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實施辦法

《長沙市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實施辦法》是二○○六年五月十二日頒布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實施辦法
  • 地區:長沙市
  • 類型:辦法
  • 發布時間: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簡介,詳細信息,

簡介

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
長政發〔2006〕14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現將《長沙市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長沙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詳細信息

長沙市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落實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市容環境,根據《長沙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臨路(街)所有的單位、門店、住戶(以下均稱責任人),都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長沙市城市管理局主管全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對各區、縣(市)、長沙高新區、經開區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進行統一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監督、考核。?
區、縣(市)人民政府、長沙高新區和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的具體實施,其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範圍的劃定,組織門前市容環境衛生目標管理責任書的簽訂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協調、監督、檢查、考核。?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轄區內的責任人簽訂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做好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管理工作。?
第四條 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範圍是指責任人所有、使用、管理的建(構)築物、場所及其一定範圍內的區域。具體責任範圍由區、縣(市)、長沙高新區、經開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共同劃定。?
第五條 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的內容是:?
(一)門前市容整潔,無亂設攤點、亂搭建、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行為;?
(二)門前環境衛生整潔,無裸露垃圾、糞便、污水,無污跡,無渣土,無蚊蠅孳生地;?
(三)門前責任區內的設施、設備和綠地整潔。?
第六條 區、縣(市)人民政府、長沙高新區和經開區管委會應當與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簽訂門前市容環境衛生目標管理責任書。?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與責任人簽訂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
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應當包括責任人的具體名稱、責任範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七條 責任人應當遵守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自覺履行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及時勸阻、制止損害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責任人應當及時向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進行舉報。?
責任人應按管理部門要求籤訂責任書,落實責任制度,嚴格履行職責;接受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的監督、檢查、考核。 ?
第八條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接到責任人的舉報和投訴後應當及時到現場進行處理,不準相互推諉。?
第九條 責任人應安排人員對其責任區內除應由市容環境衛生專業單位清掃以外的部分進行日常清掃保潔。責任人沒有能力履行保潔責任的,可以委託市容環境衛生專業單位代為保潔,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費用按照物價部門制訂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條 責任人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不履行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依法進行處罰。?
第十一條 對落實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工作成績突出的責任人,由市、區、縣(市)人民政府、長沙高新區和經開區管委會給予表彰和獎勵,並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宣傳報導。對不履行責任的應當責令責任人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第十二條 門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管理工作應建立目標考核機制,並將其納入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考核體系,對工作不力的,取消其評優、評先資格;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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