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政府江南街道辦事處

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政府江南街道辦事處

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政府江南街道辦事處,是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政府江南街道辦事處
  • 辦公地址:吉林市豐滿區宜山路11-4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位置,機構設定,所獲榮譽,

機構位置

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政府江南街道辦事處
主要職責
(一)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堅持和完善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的組織體系建設,增強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民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抓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提升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質量。統籌抓好轄區內新領域新業態新群體黨建工作,強化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加強基層意識形態工作。
(二)統籌區域發展。統籌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轄區建設規劃,參與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推動轄區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合理確定經濟發展職能,把經濟工作重心轉移到推進產業升級、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成長方式轉變上來。統籌做好企業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三)組織公共服務。推進街道辦事處職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動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向社區延伸。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組織實施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落實人社、民政、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等各領域相關政策。
(四)實施綜合管理。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等綜合性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職能。統籌協調部門派駐機構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層治理職責,著力解決城市發展進程中的各種問題。加強和完善經濟發展、綜合執法、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職能。負責對轄區內物業管理的監督指導,對轄區住宅小區開展綜合管理。
(五)動員社會參與。堅持以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動員指導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社區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引導轄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轄區內各種社會力量為城市發展服務。做實做強由黨建引領的基層共治基本單元,構建黨組織統一領導、各類組織積極協同、廣大民眾廣泛參與的基層治理體系。
(六)領導基層治理。發揮社區黨組織在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完善黨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推進社會主義基層協商民主建設,做好組織民眾、宣傳民眾、凝聚民眾、服務民眾工作,發揮居民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提高基層自治整體水平。
(七)維護安全穩定。負責轄區平安建設、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管理等有關工作,處理民眾來信來訪,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等。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實現轄區安全監管執法和綜合治理格線化、一體化,提高公共安全體系精細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託街道辦事處便民服務平台,推進審批服務事項向便民服務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務中心的審批服務事項到位、許可權到位。推進街道辦事處便民服務平台標準化建設,加快實現政務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提升政務服務質量。
(九)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會務、文書、信息、保密、檔案、機構編制、人事、資產管理、後勤保障、老幹部等工作。負責重大事項和工作部署的落實、督辦、檢查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工作,牽頭推進“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統籌協調下放審批服務事項的承接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黨的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宣傳思想文化、意識形態、統戰(民族宗教)等工作,統籌推進區域化黨建、“兩新”組織黨建、社區黨建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擔機關黨務工作。統籌推進轄區人才工作。負責政協工作。負責支持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開展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社會事務辦公室。具體承擔社會事務和公共服務等工作職責。落實人社、醫保、退役軍人、民政、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人口計生、殘聯、紅十字會等領域的有關政策。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平安建設辦公室。負責平安建設、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多網合一”等工作。協調開展邪教防範、法治宣傳、社區戒毒、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等相關工作。指導督促轄區單位和居民落實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轄區內的治安問題。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城市綜合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統籌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轄區建設規劃,參與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管理等相關工作;協調配合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管理等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牽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平台的相關工作,統籌組織協調指揮轄區內派駐和基層執法力量實行聯合執法,代表街道履行明確賦予或授權的行政執法職責。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經濟發展辦公室。擬訂轄區內經濟發展計畫,落實經濟發展政策。負責財政財務(金融)、項目管理、營商環境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征地拆遷、統計、科技創新、旅遊開發等相關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項。
街道人大、紀檢監察、人武、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並開展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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