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臨時救助辦法

《長沙市臨時救助辦法》是長沙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臨時救助辦法
  • 實施地區:長沙市
《長沙市臨時救助辦法》近日正式出台,對於突然遭遇生活變故、生計陷入窘境的特困對象,每年最高可以獲得10萬元“救急難”資助。
據了解,長沙市在雨花區、望城區兩個城區試點經驗基礎上,近日正式出台《長沙市臨時救助辦法》。根據救助對象生活陷入困境的程度以及救助的時效性,長沙市臨時救助制度在一般臨時救助的基礎上,增加了急難臨時救助,能精準界定救助對象。另外,長沙市還突破了戶籍的藩籬,將非本市戶籍對象納入救助範疇,實現救助對象範圍“全覆蓋”。
長沙市“救急難”辦法還根據救助人群不同細分為不同的救助標準。其中,一般臨時救助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年救助上限為1萬元,其他困難民眾年救助上限為0.5萬元;急難臨時救助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年救助上限為10萬元,其他困難民眾年救助上限為5萬元;同時,對救助金額已達到急難臨時救助標準上限,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對象,通過區縣(市)社會救助聯席會議核定,還可給予額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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