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管理辦法》是長春市人民政府為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土地權屬登記制度,保持地籍信息資料的現勢性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80705
- 發布日期:1992-05-24
- 生效日期:1992-05-24
《長春市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管理辦法》是長春市人民政府為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土地權屬登記制度,保持地籍信息資料的現勢性制定的辦法。
《長春市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管理辦法》是長春市人民政府為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土地權屬登記制度,保持地籍信息資料的現勢性制定的辦法。【發布單位】80705【發布文號】【發布日期】...
《長春市土地登記辦法》業經2011年8月30日市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登記管理,規範土地登記行為,保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本...
1994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9月25日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的《長春市人民代表...
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批准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長春市土地管理細則的決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03年6月27日長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本條例所稱房屋權利人(以下簡稱權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地產他項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第四條房屋權屬管理實行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法律保護。第五條房屋權屬登記應當...
長春市房產產權管理處、長春市郊區和各縣(市)人民政府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為城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分別負責長春市市區、長春市郊區建制鎮和各縣(市)建制鎮以上城市市區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工作。第六條 登記機關對申請...
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的收取標準,按該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計算:長春市、吉林市為十二至十五倍;四平市、遼源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松原市、延吉市為八至十二倍;其他縣(市)及工礦區為六至八倍。占用國有農、林、牧、...
《土地登記辦法》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變更登記,是指因土地權利人發生改變,或者因土地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內容發生變更而進行的登記。第三十九條 依法以出讓、國有土地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
1.因土地徵用、劃撥引起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土地徵用、劃撥批准後三十日內,持土地徵用、劃撥批准檔案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新建設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在土地徵用、劃撥批准後先辦理預登記...
《吉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是吉林省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規範土地市場,加強土地管理,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建設的發展而制定的辦法。引言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17號)現發布《吉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
吉林市集體土地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2002年4月3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33號公布)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體土地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規範權屬登記行為,保護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促進經濟發展...
第四條 長春市房地產管理局、縣(市)城建管理部門分別是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的行政主管部門。長春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縣(市)城建管理部門下設的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分別負責本轄區內的房...
《土地登記辦法》是根據《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制定的,於2008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對土地登記、宗地等有關概念進行了明確;對土地登記進行了重新分類,土地...
第六條 房屋登記,應當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式進行:(一)申請;(二)受理;(三)審核;(四)記載於登記簿;(五)發放房屋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登記機構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審核認為必要時...
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鄉、村及其他單位占用集體土地的,應當退還;暫不能退還的,用地單位應當按照當地機動地承包收費標準向集體經濟組織繳納費用。已經造林的,收費標準、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吉林省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實施...
第四條 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細則;(二)審核、辦理房地產交易登記手續;(三)審批、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四...
第六十九條 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凡不按規定如期申請初始土地登記的,按照非法占地的處理辦法論處;對凡不按規定如期申請變更土地登記的,除按違法占地處理外,視情節輕重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註銷土地登記,註銷土地證書。第七十條 ...
頒布辦法 長春市人民政府令 第14號 通過時間:《長春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協定出讓辦法》業經2005年6月2日市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時間: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長:祝業精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詳細條款 第一...
第四條 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細則;(二)審核、辦理房地產交易登記手續;(三)審批、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四...
長春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2010年7月22日長春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0年7月22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0號公布 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土地調控,規範土地市場運行,促進土地節約...
自本條例實施之日起,用地單位應當參照當地機動地承包收費標準向集體經濟組織繳納費用。已經造林的,收費標準、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集體經濟組織收取的費用,計入該村或組(社)的公積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鄉村及其他單位占用集體...
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負責保護管理。第六條 ...
《長春市土地收購儲備暫行辦法》為地方政府規章,是吉林省長春市為合理利用和最佳化配置土地資源,盤活存量土地資產,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
第六十九條 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凡不按規定如期申請初始土地登記的,按照非法占地的處理辦法論處;對凡不按規定如期申請變更土地登記的,除按違法占地處理外,視情節輕重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註銷土地登記,註銷土地證書。第七十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