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不動產統一登記便民利民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甘肅省不動產統一登記便民利民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由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5月21日印發。

全文內容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意見》(甘政發〔2018〕19號)精神,為全面推行不動產統一登記便民利民改革,創新工作機制,最佳化完善不動產登記辦理流程,推動不動產登記視窗作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進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最大限度地方便民眾和企業辦證,現結合我省不動產登記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改革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窗辦一網辦簡化辦馬上辦”改革要求,以不動產登記視窗作風問題專項整治活動為契機,以民眾和企業辦理不動產登記“最多跑一次”為工作理念和目標,充分運用“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和大數據技術,全過程實現不動產交易、稅收、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增強便民利民服務能力,使不動產登記辦事環節明顯減少、辦事效率明顯提高、民眾和企業的獲得感明顯增強。
(二)基本原則。
——依法依規,權責一致。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依法、規範、準確地對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保護合法產權,保障交易安全。對民眾和企業提交的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
——便民高效,自願申請。以方便民眾辦事,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為宗旨,最佳化辦事流程,減少審核環節,壓縮辦理時限,與不動產登記的關聯業務實現“統一視窗受理、分口各自審核、信息互聯共享、檔案分別管理”。遵循民眾自願申請的原則,自主選擇快遞送證,實現“最多跑一次”。
——重點突破,逐步深化。重點突破多部門聯辦事項“最多跑一次”,對涉及多部門的複雜事項,建立部門聯合辦理機制,推進不動產登記與房屋交易、稅收視窗整合,建立全程引導服務機制,實行“前台統一受理、後台分類辦理、統一視窗出件、證書快遞送達”。加強不動產登記與房管、地稅等有關部門業務辦理流程的銜接,對不動產信息查詢、交易備案、完稅憑證等資料實行內部傳遞,並逐步建立不動產登記與房管、地稅等有關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最終取消紙質材料傳遞,避免民眾在部門間奔波。
(三)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按照房屋交易、稅收、不動產登記全過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的工作要求,以數據共享促進辦事流程最佳化和業務協同,實現交易、稅務、登記等部門間後台打通、數據聯通,實現全業務、全過程“五個一次”,即:一次取號排隊、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進行初審、一次繳納稅費、一次完成受理,變民眾前台多次跑為部門後台數據跑,多部門串聯審查為部門間並聯辦理,多頭出具意見為統一出具辦事結果,民眾上門領證為自主選擇領證。
——具體目標。簡化收件資料,再造辦事流程,對申請人到場、申請材料齊全、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選擇快遞送證、受理後立即繳費、符合登記條件的54項常用不動產登記事項(見附屬檔案)於2018年8月底前全部實現“最多跑一次”。除政府組織開展的農村不動產登記、非公證的繼承不動產和受遺贈的不動產登記、大宗批量不動產登記等較為複雜的情形外,各地要對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不動產登記申報事項,在確保依法、規範、準確的前提下,於2018年10月底前實現不動產登記5個工作日內辦結。對涉及非住宅等徵稅需評估的事項、單位轉讓不動產涉稅事項和企業改組改制等涉及不動產等特定事項,以及需補正材料、權籍調查和公告公示的不動產登記,必須明確公布相關環節辦理時限,書面告知當事人準確領證日期。
二、重點任務
(一)統一視窗受理。2018年6月底前,各地要將房管、稅務、不動產登記等部門視窗整合到政務大廳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交易綜合視窗或不動產登記交易大廳。按照不缺、不漏原則,製作統一的申報材料目錄、辦理流程圖並對外公布,以交易、稅收、登記所需的申報材料為基礎,由不動產登記視窗具體負責一次性收取房屋交易、稅收申報和不動產登記所需全部材料。統籌交易、稅務、登記部門辦理時限,統一對外公布全過程辦事承諾時限,但交易、稅務部門的辦理時限應當設定在不動產登記登簿前。
實施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省地稅局。
(二)強化信息共享。2018年6月底前,各地要組織房管、稅務、不動產登記部門制定信息交換辦法,以本地區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為基礎,充分運用“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和大數據技術,升級改造信息系統,破除技術壁壘,打破“信息孤島”,通過交易、稅收、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實現部門間業務區域網路審核辦理。2018年11月底前,依託本地區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實現不動產登記網上預約、繳費、查詢等業務辦理,並與甘肅政務服務網對接。有條件的地區實現與本級公安、民政、法院、財政、組織、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信息共享。
實施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省地稅局等省政府有關部門。
(三)實現集成服務。2018年6月底前,各地全面實現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按照“視窗統一受理、後台並行辦理”的流程,分別送達各有關部門同時辦理,在受理環節完成稅費繳納和交易,部門互認辦理結果,各有關部門分別存檔。確立不動產登記結果在不動產物權變動中的核心地位,實行“一個口子”對外發布和查詢,實現全業務、全過程集成服務。
實施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省地稅局。
(四)完成數據整合。2018年6月底前,按照《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7〕108號)要求,將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前已經形成的房屋登記紙質資料移交至不動產登記機構,確實難以拆分移交的,應複製移交,複製移交的資料應與原件一致;房屋登記的電子數據應完整地拷貝給不動產登記機構。全面完成房地數據整合建庫工作,形成空間參考一致、邏輯關係正確、歷史信息完整的不動產登記資料庫,全部登記業務通過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台辦理。加強數據安全工作,健全完善安全保障制度,在數據存儲、備份、移交、整合等方面加強信息保密防範。
實施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
(五)延伸服務網點。2018年6月底前,蘭州、天水、武威、平涼、白銀、張掖、隴南等設區市,要積極推進“多點布局、同城通辦”,通過設立分中心、增加服務網點,滿足民眾就近辦證需求。2018年6月底前,酒泉市、嘉峪關市在銀行設立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將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延伸至銀行,通過銀行前台受理、不動產登記部門後台審核的方式,實現在銀行完成抵押登記、融資貸款等業務;2018年8月底前各市州一半以上的縣市區、11月底前全省所有縣市區在銀行至少設立1個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點。2018年10月底前,全省各市州、縣市區將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延伸至鄉鎮國土所,通過國土所完成農村不動產登記業務受理,切實方便民眾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各地要在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設定自助查詢機,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自主查詢、列印。
實施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省地稅局、省銀監局。
(六)解決遺留問題。2018年11月底前,市、縣政府要針對分散登記時形成的歷史遺留問題,在全面匯總、認真梳理的基礎上,研究出台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辦法,儘快化解分散登記時形成的遺留問題,滿足民眾正常辦證需求,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
實施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督導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
三、工作流程
(一)統一受理。整合現有不動產登記、房管和稅務部門的業務受理視窗,設立不動產登記交易綜合視窗,由不動產登記部門視窗工作人員按照房管、稅務、不動產登記部門共同公布的申報材料目錄,一次性收取所需的全部材料,並履行詢問、查驗等職責,填寫申請受理單,由申請人自主選擇現場領證或快遞送證。
(二)並聯辦理。不動產登記視窗受理人員將受理材料進行分類,房管、地稅、不動產交易等相關部門視窗工作人員分別進行審核,實行內部流轉、並聯辦理。房管、稅務視窗工作人員要在受理環節完成交易備案和稅額核定,並將結果反饋不動產登記部門。部門數據共享後,以電子資料流轉的方式,完成並聯審核。對於個別無法在受理環節完成交易備案或稅額核定的事項,必須書面告知申請人理由和準確完成時限。
(三)稅費繳納。完成房屋交易備案和稅額核定後,申請人現場完成各種稅費繳納。
(四)登簿繕證。不動產登記機構對受理的不動產登記申請進行審核、登簿、繕證,將登記結果及時反饋房管、稅務等有關部門。
(五)完成發證。申請人現場領取證書的,由不動產登記視窗人員現場發放證書。申請人要求快遞送證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將不動產權證書封存後郵寄送達申請人;申請人簽收快遞證書後,快遞公司向不動產登記機構送交簽收記錄。郵寄費用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六)歸檔管理。不動產登記、房管和稅務部門按照各自規定對需要存檔的申報材料、審核材料及辦理結果分別進行存檔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政府深化“放管服”和推行“四辦”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將不動產統一登記便民利民改革列入放管服改革考核內容。各地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機構要統籌推進,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和工作任務,切實把改革任務不折不扣落實好。借鑑外省區經驗,探索完善我省部分地區在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中實行整合不動產登記機構的模式,切實提高便民利民服務能力。
(二)建立工作機制,落實建設資金。各地要建立健全國土、建設、財政、地稅、編辦等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要多渠道籌集資金,有效保障不動產統一登記便民利民改革經費需求,確保視窗建設、數據整合、系統升級、信息共享、軟硬體配置和人員培訓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強化監督檢查,推動責任落實。各地要組成專項工作督查組,建立專項工作檯賬,對重點任務全面進行督查並予以通報。對推進不力、相互推諉或者弄虛作假的,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形成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際網路和新媒體廣泛宣傳不動產統一登記便民利民改革,及時準確發布有關信息和政策法規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創新社會參與機制,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凝聚各方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五)聚焦關鍵環節,開展作風整治。緊密結合自然資源部開展的不動產登記視窗作風問題專項整治活動,深入查找視窗作風、業務、廉政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整治為民服務意識淡薄、服務能力和水平不足、“微腐敗”等問題,採取學習教育、建章立制、創新舉措、夯實基礎、加強監管、執紀問責等綜合措施,有效解決民眾反覆跑路、限號倒號、前置環節多、收取好處費等問題,使視窗作風得到根本性轉變,營造更加優質的服務環境,樹立不動產登記視窗便民利民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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