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職能:1、協助關領導貫徹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研究起草長春海關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綜合性請示、報告、領導講話、會議檔案等重要文稿,組織開展政策研究工作;2、協助關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建立和維護總關機關日常工作秩序和關內外聯繫;3、審核以長春海關名義制發的各類文電;4、組織實施文檔和保密管理辦法,負責機要收發,承辦總關機關文電收發印製和立卷歸檔工作,掌管長春海關印信;5、研究提出關區會議管理辦法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關區關長會議、關務會及關長例會等關內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6、組織落實署領導和關領導批示、各類綜合性會議、收文等各項督促檢查工作;7、組織實施政務信息管理辦法,承辦各類關發信息、簡報的編髮工作;8、組織實施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長春海關新聞發布工作;9、組織實施海關政務信息化管理辦法和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承辦總關機關政務信息化工作;10、組織實施維護社會穩定和處置突發事件等管理辦法,承辦總關機關值班工作;11、負責關區口岸、外事工作;12、負責制定政務接待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13、負責編寫長春海關關志;14、承辦總關機關的信訪工作;15、組織推動關務公開、規範工作;16、對涉及需要兩個以上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負責溝通協調辦理或請示關領導後指定相關部門牽頭辦理。
內設科室:綜合科,辦公自動化科,信息宣傳科,文檔科,接待科。
職能:1、負責長春海關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分類、考錄、考核、交流、任免、獎懲、迴避、辭職、辭退、離退休、退職等事項的管理;2、負責關區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調研、報批工作;3、負責關員關銜的調整、授予和報批工作;4、負責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5、負責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工作;6、負責關區公務員教育培訓規劃和計畫的制定及組織實施工作;7、負責組織海關係統內學後教育工作;8、負責出國人員政審工作;9、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10、負責關區崗位職責目標管理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11、負責組織黨組
民主生活會,在政工辦對前期民眾意見收集整理匯總後,向總署人教司進行請示民主生活會的具體事宜,並派員參加隸屬海關黨組的民主生活會;12、負責臨時工的管理,包括臨時工的編制、經費使用等。
內設科室:工資編制科,幹部一科,幹部二科,老幹部管理科。
(機關黨委)
職能:1、負責貫徹落實海關總署和關黨組關於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工作規劃,監督、檢查、指導本關各部門、各隸屬海關的黨建思想政治工作;2、負責關區準軍事化紀律部隊建設工作;3、負責關區基層建設的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和推動工作;4、負責部署長春關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並檢查、指導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開展,掌握關區海關關員的思想動態,開展經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工作;5、負責長春海關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及指導基層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總結、推廣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先進經驗,評比、表彰、宣傳先進典型;6、負責落實省直黨工委及地方有關部門對工會、共青團及婦女組織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機關的工、青、婦工作計畫;7、負責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的組織管理,負責徵求、整理、反饋民眾意見並向地方黨委申請,檢查指導隸屬海關
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開展情況;8、草擬政治部年度工作計畫、總結、綜合性檔案、領導講話等重要文稿,負責以政治部名義發文的核稿工作;9、協助部領導召集政治部日常工作會議,負責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的編制,牽頭承辦關區性政工會議的組織及會務,負責政治部重大事項、重大活動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檔,編寫政治部大事記,牽頭組織開發並維護政治部網站;10、負責政治部的日常性事務工作,負責政治部對外宣傳及與本關各部門和隸屬海關之間的溝通協調,負責政治部檔案收發、文檔管理及文字綜合等項工作,督辦政治部內設科室:承辦的重要工作;11、指導各隸屬海關的工會、共青團和婦女組織的工作,協調本關各部門、各隸屬海關的工、青、婦組織制定關區性活動方案及組織實施工作;12、負責涉及黨務、群團組織獎懲事項的審核、報批、備案工作及相關評比、表彰、推薦和宣傳工作;13、負責文化建設和文體器材的管理,組織機關職工開展文體活動,負責圖書室和健身室的管理;14、負責統戰工作。
內設科室:政工科,黨委辦公室,基層建設科。
職能:1、負責受理信訪舉報,承辦駐署組局、吉林省紀委、省直紀工委、本關黨組、關領導交辦的信訪舉報,接收有關部門、地區轉辦的信訪舉報;2、查辦本關立案的紀檢監察案件,案件管理;3、落實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指導、檢查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進行執法監察;4、組織、協調、指導關區紀檢監察信息垂直專報管理工作,編髮《長春海關紀檢監察工作信息》,協調開展各項廉政教育工作;5、負責開展隸屬海關關長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6、開展對海關執法活動的常規督察及專項督察工作;7、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工作;8、開展對關區基建修繕預、決算的專項審計及參與招投標工作,開展對經濟契約的專項審計工作;9、承辦總署督察辦交辦的各類專項審計等工作,協調外部審計工作,配合國家審計署特派辦等外審部門對長春海關的審計工作;10、配合統計部門開展執法評估工作,負責對督察審計業務相關的督審規章制度的起草、下發、培訓工作及信息宣傳工作;11、開展工作調查研究和政策調研工作,協同政治部對關區幹部管理、教育培訓進行紀檢監察、督察審計;12、負責關務公開的監督檢查工作。
內設科室:紀檢監察科,督察審計科。
職能: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政策、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海關會計制度和財務法規;2、在海關總署會計制度體系下,制定關區和本關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3、根據海關工作總體部署,制定財務工作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和工作要點,並組織實施;4、審核編制長春關區海關和緝私警察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和會計核算,負責國庫集中支付工作;5、組織管理關區基本建設,負責上報
基本建設計畫和下達基本建設任務,核撥基建資金,進行基建會計核算;6、組織實施長春關區
住房制度改革工作;7、負責關區各項稅費資金以及罰沒收入的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8、負責關區固定資產管理工作;9、負責關區罰沒貨物、物品的保管、變賣、處置等管理工作;10、負責關區各種收費收據、收款票據和海關業務單證的領取、發放、核銷等管理工作,管理關區海關
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11、負責組織實施對機關服務中心及其所屬事業企業單位、隸屬海關財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12、負責服裝、政府採購的行政管理工作,匯總編報關區制服需求,制定下達本關政府採購計畫。
內設科室:經費科,稅費科,預算科,罰沒物品管理科,基建管理科科。
職能:1、負責本關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海關法規管理、執法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培訓以及開展法律諮詢、法制宣傳、法律事務協調等項工作;2、負責本關區執行貿易管制措施情況的監督和考評,根據情況提出風險布控要求,解答或請示貿易管制措施執行方面的疑難問題;3、負責本關區
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工作,轉發有關備案資料,對涉嫌侵權貨物提出通關風險布控要求,協調業務部門查處涉嫌侵權案件工作;4、負責長春海關業務信息系統參數庫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通關數據維護及時、準確。
內設科室:法制科,貿易管制科。
職能:1、負責制定關區年度稅收計畫;2、負責關區邊民互市、
邊境小額貿易的海關綜合管理工作;3、負責海關稅費擔保和稅費網上支付的綜合管理工作;4、負責監督、檢查關區各業務部門、業務環節的依法征管、依率計征情況,考核關區各部門關稅業務規範操作和征管工作質量;5、負責定期開展稅源分析,提供稅收征管動態信息;6、負責管理和維護各項稅收片管業務數據;7、負責協助法規部門處理有關納稅爭議事宜;8、負責收集、整理、上報各類價格參考資料,對已結關價格數據進行審核和監控,提出和調整審價布控參數及通關風險布控的要求和建議;9、負責實施對關區進口貨物的價格後續跟蹤核查;10、負責制定、編髮長春關區二級價格風險參數和上報總署一級價格風險參數調整意見;11、負責關區走私案件的稅款計核工作;12、負責對本關區內企業進口構成整車特徵汽車零部件的職能管理和其他相關工作;13、負責關區
特定減免稅審批管理,負責辦理長春海關所屬企業減免稅審批手續和後續管理;14、負責協調跨關區加工貿易監管業務,管理加工貿易契約備案資料的異地傳輸;15、負責按規定核查和適時調整本關區內加工貿易企業料件單耗、損耗標準;16、負責對加工貿易備案和結案數據、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通關數據的平衡狀況進行動態監控和綜合統計分析,提出和調整審單決策參數及通關風險布控的要求和建議;17、負責處理和向總署請示審價、減免稅、歸類業務工作中的疑難問題;18、負責商品預歸類;19、負責原產地預確定;20、負責商品化驗樣品的報送;21、按職責範圍開展本關區相關業務培訓。
內設科室:審價科,歸類科(汽車零部件管理科),關稅征管科(加工貿易管理科),減免稅審批科、保稅監管科。
職能:1、組織實施關區物流監控和行郵的作業流程、管理制度及作業規程,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2、組織實施關區進出口貨物通關作業流程及業務管理制度,協調本關區通關過程中各業務部門、各作業環節之間的業務聯繫配合;3、負責長春關區非貿易物品監管工作的監管規章制度的組織實施及協調指導;4、負責組織實施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快遞物品和印音製品等方面的監管規章制度;5、負責對外國企業、新聞等常駐機構和三資企業及其他國際組織、常駐機構及常駐人員進出境公私用物品以及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免稅國產汽車審批的檢查和指導工作;6、負責對
免稅外匯商品經營單位的審批職能管理工作;7、負責關區
邊民互市貿易監管的職能管理;8、組織實施對海關監管場所、進出境運輸工具及其服務人員、進出境貨櫃和進出境運輸企業的實際監控和查驗管理工作;9、艙單、運輸工具動態、查驗記錄數據及各類海關監管場所存放貨物的通關及備案數據進行動態監控和綜合分析,提出和調整審單輔助決策參數及通關風險布控的要求和建議;10、按總署規定的各項監管要求,參與口岸開放驗收或組織對在非口岸地設立海關監管點進行前期審核和驗收,組織對設立各類海關監管場所進行前期審核和驗收;11、負責物流監控信息化管理及其他技術設備的使用管理;12、責
超期未報貨物和
暫準進口貨物的職能管理;13、監控海關通關作業單證的流轉,對本關區
報關單證明聯簽發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14、負責外匯報關單聯網核查等跨部門聯網項目的業務協調管理;15、負責計算機套用系統的業務授權管理;16、負責關區物流監控及貨物查驗科技設備的綜合管理工作。
內設科室:物流監控科,行郵科,通關監控科。
職能:1、負責組織實施關區集中審單;2、負責審核各類進出口貨物是否符合各類監管要求;3、負責審定全關區各類進出口報關單的監管條件、商品歸類、完稅價格;4、負責審定各類進出口貨物的稅、費;5、負責審核報關單數據是否符合海關統計要求以上審核內容重點是人工通道的報關單;6、負責根據審單的結果作出征、減、免、驗、放、扣等處理決定,並給業務現場下達指令等;7、負責按規定許可權辦理報關單數據的刪除、修改;8、負責按規定許可權辦理隸屬海關上報的擔保、退補稅(政策性退稅除外)和通關環節涉及的稅費擔保;9、負責檢查、指導接單審核/徵收稅費作業;10、負責辦理滯報金減免申請的審批或轉報手續;11、負責對報關單數據進行綜合覆核,分析研究商品歸類、估價、原產地、數量等方面的風險重點,提出和調整審單輔助決策參數、通關風險布控的要求和建議;12、負責組織實施報關單數據的二次審核,對報關單數據進行風險分析和數據監控;13、負責關區集中審單及通關現場接單審核/徵收稅費等人員的培訓;14、負責H2000系統通道調整工作;15、負責監管職能運行監控系統審單部分的運行維護和授權管理工作;16、負責H2000系統現場驗估崗和假日值班崗的授權管理工作。
內設科室:分析監控科,審單科。
職能:1、負責統計原始資料的收集、審核、匯總,編制長春關區海關貿易統計和業務統計,及時、準確向總署上報數據;2、負責統計分析工作,進行統計調研,及時反饋重要商品進出口信息、動態,充分發揮海關統計信息在國家進出口巨觀調控和海關管理中的決策輔助和監測監督作用;3、負責統計諮詢工作,為本關及吉林省內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提供統計數據諮詢服務;4、負責實施統計監督職能,通過對海關統計數據的審核、分析,發現在業務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及時反饋提前預警;5、負責監督、指導隸屬海關貿易統計和業務統計工作,負責業務培訓和工作評比;6、負責維護、管理和發布本關區海關貿易統計和業務統計數據及資料;7、負責對各隸屬海關的業務執法狀況和業務管理水平進行巨觀風險分析和評估;8、負責定期向關領導和關內有關部門報告執法評估的結果;9、負責維護預警監測指標體系;10、負責適時發布預警監測信息,編髮重點商品進出口預警監測專題和進出口貿易動態分析;11、負責加強與有關巨觀經濟管理部門的聯繫與協作,為國家實施反傾銷、反補貼及貿易保障措施提供啟動機制和決策信息;12、負責本關區紙質報關單及隨附單證的檔案職能管理;13、負責統計學會的日常工作。
內設科室:分析評估科,業務統計科,貿易統計科。
職能:1、負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2、組織實施本關區進出口貨物的常規稽查、專項稽查工作,主要負責關區
一般貿易貨物的稅後稽查、加工貿易核銷後稽查、減免稅貨物的審批後稽查;3、組織實施關區報關單位的管理工作,主要負責對關區報關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註冊登記、變更、註銷等管理工作,並負責頒發註冊證書、年檢、報關備案、報關權布控及日常監督管理等項工作,以及關區臨時進出口貨物單位的臨時註冊登記工作;4、組織實施關區報關員的管理工作,主要負責對關區報關員進行資格考試、資格註冊、變更、註銷、吊銷等管理工作,制發報關員證件、年檢、報關備案、報關權布控、報關員計分管理、檔案管理和業務培訓等項工作;5、組織實施對關區企業的分類管理和報關從業資格的處罰,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為,主要負責建立、維護關區企管資料庫,對企業實行分類信用管理,承擔企業分類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企業分類工作中的申訴;6、負責關區JC2005業務系統的日常管理工作;7、負責對隸屬海關的稽查和企管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8、負責組織關區稽查和企管業務的培訓、調研、經驗推廣等項工作;9、負責跨關區稽查與相關部門的協作、協調工作。
內設科室:稽查一科,稽查二科,企業管理科。
職能:1、承擔風險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相關工作,負責指導、檢查和協調關區風險信息工作,歸口管理風險信息的發布,並負責相關風險信息的採集、加工整理等工作;2、負責關區風險管理平台套用的授權管理,指導和協調有關業務和技術部門開展風險管理信息平台的套用管理與維護工作;3、組織、協調本關各部門和各隸屬海關開展對關區企業守法狀況的綜合風險分析、研究與評估,提出階段性風險管理的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建立健全以企業、商品為主要對象的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標準;4、負責本關區和跨關區風險處置的協調管理工作以及關區風險布控系統的業務套用管理與維護等工作;5、負責對關區風險處置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控及風險管理工作績效的綜合分析與評估,提出關區風險管理工作的獎懲措施建議;6、負責組織關區開展海關風險管理工作的研究、交流和培訓。
內設科室:風險管理科,風險分析科。
職能:1、根據總署及長春海關黨組有關工作安排,結合長春關區的實際,對關區科技發展進行統籌規劃,制定關區科技發展計畫,把握關區科技發展方向,並負責對長春關區的科技工作進行全面指導;2、承擔長春關區科技套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及管理工作;3、負責關區科技設備的管理;4、負責關區通信技術及管理工作;5、負責關區套用軟體的開發、移植及推廣工作;6、負責關區網路規劃建設工作;7、負責關區H2000、H883、HB2004、風險管理等套用系統的運行維護及升級等工作;8、負責信息系統(硬體平台及作業系統、補丁等)的運行維護與技術支持工作;9、負責關區信息系統安全及運行管理工作;10、負責關區技術培訓工作。
內設科室:檢查技術科,網路通訊科,計算機科,運行科,安全防偽科。
關務保障處為長春海關內設正處級機構,是關區裝備設備、實物資產、安全保衛、後勤服務保障等關務保障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具體職責包括:
(一)負責研究擬訂關區裝備設備發展規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關區關務保障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負責擬訂關區車輛裝備、監管查驗設備、檢驗化驗設備、信息化設備、緝私裝備(含武器、警械和專業設備)、制服裝備、業務單證等各類裝備設備的配備計畫和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研究擬訂關區實物資產(含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關區的實物資產;負責關區內實物資產的購置及重要實物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關區內實物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的審批;負責用於經營性實物資產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四)負責研究擬訂關區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有關工作。
(五)負責指導和協調關區後勤服務工作。
(六)承辦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科室:綜合管理科、裝備管理科、資產管理科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轄區貨物轉關物流監管工作;
(二)負責對經長春市國際郵件交換局進出境的印刷品、音像製品、普通包裹、快件進行監管;
(三)負責對經長春市國際郵件交換局進出境的進出境普通包裹、快件中個人物品限值內的應稅物品開展稅費計征工作;
(四)負責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禁止和限制進出境印刷品、音像製品及對進出境普通包裹、快件中海關禁止和限制進出境的物品的查緝工作;
(五)負責在長春市國際交換局進出境活動中發生的當場處罰案件的調查工作和存在緝私、違規嫌疑的非當場處罰案件的移交工作;
(六)負責對沒收和扣留的進出境印刷品、音像製品的銷毀及移交工作,對扣留及放棄的進出境普通包裹的銷毀和移交工作;
(七)負責對經長春市國際郵件交換局進出境的印刷品、音像製品、普通包裹、快件進行統計和分析;
(八)負責對轄區範圍內企業辦理加工貿易手冊、保稅倉庫、加工貿易項下不作價設備的備案審批管理;
(九)負責辦理總署推廣套用的加工貿易聯網監管電子帳冊和電子手冊的初審、複審、核發手冊、建立檔案資料;
(十)負責對跨關區深加工結轉、本關區內深加工結轉的初審、複審、核髮結轉手續、建立檔案資料;
(十一)負責對加工貿易手冊、不作價設備帳冊、保稅倉庫帳冊、聯網監管電子帳冊和電子手冊項下料件加工出口進行中期核查,以及對加工貿易手冊、不作價設備帳冊、保稅倉庫帳冊、聯網監管電子帳冊和電子手冊到期後的催報催核、接收報核、核銷結案、簽發銀行保證金台賬聯繫單、建立檔案資料,對各種情況變更、契約延期、余料結轉、內銷料件、放棄等情況的初審、複審、核發手續、建立檔案資料;
(十二)負責轄區內經營單位辦理異地加工貿易的初審、複審、核發手續、建立檔案資料;
(十三)負責對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備案商品、內銷補稅商品、結轉商品的歸類、審價工作;
(十四)負責對超期未報核契約、涉嫌違反海關法及其它相關規定情事的手冊、帳冊和企業的調查取證、停辦業務、移交緝私部門等工作;
(十五)對涉及內銷補稅、余料結轉、深加工結轉、放棄貨物等本關區的加工貿易貨物報關單的放行、理單工作;
(十六)負責對轄區內報核員、報核企業的日常培訓、考核、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共2個:加工貿易監管科、駐郵局辦事處。
(一)主要職責
1、承擔總關機關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包括車輛運行保障,辦公樓物業管理以及機關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監控、巡視、保全等);
2、負責實施關里下達的政府採購計畫,辦公用品、維修用品的庫存管理與發放,制服的量制、庫存管理和發放工作;
3、承擔總關機關委託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務性工作;
4、承擔總關機關交由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並使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
5、對投資興辦的經濟實體單位實行資產和財務統一管理和監督,並建立經營和效益分配體系,提高經濟效益;
6、負責總關機關職工食堂的管理;
7、負責基建項目的前期準備(含招投標)及實施工作。
(二)內設機構
共7個。財務科,車輛管理科,生活服務科,後勤管理科,經營科,春海賓館,基地管理科。
(一)主要職責
1、負責對長春空港進出境運輸工具、運輸工具服務人員和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監管;
2、負責對機場免稅店的監管;
3、負責對口岸免稅店的監管;
4、負責對長春空港進出境貨物的報關、徵稅、查驗、放行。
(二)內設機構
綜合科,旅檢一科,旅檢二科,旅檢三科,通關科,監管科。
(一)主要職責
1、負責長春一汽區域相關企業進出口的現場審單、徵稅、查驗放行等通關監管工作。
2、負責長春一汽區域相關企業滯納金、滯報金、監管手續費減免、溢短徵稅款退補以及通關事務擔保的受理、初核、呈報以及現場審批工作。
3、負責長春一汽區域轉關貨物的接受申報、轉關數據核銷及與口岸海關的聯繫、協調和配合工作。
4、負責一汽海關監管場站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5、負責一汽海關監管場站鐵路、公路方式轉關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以及運輸工具服務人員的檢查;負責貨物落地監管工作。
6、負責對一汽公共型保稅倉庫日常管理及貨物的通關管理工作。
7、負責一汽區域的物流監控工作。
8、負責汽車零配件海關管理的現場調研工作。
(二)內設機構
共3個:通關管理科、查驗監管科、物流監控科
關區分布
長春海關業務管轄範圍為長春、
四平、
遼源、松源、白城5個地區,保稅業務相對集中,進出口貨物基本是轉關運輸。長春航空口岸開放後,開通了與漢城、香港的定期航班和與海參崴、明斯克的不定期包機,隨著吉林省對外經濟的發展,進出長春航空口岸的國際航線不斷增加。各邊境海關的監管業務以
邊境小額貿易和邊民進出境物品為主,形成了長春關區的業務特色,為吉林省擴大對外開放和國際交往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歷史沿革
1978年3月3日經對外貿易部批准成立長春海關,對外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春關”。
1980年海關總署決定,長春關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春海關”。
1984年6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海關總署將長春海關由處級升格為廳局級機構。
現任領導
女,漢族,1968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男,漢族,1965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女,漢族,1972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學歷。
男,漢族,1967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男,漢族,1969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哲學博士學位。
男,漢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
王德安 長春海關黨委委員、黨委紀檢組組長
男,漢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經濟學碩士學位。
陳曉波 長春海關副關長、黨委委員
男,漢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榮譽表彰
2022年5月,長春海關吉林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入選吉林省直機關工人先鋒號擬表揚集體公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