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南關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長春市南關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長春市南關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長春市南關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關於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南關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南關區前進大街6666號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長春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長春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規定》,對全區市容環境衛生進行監督管理和處罰。部署、監督、指導全區城市管理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研判城市管理特點和問題導向,統籌、協調城市管理重點工作,組織街鄉和部門開展城市管理檢查、考評,整改督辦城市管理問題。
(二)編制全區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標準、規範;擬定全區環境衛生運行經費標準及區財政環境衛生資金安排建議。
(三)部署、落實、監督、指導全區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相關行政處罰權,市政設施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公用設施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有關未經規劃批准修建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的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有關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氣象管理方面有關氣球施放的行政處罰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對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市政府決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本區街路戶外廣告、牌匾的審批;負責本區建築垃圾處置核准;負責全區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企業審批和全區環衛設施拆除、重建、重置補償審批。
(五)負責全區市容環衛設施設計施工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戶外廣告、牌匾、占用道路、建築垃圾、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的監督管理;負責環衛專項資金分配使用計畫,並監督其使用情況;負責管理環衛固定資產;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六)負責全區臨時占道費、生活垃圾處理費收繳。
(七)負責局行政執法案件的行政訴訟、應訴;處理職責範圍內的投訴舉報處理工作。
(八)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管理,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局系統黨建、紀檢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信息綜合及宣傳工作;負責局系統的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負責年鑑、大事記、檔案彙編工作;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安全保衛、保密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工資、人事檔案、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和環衛專項資金的計畫、使用、監督和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財務審計和監督;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管理,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二)法制科。負責局受理行政複議案件,承辦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和市容環境管理方面行政許可的規範、監督和指導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備案;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質量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的管理工作;負責接待、受理或轉辦民眾來信、來訪案件辦復工作。
(三)市容管理科。負責貫徹國家、省、市、區市容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制定全區市容管理規劃、計畫、標準;負責全區占用道路、牌匾、戶外廣告、門面裝飾、門前環境管理責任制等市容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負責對城區市容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負責對城區市容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揮調度、對市容管理方面不依法處罰案件進行糾正或直接處罰;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相關規定和要求,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復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認證、審核(年審、年檢、收費)、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程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四)環衛科。負責貫徹國家、省、市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制定全區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規劃、計畫、標準;負責全區垃圾處置,糞便處置,環衛清掃、清運、清掏,清冰除雪等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負責生活垃圾處置費收繳;負責落實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五)督察考評科。負責檢查、督導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城管“110”、市長公開電話和“12319”公開電話投訴受理和督辦;負責對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的受理和督辦;負責各級投訴案件、建議的辦理工作;負責受理上級和市局派發和交辦案件督辦;負責全區智慧城管建設。
(六)行政執法管理科。負責貫徹落實、監督執行園林綠化管理、市政設施管理、公用設施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和渣土管控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貫徹落實、監督執行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有關未經規劃批准修建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的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有關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氣象管理方面有關氣球施放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行政執法的審批工作。

所獲榮譽

2022年6月,被授予“長春市五一勞動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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