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最佳化升級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長城最佳化升級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長城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長城最佳化升級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長城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5.23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200015
  • 成立日期:20120420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合理的資產配置基礎上,積極尋找受益於我國經濟結構最佳化升級而實現成長的企業的投資價值,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持續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股票和創業板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為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將依據市場情況進行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大類資產配置。自上而下地綜合分析巨觀經濟、政策環境、流動性指標等因素,在此基礎上綜合考慮決定股票市場、債券市場走向的關鍵因素,如對股票市場影響較大的市場流動性水平和市場波動水平等;對債券市場走勢具有重大影響的未來利率變動趨勢和債券的需求等。自下而上地根據可投資股票的基本面和構成情況,對自上而下大類資產配置進行進一步修正。在資本市場深入分析的基礎上,本基金將參考基金流動性要求,以使基金資產的風險和收益在股票、債券及短期金融工具中實現最佳匹配。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先通過定性的最佳化升級行業精選和最佳化升級企業精選篩選出符合最佳化升級條件的企業;再利用定量的最佳化升級企業精選指標對企業的最佳化升級情況進行檢驗;最後結合股票市場評價方法,將基金資產配置於已經實現或有能力實現最佳化升級的上市公司。本基金股票投資策略的評價體系如下表所示:
最佳化升級企業評價體系
最佳化升級 行業精選 行業關鍵因子 基本價值
預期價值
行業風險
集中度 行業集中度
主要產品構成及其市場份額
區域市場份額占比
最佳化升級 企業精選定性分析 業務構成變化
商業模式
管理能力
研發能力
定量分析 盈利能力
運作效率
成長性
股票市場評價 相對估值指標
流動性、換手率
(1)最佳化升級行業精選
① 行業關鍵因子
行業關鍵因子分析的目的在於對行業特性、運營模式、企業構成、競爭態勢等方面有基本的認識,以此作為評估行業最佳化升級進程的出發點,選擇最佳化升級效果顯著的行業。行業關鍵因子分析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I.基本價值部分
主要分析行業規模、行業環境、行業績效、行業結構以及需求等方面。
II.預期價值部分
主要分析行業對國家政策受益程度、行業成長性、行業的技術進步潛力、商業模式創新等因素。
III.行業風險部分
主要分析行業要素的波動性、行業對國家制度和政策的敏感性、行業上下游產業鏈的相互作用力等因素。
② 集中度
I.行業集中度
通過分析行業集中度有利於分析行業的競爭態勢,為未來行業運作和整合提供一定參考。行業整合所帶來的集中度提升有助於提高行業運作效率,即行業結構發生了最佳化。行業整合通常以政策和行業內併購等事件為觸發點,本基金將跟蹤行業對國家相關政策反應的敏感性和整合的預期進度,分析整合後行業競爭態勢,資源運作效率等指標評價整合效果。
II.主要產品構成及其市場份額
行業產品構成由低效產品占主導發展到由高效產品占主導有助於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提升產品使用效率。通過考察行業產品構成變化,有助於篩選行業產品線最佳化過程中在業內占主導地位的企業。
III.區域市場份額占比
對於區域進入壁壘較高的行業,本基金將分析上市公司在特定區域內市場份額占比、份額集中度及潛在的提升空間,以考察細分市場競爭態勢及具有區域競爭優勢的上市公司。
(2)最佳化升級企業精選
① 定性分析
I.業務構成變化
業務構成變化主要分析企業業務構成中核心業務占比的變化情況。這裡指的核心產品包括:高附加值產品,效能提高的換代產品,最佳化行業產品線構成的產品或服務。對於那些核心業務占比穩步提升的企業,可以認為其對產品結構進行了有效最佳化,以生產和提供高效產品來提升企業的競爭力,提高了資源利用效率。核心業務占比變化情況利用企業營業收入中核心業務收入占比的變化情況進行分析。
II.商業模式
本基金將根據行業、企業特點,分析商業模式調整對企業成長的貢獻,重點分析存貨管理、上下游關係和銷售渠道控制能力等。
存貨管理:包括產成品和生產資料存貨管理能力將對企業生產成本造成影響。存貨管理不僅涉及到企業對日常生產和銷售計畫的安排,也與企業對該行業短期或長期發展形勢的判斷密切相關。不斷升級、完善的存貨管理將有利於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上下游關係:企業的上下游關係是企業存續和發展的主要影響因素之一。本基金將定性分析企業在上下游關係建設方面所做的努力,考察企業對上下游關係的處理和控制能力,以分析企業管理層對企業發展的定位和眼光。
銷售渠道控制能力:企業的銷售渠道除了能夠反饋市場信息供管理層制定相應的企業發展戰略,同時也對企業盈利能力的穩定性及盈利質量產生重要影響。渠道控制能力較強的企業對業績的鎖定能力和管理能力較強。本基金將關註銷售渠道控制力提升的企業及其投資價值。
III.管理能力
管理能力主要考察企業的經營獨立性,管理層對股東的責任感,管理層長效約束與激勵機制的建立,管理層的長遠眼光及戰略能力等定性指標。
IV.研發能力
本基金對企業研發能力的考察集中於分析上市公司過往的研發投入比例,研發團隊的穩定性,管理層對創新的態度及已市場化的研發成果對利潤的貢獻度等。
② 定量分析
前述行業精選和企業定性精選過程篩選出的最佳化升級企業的可投資性都須經過下述定量指標的分析來進行進一步確認。這是因為本基金認為,企業在經歷了最佳化升級以後,能夠分享最佳化升級所帶來的收益,獲得成長。而這些成長是可以通過可量化的指標加以反映的。下述指標將通過企業財務報告或行業研究員的預測得到。
I.盈利能力
企業經過持續的最佳化升級,可望將盈利能力維持在一個穩定水平,甚至出現穩步的提升。盈利能力分析中主要考察毛利率和淨利率指標。本基金將對企業未來毛利率和淨利率指標進行預測和趨勢分析,以判斷最佳化升級是否為企業帶來了盈利能力的提高。
II.運作效率
最佳化升級企業運作效率的提升可以反映在人均營業收入方面和周轉率指標上。當企業實現了最佳化升級,人均營業收入將能由於營業收入的較快增長或自動化生產對人員需求的降低獲得提升;周轉率方面,推進最佳化升級的企業運作效率將獲得提高,表現為周轉率的提升。本基金將評價人均營業收入和周轉率指標來衡量企業運作效率是否由於最佳化升級而獲得提升。
III.成長性
企業的最佳化升級是一個較長的過程,需要以發展的眼光來分析企業最佳化升級的成果。因此本基金將滾動分析近三年每股盈利的複合增長率和近三年主營業務收入複合增長率指標的變化情況,以考察企業的成長能力及其成長空間。
(3)股票市場評價
①相對估值指標
相對估值指標用以判斷最佳化升級企業的估值高低,以選擇恰當的買入時點。相對估值指標如PE、PB、PEG反映了市場價格、企業盈利或企業淨資產和企業成長性之間的關係。相對估值指標可以被分解成市場價格維度(P)和企業盈利(E)或淨資產(B)維度。綜合考察行業相對估值指標的兩個維度與市場相對估值指標兩個維度之間的變化方向和幅度,以及行業相對估值指標兩個維度的歷史變化情況,能將企業基本面信息與價格信息結合起來,輔以成長因子的分析,幫助基金管理人判斷行業估值的合理區間,選擇相應的投資時點。本基金將通過對行業相對估值指標的橫向、縱向分析,選擇估值位於合理區間下限的最佳化升級企業進行投資,動態構建資產組合。
②流動性、換手率
本基金的投資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進行股票資產配置時,本基金將考察行業和企業的流動性和換手率指標,參考基金的流動性需求,以降低股票資產的流動性風險。
3、債券投資策略
當股票市場投資風險和不確定性增大時,本基金將擇機把部分資產轉換為債券資產,或通過參與一級債券市場交易獲取低風險收益,以此降低基金組合資產風險水平。本投資組合對於債券的投資以久期管理策略為基礎,在此基礎上結合收益率曲線策略、個券選擇策略、跨市場套利策略對債券資產進行動態調整,並擇機把握市場低效或失效情況下的交易機會。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謀取最大的收益,以不改變投資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徵為首要條件,運用有關數量模型進行估值和風險評估,謹慎投資。
此外,本基金還將根據市場情況,適度參與新股申購(含增發新股),以增加收益。本基金組合的新股申購(含增發新股)策略主要體現在從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市場環境三方面選擇新股申購的參與標的、參與規模和新股的賣出時機。通過深入分析新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情況,結合新股發行當時的市場環境,根據可比公司股票的基本面因素和價格水平,預測新股在二級市場的合理定價及其發行價格,指導新股詢價,在有效識別和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獲取較高的低風險收益。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今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10%;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 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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