育健身活動。廣泛開展涵蓋各類人群、不同消費層次、不同競賽水平、各具項目特色的賽事。各地區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及工、青、婦、殘聯組織等單位廣泛舉辦民眾性體育賽事活動。積極開展“一地一品牌”、“一行業一品牌”的全民健身活動。鼓勵企業舉辦商業性體育比賽。豐富校園足球、社會足球、職業足球賽事活動,推動普及與提高。
鼓勵日常健身活動
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等要積極倡導工間、課間健身制度等,堅持每天健身一小時。鼓勵單位為職工健身創造條件。支持地方根據自然人文資源特色開展足球、游泳、桌球、羽毛球、籃球等競技性強、普及面廣的體育運動項目,組織廣場舞、民族射箭、賽馬、腳踏車騎游、徒步、登山等民眾喜聞樂見的健身活動。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完善國民體質監測制度,為民眾提供體質測試服務,定期發布國民體質監測報告。要切實保障中國小體育課課時,鼓勵實施學生課外體育活動計畫。
加快體育信息化建設
加強體育信息發布、政策諮詢、行業管理等,充分運用網際網路+、電子商務、移動網際網路終端、雲技術、大數據等新興科技平台,加快“智慧體育”建設,發揮體育“健群”功能,建立全民健身電子地圖平台、健身圈移動套用、微信等公共體育服務平台,共享體育信息,合理利用公共服務平台接口,打造體育信息專題套用。通過線上上、線下形成網路、電話的無障礙互動,為市民提供專業的網際網路運動健康服務,進一步推進體育信息化建設進程。
加強體育文化宣傳
加大體育媒體和視頻媒體的宣傳力度,普及健身知識,宣傳健身效果,探索體育賽事、體育文化、體育信息的宣傳開發,積極引導廣大人民民眾培育體育消費觀念、養成體育消費習慣。依託娛樂資源、媒體資源和客戶資源,推廣體育文化,弘揚奧林匹克精神和中華體育精神,打造體育行銷和賽事運營平台,驅動體育資源的重新配置,全面推動體育產業升級換代。

政策措施

吸引社會投資
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體育產業領域,建設體育設施、開發體育產品、提供體育服務。支持各級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推廣和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體育產業發展,落實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的相關優惠政策。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扶持培育一批符合現代企業制度,體現體育產業優勢,產權明晰、責權明確、規模發展的體育企業或企業集團。對引進國際國內著名品牌企業,投資重大體育項目,可按照“特事特辦、一事一議”的原則,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實行“一企一策”等特殊優惠政策。各級地方政府也可根據體育建設需要,實施資源捆綁開發政策。
加大政府投入
各級政府要加大公共體育設施投入力度,提高公共體育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建立有序的增長機制,到2025年省級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達到5000萬元以上。加大對競技體育投入,增加運動員和體育後備人才訓練比賽專項經費及保障經費等。各市(州)財政都要安排體育產業引導資金。充分發揮產業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運用體育產業發展資金,採用貸款貼息、項目補貼、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等方式,積極培育和促進體育市場主體發展。對符合政府重點支持方向的體育企業、社會組織、體育人才和體育賽事、體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體育競賽表演項目、體育服務等給予扶持,並加大財政轉移支付支持體育產業發展力度。各級政府要將全民健身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按人均2元安排。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和國務院關於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政策措施,落實企業從事文化體育業按3%的稅率計征營業稅。提供體育服務的社會組織,經認定取得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資格的,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捐贈體育服裝、器材裝備,支持貧困和農村地區體育事業發展,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條件向體育事業的捐贈,按照相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加大投入,加快體育設施建設和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導經營主體提供公益性民眾體育健身服務。體育彩票公益金按照國家規定用於我省體育事業和產業發展。
拓寬融資渠道
各級政府通過安排扶持資金等方式引領和拓寬體育產業發展融資渠道,支持有條件的體育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通過發行債券以及融資項目、股票融資等方式籌措發展資金。加大投融資和信貸支持力度,拓寬體育產業發展資金來源渠道,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創新業務品種,扶持一批具有市場潛力的中小企業,鼓勵中小企業和俱樂部以互保聯保方式實現小額貸款融資。積極推進金融機構和體育企業開展合作,探索開發適合體育消費需要的金融產品。積極發展體育保險,增加保險品種,擴大投保範圍,提高理賠效率,鼓勵引導企事業單位、學校、個人購買運動傷害類保險,鼓勵保險公司圍繞健身休閒、競賽表演、場館服務、戶外運動等需求推出多樣化保險產品。積極發揮產業投資基金的作用,支持重點體育項目建設,促進體育產業發展。
落實相關土地政策
對符合單獨選址條件的重大體育產業項目,用地計畫由省統籌優先安排。各級政府要將體育設施用地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區和社區要按相關標準規範配套民眾健身相關設施,按室內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執行,並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區與已建成居住區無民眾健身設施的,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建設指標要求的,要通過改造等多種方式予以完善。支持企業、單位利用原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建設用地興辦體育設施,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非營利性體育設施項目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營性體育設施項目,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的可採取協定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充分利用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及城市空置場所等建設民眾體育設施。對因城市規劃調整確需拆除或改變其功能、用途的體育場(館)等設施,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經批准拆除或者改變其功能、用途的,應按照規劃要求重建,一般不得小於原有規模。遷建工作應堅持先建設後拆除或建設、拆除同時進行的原則。對公共體育設施,重點體育產業項目建設,在立項、報建、用地和配套建設等方面應給予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的非營利性體育設施用地,可以劃撥方式供地。嚴禁體育設施建設用地改變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搞房地產開發。
加強體育無形資產開發保護
通過冠名、合作、贊助、廣告等形式,加強對體育組織、體育場館、體育賽事和活動名稱、標誌等無形資產的開發,強化智慧財產權對各類體育企業的導向作用,提升無形資產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完善單項體育協會等民眾性體育組織的市場開發模式,理順和明確各相關主體在市場開發活動中的身份及其相互關係。在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同時,加大自主研發和科研成果轉化,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加強體育產品品牌建設,推動體育企業實施商標戰略,增加體育產品商標內涵,提高產品附加值,提升體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探索場館冠名等無形資產開發,在不影響城市形象的前提下,允許場館利用外立面開發戶外廣告。推進賽事舉辦權、賽事轉播權、運動員轉會權、無形資產開發等具備交易條件的資源公平、公正、公開流轉。
加快體育法治建設
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堅持依法行政,全面實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積極推行負面清單制度。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明確監管主體及其管理職能和各類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規範體育市場主體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體育市場規範發展。加強體育經營活動的安全監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應急救護措施和突發公共事件預防預警及應急處置預案,對於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經營活動,依法確定嚴格、規範、公開、透明的準入和開放條件、技術要求和服務規程,加強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及產品質量檢測,確保設施設備和管理服務符合要求,確保消費者人身安全。推行體育服務質量認證制度,建立和完善體育服務規範,提高體育服務水平。開展體育行業特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提高體育服務從業人員的服務意識和專業水平。加強安保服務管理,完善體育賽事活動安保服務標準,積極推進安保服務社會化。
培養體育人才隊伍
加強市(州)、縣(區)體育專業管理隊伍建設,對執行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向社會免費、低收費開放的公益性體育事業單位,結合實際和財力,合理增加機構編制,滿足開放後工作量增加、現有機構編制不足的工作需求,按照體育職能和編制部門核准的編制數配齊工作人員,充實體育管理人員。完善政府、用人單位和社會互為補充的多層次人才獎勵體系,對創意設計、自主研發、經營管理等人才進行獎勵和資助。鼓勵多方投入,開展各類體育職業教育培訓,多渠道培養複合型體育產業管理人才。完善體育產業人才、智力和項目相結合的柔性引進機制,暢通體育產業人才引進渠道。充分利用省內高等院校以及體育協會的資源優勢,支持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開設有關專業,大力培養市場急需的各類體育專業技術人才。重點培養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救生員、體育場地工、體育運動安全保險等專業人才,努力提高我省具有國家職業資格的體育專業從業人員數量和水平。支持退役運動員再就業培訓,鼓勵退役運動員從事體育產業工作,鼓勵街道、社區聘用體育專業人才從事民眾健身指導工作。

組織實施

注重規劃引領

全面客觀評估體育產業現狀,研究制定《青海省體育產業體系發展建設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足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場地設施建設規劃及冰雪運動規劃,提出體育產業發展重點領域、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等,科學謀劃東部地區、環湖地區、柴達木地區、三江源地區體育產業集聚區布局,儘快形成產業集聚,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各級政府要將體育產業項目、足球場地建設納入相關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相銜接,與土地、服務業、商貿、文化、旅遊專項規劃相銜接。按照區域覆蓋、合理布局、方便民眾的原則,加強城鄉體育設施規劃和建設,提高設施綜合利用率和運營能力。

健全工作機制

各級政府要緊緊抓住當前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的有利機遇,高度重視體育產業發展,建立發改、經信、教育、財政、國土、住建、統計、文化、旅遊、廣電、體育等多部門合作的體育產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健全體育產業的定量指標和相應的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各相關部門之間的互動,創新體制,動員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為促進體育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法制環境和社會環境。根據比較優勢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確定和把握體育產業發展重點,落實各項相關政策措施。完善體育產業統計體系,建立體育產業信息發布制度,為巨觀調控提供信息支持。體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體育產業發展的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確保促進體育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明確責任落實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要求,按照各自職責,結合實際,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重點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的具體任務,主要領導親自安排、親自部署、親自協調,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政策配套檔案,把體育產業年度目標重點任務納入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目標考核,確保各項工作有條不紊開展,落到實處。

強化督促檢查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健全並創新督辦落實制度,完善監督機制,建立政策落實評價體系。省發展改革委、省體育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落實本意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分析,重大事項及時向省政府報告。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查,嚴肅問責,全面掌握貫徹落實情況,對貫徹執行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推諉扯皮敷衍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附則

本意見自2015年6月30日開始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屬檔案: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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