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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2019年底前,精簡最佳化不動產登記流程,提升不動產登記數據和相關信息質量。不動產登記需要使用有關部門的信息通過共享獲取,不動產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全部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2020年底前,不動產登記數據進一步完善,不動產登記需要使用有關部門信息全部共享到位,“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全面實施。
二、工作任務
(一)推動信息共享集成。充分利用吉林省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集成機制,強化部門協作和信息互聯互通,大力推進“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
1. 實現信息互通共享
市政務服務和數位化建設管理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集成機制,做好數據共享、交換、歸集、匯交工作。2019年底前,不動產登記機構通過吉林省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提取的信息包括:市委編辦的機關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信息;市建委的質檢備案信息;市財政部門的土地、房屋劃轉信息;市公安部門的身份證(含臨時)、戶口本、護照、出境定居證明、戶口註銷證明、死亡證明、親屬關係信息;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的土地規劃信息、土地測繪信息、土地審批信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平面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通知書、建設工程規劃核實附圖、建設項目用地驗收合格通知書信息;市稅務部門的契稅完稅信息;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信息和登記基本信息;市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門牌號登記、地名地址變更信息及社會團體法人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基金會法人登記信息;市法務部門的贈與與繼承公證信息;市統計部門的小微企業認定信息;市衛健委的出生醫學證明、死亡醫學證明信息;市人防辦的人防情況說明;市國資委的土地房屋資產調撥信息;市公共資源交易部門的國有資產交易信息;人民法院的司法判決信息。
2. 推進“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
(1)依託長春市網上辦事大廳服務平台,建立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網上(掌上)服務中心”,推出網頁版、微信版、自助終端版不動產登記網上申請平台,推廣使用電子簽名、電子檔案存檔,為民眾提供多種選擇,構建多層次、多維度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網上辦事大廳,實現24小時隨時隨地可申請。(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數位化建設管理局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房管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
(2)對常見的不動產登記業務類型實現“外網申請、區域網路審核”模式,推行線上統一申請、網上反饋、現場核驗、一次辦結。(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房管局、市稅務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
(3)開發網上支付、網上開具電子證明、網上查詢功能。(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房管局、市稅務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
3. 夯實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
(1)加快存量數據整合,提升數據質量,2019年底前完成市本級城鎮不動產登記數據成果的完善與匯交。(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房管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10月底)
(2)積極開展地籍測繪等補充調查工作,滿足最佳化登記流程工作需求。(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完成時限:2019年11月底)
(3)按照國家信息化統一部署,建立完善國土資源大數據體系。做好我市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台一期升級改造建設,解決好不動產登記平台異地容災備份問題,確保各類數據安全。(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房管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
(二)推動流程集成。全面最佳化流程、精簡材料,全力推進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並行辦理”。
1. 一窗受理,並行辦理
(1)房產檔案與不動產登記實現信息互通共享。(責任單位:市房管局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8月底)
(2)受理視窗一次性受理房產交易、對涉稅的採取預受理方式受理繳稅、不動產登記業務,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一次性面簽、一次性錄入系統,通過網路傳輸給房管、稅務、不動產登記機構。(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房管局、市稅務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8月底)
(3)各部門並行開展各自的審核,房管部門審核房屋交易情況、受理資料齊全滿足條件的稅務部門同步計稅、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核登記情況,審核通過後統一推送至不動產登記平台,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收費、發證,進一步最佳化“一窗受理、並行辦理”。(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房管局、市稅務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11月底)
2. 取消不必要的環節、合併相近環節
(1)以自然資源部發布的不動產登記流程最佳化圖為標準,認真編制標準化工作規程和辦事指南。(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房管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9月底)
(2)最佳化、合併不動產登記簿和制證環節、繳費和領證環節。(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完成時限:2019年9月底)
(3)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非公證)時,並行開展公示與審核環節,縮短辦理時間。(責任單位:市房管局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8月底)
(4)積極推進不動產抵押登記全程電子化系統建設。將登記服務場所延伸至銀行網點,申請人在銀行現場簽訂抵押契約的同時提交抵押登記申請材料,通過網路傳輸至不動產登記機構,無需當事人再到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申請。(責任單位:市房管局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金融辦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9月底)
(5)不動產登記機構通過專線連線,將不動產登記證明以電子證照推送至金融機構,不再列印不動產登記證明。(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房管局、市金融辦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9月底)
(6)已經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實現二手房轉移登記與抵押登記等相關聯登記事項一併申請、一併受理與審核。(責任單位:市房管局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金融機構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
3. 精簡申請材料
(1)自然資源部門自身產生的,或者能夠通過部門實時信息共享獲取、核驗的材料,不得要求民眾重複提交。(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完成時限:2019年9月底)
(2)推行告知承諾制,在不動產繼承登記中,逐步推廣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代替難以獲取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等材料。(責任單位:市房管局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
(3)對非因權利人原因發生的不動產坐落、地址變化,需要變更登記的,由政府相關部門通過信息共享和內部協調方式處理。(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數位化建設管理局牽頭,市房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民政局配合。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
4. 最佳化測繪成果獲取方式
(1)規劃驗收、土地審批、土地驗收,按照本方案要求通過內部共享最佳化。(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完成時限:2019年8月底)
(2)對在登記受理環節獲取的測繪成果,要同時辦理信息入庫。(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完成時限:2019年9月底)
(三)推動人員集成。
(1)在政務服務大廳或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設立綜合受理視窗,將涉及不動產登記中各部門交叉辦理相關事項的有關人員集中辦公。(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數位化建設管理局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房管局、市稅務局配合。)
(2)統一受理各相關辦理事項,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通過人工分發到各相關部門實行並行辦理,審核後集中到一個視窗發放辦理結果。(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數位化建設管理局牽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房管局、市稅務局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周賀副市長為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長春市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成員單位要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實施,認真部署落實。
(二)認真部署,狠抓責任落實。各牽頭單位要及時掌握責任事項工作進展,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配合單位要加強對本系統的業務指導,確保此項工作在我市落實落細落地。
(三)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加大總結推廣力度,及時發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規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加強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
印發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長春市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7月2日
政策解讀
一、背景介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國辦發﹝2019﹞8號)、《吉林省自然資源廳 吉林省政務服務和數位化建設管理局關於加快開展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資辦發﹝2019﹞260號),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只跑一次”和“一門式、一張網”政務服務綜合改革成果,持續改善營商環境,制定《長春市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制定原則
(一)堅持民意導向。牢牢把握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聚焦企業和民眾辦事的難點、政務服務的堵點痛點,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力度,以實實在在的效果取信於民,讓企業民眾成為改革的監督者、受益者。
(二)堅持協同聯動。並行整合各方資源,促進縱橫協調、上下聯動,構建一體化聯合推進機制,提升協同服務能力和綜合管理水平。
(三)堅持整合共享。按照“大整合、高共享、深套用”的思路,著力打破信息資源壁壘,加強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共享,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增強服務綜合能力,引領政務服務創新改革取得新成效。
三、工作目標
以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為支撐,以創新不動產登記管理模式為核心,全面推行“一次辦、一門辦、一窗辦、一網辦”,不斷完善不動產登記工作機制,最佳化不動產登記流程,持續提升民眾和企業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便利度。2019年底前,精簡最佳化不動產登記流程,提升不動產登記數據和相關信息質量。不動產登記需要使用有關部門的信息通過共享獲取,不動產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全部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2020年底前,不動產登記數據進一步完善,不動產登記需要使用有關部門信息全部共享到位,“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全面實施。
四、主要內容
《方案》提出,要通過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員集成三種集成方式來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其核心就是便民利企。圍繞這三種集成,主要採取如下具體措施:
(一)信息集成方面,主要是實現信息互通共享和推進“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涉及到多個部門的信息。按照《方案》要求,這些信息要通過共享交換平台來實現共享,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集成機制,信息互通共享後不需要企業和民眾再次提供,不動產登記機構也節省相關材料真實性審核時間,從而提高登記質量和效率,更好地保護產權,保障交易安全,也更加便民利民。積極推進“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依託長春市網上辦事大廳服務平台,建立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網上(掌上)服務中心”,推出網頁版、微信版、自助終端版不動產登記網上申請平台,為民眾提供多種選擇,構建多層次、多維度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網上辦事大廳。對一些常見的不動產登記業務類型實現“外網申請、區域網路審核”模式,推行線上統一申請、網上反饋、現場核驗、一次辦結。
(二)流程集成方面,主要舉措是“一窗受理,並行辦理”,主要涉及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和稅收。對登記中涉及部門交叉辦理的事項,通過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在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設立綜合視窗,這樣做最大的好處是受理時相關事項一次受理,一次收取材料,進行一次錄入,自動分發,進一步最佳化“一窗受理,並行辦理”,這樣企業和民眾就不用跑多個視窗、交多套材料,改革後將更加方便民眾。取消不必要的環節,合併相近環節。最佳化、合併登簿和制證環節、繳費和領證環節,提高工作效率。在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非公證)時,並行開展公示與審核環節,縮短辦理時間。同時,積極推進不動產抵押登記全程電子化系統建設。將登記服務場所延伸至銀行網點,申請人在銀行現場簽訂抵押契約的同時提交抵押登記申請材料,通過網路傳輸至不動產登記機構,無需當事人再到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申請。另外,對已經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實現二手房轉移登記與抵押登記等相關聯登記事項一併申請、一併受理與審核。精簡申請材料。對於自然資源部門自身產生的材料,不需要老百姓再提供。最佳化測繪成果的獲取方式。能夠直接提取利用測繪成果的,也不需要當事人開展測繪和權籍調查。
(三)人員集成方面,主要體現在與不動產登記相關的人員採取集中辦公,由一個視窗統一收取材料,同時發放各個部門,並行辦好後集中到一個地方頒發不動產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