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順長城改革機遇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景順長城改革機遇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景順長城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景順長城改革機遇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景順長城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3.06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1535
  • 成立日期:20150901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旨在把握中國全面深化改革帶來的投資機遇,以中國國有企業改革、金融改革、行政體制改革、資源價格改革等領域中的優勢企業為投資主線,通過充分的基本面研究精選個股進行投資。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資產支持證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可轉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定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以及經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並可依據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適時合理地調整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一)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據定期公布的巨觀和金融數據以及投資部門對於巨觀經濟、股市政策、市場趨勢的綜合分析,重點關注包括、GDP增速、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淨出口增速、通脹率、貨幣供應、利率等巨觀指標的變化趨勢,同時強調金融市場投資者行為分析,關注資本市場資金供求關係變化等因素,在深入分析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評估巨觀經濟運行及政策對資本市場的影響方向和力度,運用巨觀經濟模型(MEM)做出對於巨觀經濟的評價,結合投資制度的要求提出資產配置建議,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核後形成資產配置方案。
(二)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資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個股投資策略,結合公司股票研究資料庫(SRD)對受惠於全面深化改革的相關企業進行價值分析,深入挖掘相關股票的投資價值。其中重點考察:
①業務價值(Franchise Value)
尋找擁有高進入壁壘的上市公司,其一般具有以下一種或多種特徵:產品定價能力、創新技術、資金密集、優勢品牌、健全的銷售網路及售後服務、規模經濟等。在經濟成長時它們能創造持續性的成長,經濟衰退時亦能度過難關,享有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進而創造高業務價值,達致長期資本增值。
②估值水平(Valuation)
對成長、價值、收益三類股票設定不同的估值指標。
成長型股票(G):用來衡量成長型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主要指標為PEG,即市盈率除以盈利增長率。為了使投資人能夠達到長期獲利目標,我們在選股時將會謹慎地買進價格與其預期增長速度相匹配的股票。
價值型股票(V):分析股票內在價值的基礎是將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與其資本成本進行比較。我們在挑選價值型股票時,會根據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與資本成本的相對水平判斷公司的合理價值,然後選出股價相對於合理價值存在折扣的股票。
收益型股票(I):是依靠分紅取得較好收益的股票。我們挑選收益型股票,要求其保持持續派息的政策,以及較高的股息率水平。
③管理能力(Management) 注重公司治理、管理層的穩定性以及管理班子的構成、學歷、經驗等,了解其管理能力以及是否誠信。
④自由現金流量與分紅政策(Cash Generation Capability) 注重企業創造現金流量的能力以及穩定透明的分紅派息政策。
本基金還將重點關注改革對企業內生性的改變,關注深化改革對於企業治理結構的建立和完善,進一步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建立有效的管理層激勵機制,使企業管理人利益與企業利益相一致。特別是企業內生性的改變,對企業內在價值的提升。
(三)債券投資策略
債券投資在保證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採取利率預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時機策略相結合的積極性投資方法,力求在控制各類風險的基礎上獲取穩定的收益。
1、自上而下確定組合久期及類屬資產配置
通過對巨觀經濟、貨幣和財政政策、市場結構變化、資金流動情況的研究,結合巨觀經濟模型(MEM)判斷收益率曲線變動的趨勢及幅度,確定組合久期。進而根據各類屬資產的預期收益率,結合類屬配置模型確定類別資產配置。
2、自下而上個券選擇
通過預測收益率曲線變動的幅度和形狀,對比不同信用等級、在不同市場交易債券的到期收益率,結合考慮流動性、票息、稅收、可否回購等其它決定債券價值的因素,發現市場中個券的相對失衡狀況。
重點選擇的債券品種包括:a.在類似信用質量和期限的債券中到期收益率較高的債券;b.有較好流動性的債券;c.存在信用溢價的債券;d.較高債性或期權價值的可轉換債券;e.收益率水平合理的新券或者市場尚未正確定價的創新品種。
①利率預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蹤最新發布的巨觀經濟數據和金融運行數據,分析巨觀經濟運行的可能情景,預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政府巨觀經濟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趨勢,在此基礎上預測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趨勢,以及收益率曲線變化趨勢。在預期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降低組合的久期;預期市場利率將下降時,提高組合的久期。並根據收益率曲線變化情況制定相應的債券組合期限結構策略如子彈型組合、啞鈴型組合或者階梯型組合等。
②信用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蹤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等不同債券種類的利差水平,結合各類券種稅收狀況、流動性狀況以及發行人信用質量狀況的分析,評定不同債券類屬的相對投資價值,確定組合資產在不同債券類屬之間的配置比例。
個券選擇層面,基金管理人對所有投資的信用品種進行詳細的財務分析和非財務分析。財務分析方面,以企業財務報表為依據,對企業規模、資產負債結構、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進行評分,非財務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力、市場地位和發展前景等指標)則主要採取實地調研和電話會議的形式實施。通過打分來評判該企業是低風險、高風險還是絕對風險的企業,重點投資於低風險的企業債券;對於高風險企業,有相應的投資限制;不投資於絕對風險的債券。
③時機策略
A.騎乘策略。當收益率曲線比較陡峭時,也即相鄰期限利差較大時,可以買入期限位於收益率曲線陡峭處的債券,也即收益率水平處於相對高位的債券,隨著持有期限的延長,債券的剩餘期限將會縮短,從而此時債券的收益率水平將會較投資期初有所下降,通過債券的收益率的下滑,進而獲得資本利得收益。
B.息差策略。利用回購利率低於債券收益率的情形,通過正回購將所獲得資金投資於債券以獲取超額收益。
C.利差策略。對兩個期限相近的債券的利差進行分析,從而對利差水平的未來走勢做出判斷,從而進行相應的債券置換。當預期利差水平縮小時,可以買入收益率高的債券同時賣出收益率低的債券,通過兩債券利差的縮小獲得投資收益;當預期利差水平擴大時,可以買入收益率低的債券同時賣出收益率高的債券,通過兩債券利差的擴大獲得投資收益。
D.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本基金將通過對巨觀經濟、提前償還率、資產池結構以及資產池資產所在行業景氣變化等因素的研究,預測資產池未來現金流變化,並通過研究標的證券發行條款,預測提前償還率變化對標的證券的久期與收益率的影響。同時,基金管理人將密切關注流動性對標的證券收益率的影響,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以及把握市場交易機會等積極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的情況下,結合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E. 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A)相對價值分析 基金管理人根據定期公布的巨觀和金融數據以及對巨觀經濟、股市政策、市場趨勢的綜合分析,判斷下一階段的市場走勢,分析可轉換債券股性和債性的相對價值。通過對可轉換債券轉股溢價率和Delta係數的度量,篩選出股性或債性較強的品種作為下一階段的投資重點。(B)基本面研究 基金管理人依據內、外部研究成果,運用景順長城股票研究資料庫(SRD)對可轉換債券標的公司進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重點選擇行業景氣度較高、公司基本面素質優良的標的公司。(C)估值分析 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礎上,運用PE、PB、PCF、EV/EBITDA、PEG等相對估值指標以及DCF、DDM等絕對估值方法對標的公司的股票價值進行評估。並根據標的股票的當前價格和目標價格,運用期權定價模型分別計算可轉換債券當前的理論價格和未來目標價格,進行投資決策。
F.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對單個券種的分析判斷與其它信用類固定收益品種的方法類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會加強自下而上的分析,將機構評級與內部評級相結合,著重通過發行方的財務狀況、信用背景、經營能力、行業前景、個體競爭力等方面判斷其在期限內的償付能力,儘可能對發行人進行充分詳盡地調研和分析。
(四)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制定相應的投資策略。
1、時點選擇: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貨時,重點關注當前經濟狀況、政策傾向、資金流向、和技術指標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據對指數點位區間判斷,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決定套保比例。再根據基金股票投資組合的貝塔值,具體得出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買賣張數。
3、契約選擇:基金管理人根據股指期貨當時的成交金額、持倉量和基差等數據,選擇和基金組合相關性高的股指期貨契約為交易標的。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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