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縣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西充縣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2016年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指導方案〉的通知》(川國土資發﹝2016﹞11號)、《南充市國土資源局關於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通知》(南土資發﹝2016﹞15號)檔案要求,我縣作為南充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試點縣,2016年4月底前,要完成不動產統一登記各項準備工作,並統一頒發新證。為有效推進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縣建設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研究視窗設定、重塑辦事流程,明確職能職責和基礎信息管理等各項工作,建立權屬清晰、權責一致、運轉高效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切實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2016年4月底前,正式開展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並頒發新證。
二、工作原則
(一)依法登記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全縣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使用統一的登記簿冊和證書,統一記載不動產歸屬和權利內容,依法處理登記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實現統一視窗辦理,發放統一證書,使登記機構、簿冊、依據和信息平台實現“四統一”。
(二)方便民眾原則。按照“一個視窗進、一個視窗出”的原則,全面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申請人在我縣申請登記和查詢不動產權利時,只提交一套資料,以進一步方便民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三)科學高效原則。科學編制工作流程,充分利用縣級部門現有信息資料庫,建立統一的綜合管理平台。切實最佳化辦事流程,實現便民利民高效服務。
三、工作試點
我縣作為試點縣,縣人民政府決定於2016年4月29日上午9:00時整,正式開始全縣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並頒發全國統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一)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機構。根據《中共西充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和機構設定有關事項的通知》(西委編髮〔2015〕54號),西充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土地、房屋、林地、農業等不動產登記工作。西充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具體承辦全縣不動產登記及發證工作。
(二)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時間。從2016年4月29日9:00時起,全縣不動產登記的申請、受理、審核、登薄和發證工作,統一由西充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承擔,並頒發全國統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自2016年4月15日24:00時止,縣國土、房管、林業等相關部門,停止受理不動產所涉及的各項登記業務;並於2016年4月22日24:00時前,辦結已經受理的各項登記;不能辦結的一律由原單位作退件處理。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各部門在2016年4月22日24:00時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
(三)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範圍。包括全縣縣域範圍內的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全縣縣域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四)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地點。全縣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在縣國土資源局1樓辦證大廳申請和受理。
四、工作步驟
(一)組建工作組,建設辦證視窗(2016年4月20日前)。縣政府將確定專門人員組成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組,負責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按照“管登分離”的原則,釐清國土、住建、農牧和林業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不動產登記機構,在行政審批和統一登記事務中承擔的具體職責。縣國土資源局要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儘快建設受理視窗、檔案庫房和辦公場地。
(二)開展檔案收集工作 (2016年2月25日—12月31日)。縣國土、住建、農牧和林業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全縣統一部署,對各部門原有不動產登記過程中形成的紙質檔案和電子數據進行收集整理,按照國家檔案資料及保密管理的要求,指派專人按計畫開展資料移交工作。2016年2月28日前,各部門首先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移交電子數據;若因工作需要查閱紙質檔案,由不動產統一登記中心指派專人查閱。各相關部門應根據全縣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安排,適時移交紙質資料,並儘快對原始紙質資料進行備份,防止毀壞、丟失和塗損。
(三)建立不動產登記資料庫和基礎信息平台(2016年4月20日前)。依據《不動產登記信息標準》和《不動產登記信息整合技術規範》,制定適合我縣不動產登記信息整合的技術方法和流程。在中、省、市的指導下,開發建設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綜合管理平台系統。通過數據交換接口、共享和查詢等方式,實現國土、住建、農牧和林業等相關部門,在審批、交易和登記時實時互通共享。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讓統一登記信息與國土、公安、民政、財政、稅務、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相關信息銜接,實現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四)做好統一登記發證準備工作(2016年2月25日—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當天,頒發鳳鳴鎮三元橋村掛鈎項目新農村聚居點新證,本次首先向村民頒發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利證書。縣國土資源局要會同農工辦、其他相關部門和鳳鳴鎮人民政府,做好統一登記前的房屋驗收、權屬調查、用地審批和登記發證等各項準備工作。
(五)總結提高(2016年5月1日—12月31日)。對統一登記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由國土部門進行梳理分析,提出修改完善的措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發證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由農牧部門牽頭完成後,按先後順序逐步移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西充縣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監察局、農工辦、發改局、財政局、國土局、住建局、農牧業局、林業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籌備組、政策研究組、數據整合組、問題處理組和監督檢察組,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具體問題。
(二)加強宣傳解釋。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面寬量大,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相關部門和縣廣播電視台要採取行之有效的辦法,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讓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在我縣深入人心。縣廣播電視台要做幾期專門的節目,廣泛宣傳統一登記的目的和意義,讓全縣人民知道我縣統一登記的時間節點。縣國土資源局要充分利用各部門的電子顯示屏、各高速公路收費站電子顯示屏、縣中心城區市政及物業小區公示視窗進行宣傳。
(三)加強經費保障。涉及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開辦經費、數據整合、綜合管理系統平台建設、檔案庫房建設、權屬調查調繪等工作經費,由縣財政統籌安排。
(四)嚴明組織紀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是國家的一項改革任務;省市決定在我縣開展試點工作,既是要求也是鼓勵。各相關部門務必保持清醒的頭腦,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自覺服從全縣工作大局,主動服從改革,確保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順利開展。對故意設定條件,以各種理由阻撓改革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附屬檔案:西充縣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屬檔案
西充縣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陳澤斌 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副組長:陳 偉 縣委常委、副縣長
蒲永紅 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長
成 員:賈智雄 縣政府辦主任
嚴春林 縣監察局長
何 謙 縣法制辦主任
龐 瓊 縣目督辦主任
侯 毅 縣委編辦主任
程忠良 縣委農工辦主任
何 華 縣發改局長
譙景良 縣財政局長
嚴 傑 縣人社局長
馮國文 縣國土局長
趙智民 縣住建局長
郭崢嶸 縣農牧業局長
馮星明 縣林業局長
帥永紅 縣房管局長
羅慶勇 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國土資源局,由馮國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國土局楊曉清、住建局楊光明、農牧業局楊蛟、林業局趙文生任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設工作籌備組、政策研究組、問題處理組、數據整合組和監督檢查組。具體負責人員和工作內容如下:
(一)工作籌備組
組 長:馮國文 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 員:趙榮輝(國土局)、鮮年均(法制辦)、何舉雲(縣國資中心)、羅慶勇(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工作任務:具體負責收回縣國土局機關辦公樓1樓的出租權,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要求,對辦證大廳進行裝修。
完成時限:2016年4月20日前。
(二)政策研究組
組 長:何 謙 縣法制辦主任
成 員:程忠良(農工辦)、楊曉清(國土局)、楊光明(住建局)、楊蛟(農牧業局)、趙文生(林業局)、羅慶勇(不動產登記中心)、馮艷玲(房管局)。
工作任務: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要求,釐清不動產統一登記所涉及的縣國土、住建、農牧、林業等相關部門在行政審批和統一登記事務中承擔的具體職責,制訂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視窗設定、審批流程和辦事指南;擬定全縣成套商品房、單位和城鎮居民自建房、新農村聚居點和村民建房的驗收辦法。
完成時限:2016年4月25日前。
(三)數據整合組
組 長:帥春凌 縣信息產業辦公室主任
成 員:楊蛟(農牧業局)、趙文生(林業局)、羅慶勇(國土局)、馮艷玲(房管局)。
工作任務:依據《不動產登記信息標準》,對我縣已有的房產、土地、林地和承包地等不動產登記數據進行整合,建立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資料庫。按照統一登記的技術規範和要求,建設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綜合管理平台系統。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要求,縣國土、住建、農牧和林業等部門加強銜接,通過數據交換接口,實現審批信息、交易信息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與縣國土、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加強銜接,通過信息互聯技術,實現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完成時限:2016年4月25日前。
(四)問題處理組
組 長:何 謙 縣法制辦主任
成 員:王慶勇(住建局)張玉明(國土局)、楊蛟(農牧業局)、趙文生(林業局)、羅慶勇(不動產登記中心)。
工作任務: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的要求,解決統一登記工作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包括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擬訂全縣不動產權屬爭議調處政策,調處全縣重大不動產權屬爭議。
完成時限:自2016年2月20日起,其中涉及統一登記的全縣政策性檔案,需在2016年4月25前出台。
(五)監督檢查組
組 長:龐 瓊 縣目督辦主任
成 員:李莉(監察局)、張昭倫(目督辦)、王順彬(發改局)、楊曉清(國土局)。
負責對辦證大廳建設、審批流程、登記平台建設和數據整合等工作進行合法性審查,對各組開展不動產登記籌備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監督,對欠進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督查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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