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中小盤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長城中小盤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長城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長城中小盤成長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長城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9.53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200012
  • 成立日期:20110127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重點投資於具有較高成長性的中小盤股票,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採用積極主動的投資策略,力求實現基金資產的持續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
本基金每半年對中國A股市場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從小到大排序並相加,累計流通市值占比達到總流通市值60%的股票為中小盤股票。
在此期間,對於未納入最近一次排序範圍的股票(如新股上市、恢復上市股票等),如果其流通市值或預計流通市值(如對於未上市新股)能夠滿足以上標準,也將納入中小盤股票的備選投資範圍。排序時遇到停牌或暫停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將根據市場情況,取停牌前收盤價或最能體現投資者利益最大化原則的公允價值計算其流通市值。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今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為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將採用“自上而下” 的策略進行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本基金主要通過對巨觀經濟運行周期、財政及貨幣政策、利率走勢、證券市場估值水平等可能影響證券市場的重要因素進行研究和預測,分析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現金等大類資產的預期風險和收益,動態調整基金大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以控制系統性風險。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下而上”的股票投資策略,股票投資的主要對象是具有較高成長性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在股票選擇方面,本基金以成長性為分析重點,對中小市值公司的基本面進行全面考察,挖掘投資機會。
(1)股票篩選
本基金每半年對中國A股市場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從小到大排序並相加,累計流通市值占比達到總流通市值60%的股票為中小盤股票。在此期間對於未納入最近一次排序範圍的股票(如新股上市、恢復上市股票等),如果其流通市值或預計流通市值(如對於未上市新股)能夠滿足以上條件,也將其認定為中小盤股票。排序時遇到停牌或暫停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將根據市場情況,取停牌前收盤價或最能體現投資者利益最大化原則的公允價值計算其流通市值。在中小盤股票篩選的基礎上,本基金將剔除投資限制中規定的禁止投資股票,以剩餘的中小盤股票建立基礎股票池。
(2)股票精選
在基礎股票池基礎上,本基金將結合衡量股票成長性的定量指標,對中小盤股票進行進一步篩選。進行成長性定量篩選的指標包括:銷售收入增長率、每股收益增長率、淨利潤率和淨資產收益率。
其中,銷售收入增長率和每股收益增長率是反映企業成長能力的主要指標,增長率高的企業其產品和服務更加受到目標客戶的認可,產品市場需求旺盛。銷售收入增長率和每股收益增長率反映了企業創造收入和利潤的能力高低;同時,每股收益增長率可以從一定程度上平衡銷售收入和成本之間的變化關係,是銷售收入增長率對成長性描述的有益補充。另外,淨利潤率衡量的是企業淨利潤和銷售收入之間的比例關係,深入地反映了盈利能力的穩定性和持續性,是企業成長性的基礎。淨資產收益率反映了股東權益的收益水平,衡量公司對股東投入資本的利用效率。本基金將選擇上述四項指標的綜合排名位於細分行業前列的中小盤公司進行進一步分析。
在中小盤股票量化篩選的基礎上,本基金將深入分析個股的基本面情況,以確認中小盤股票的持續成長能力,構建股票資產組合。本基金將從五個方面來分析中小盤股票的基本面,確定其持續成長性及投資價值。這五個方面分別是:經營模式、公司治理、團隊建設、研發能力和銷售渠道。
本基金認為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一般處於企業生命周期前期的成長期或者高速發展期,具有領先的經營模式、逐漸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團隊、可持續的研發能力、可控制的銷售渠道等特徵,這類公司在特殊的產品或服務細分市場具有不可替代的競爭優勢。
1. 經營模式
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大多是具有領先經營模式、清晰市場定位的市場補缺者,能夠集中力量專注於某個特定的目標市場,或針對一個細分市場,或重點經營一個產品或服務,通過專業化的經營、差異性的產品、有競爭力的成本等優勢滿足消費者多層次需求,從而使公司得以存續和成長。
2. 公司治理
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將有助於處於高速成長期的中小盤公司更加穩健地發展。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主要包括: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穩定的管理層、實際控制人及管理層的良好的誠信記錄和影響公司發展的骨幹人員的穩定性等。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在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過程中能夠實現公司資源的有效利用,降低公司代理成本、融資成本,從而在持續經營中體現出高成長性。
3. 團隊建設
中小盤公司團隊建設分析的要點在於企業管理層次的構建。企業管理層次的構建是影響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要素之一。企業應致力於構建、完善不同層次的管理團隊,以備企業規模迅速擴張時,其管理能力能夠支持企業的發展,同時防止企業出現管理層的斷檔。
4. 研發能力
研發能力,即對產品及技術進行改進或者開發新產品的能力。研發能力能夠有效地提高企業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等。隨著公司的發展,研究活動的資金投入、人員素質、研發團隊建設、設備及技術積累等都將逐步上升到新的層次。研發能力和基礎不斷夯實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有望出現持續性成長。
5. 銷售渠道
銷售渠道的建設和控制力是評價企業發展可持續性的要素之一。較強的渠道維護能力和控制力將有助於幫助企業根據既定的計畫實現銷售擴張和企業發展目標。對銷售渠道控制能力強的中小盤公司將能夠較好地實現市場擴張計畫和企業發展規劃,因此其成長性也更加具備確定性。
本基金將以上述五個指標分析中小盤企業成長的持續性,進行組合構建。
(3)估值分析
在估值分析中,本基金將根據上市公司所處的細分行業,運用PE、PB、PEG等相對估值指標,對備選中小盤股票成長性的投資價值進行動態評估。本基金重點關注PEG指標,因為它能夠很好地反映公司在特定成長性下的估值水平。在其他相對估值指標評價接近的情況下,本基金將重點關注具備較低PEG的中小盤企業。
3、債券投資策略
當股票市場投資風險和不確定性增大時,本基金將擇機把部分資產轉換為債券資產,或通過參與一級債券市場交易獲取低風險收益,以此降低基金組合資產風險水平。本投資組合對於債券的投資以久期管理策略為基礎,在此基礎上結合收益率曲線策略、個券選擇策略、跨市場套利策略對債券資產進行動態調整,並擇機把握市場低效或失效情況下的交易機會。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建立了債券分析框架和量化模型,通過預測利率變化趨勢,確定投資組合的目標平均久期,實現久期管理。
本基金將債券市場視為金融市場整體的一個有機部分,通過“自上而下”對巨觀經濟形勢、財政與貨幣政策,以及債券市場資金供求等因素的分析,主動判斷利率和收益率曲線可能移動的方向和方式,並據此確定資產組合的平均久期。
(2)收益率曲線策略
本基金將在確定資產組合平均久期的基礎上,根據利率期限結構的特點,以及收益率曲線斜率和曲度的預期變化,遵循風險調整後收益率最大化配比原則,建立最最佳化的債券投資組合,例如子彈組合、啞鈴組合或階梯組合等。
(3)個券選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個券基本面和估值的研究,選擇經信用風險或預期信用風險調整後收益率較高的個券,收益率相同情況下流動性較高的個券以及具有稅收優勢的個券。
在個券基本面分析方面,本基金重點關註:信用評級良好的個券,預期信用評級上升的個券和具有某些特殊優勢條款的個券。在個券估值方面,本投資組合將重點關注估值合理的個券,信用利差充分反映債券發行主體的風險溢價要求的個券,經風險調整後的收益率與市場收益率曲線比較具有相對優勢的個券。
(4)跨市場套利
跨市場套利是指基金管理人從債券各子市場所具有的不同運行規律、不同參與主體和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差異中發掘套利機會,從而進一步增強債券組合的投資回報。本基金將在確定套利機會可行性的基礎上,尋找合適的介入時機,進行一定的跨市場套利。
(5)把握市場低效或失效狀況下的交易機會
在市場低效或失效狀況下,本基金將根據市場實際情況,積極運用各類套利以及最佳化策略對資產投資組合進行管理與調整,捕捉交易機會,以獲取超額收益。
① 新券發行溢價策略
在特殊市場環境下新券發行利率可能遠高於市場合理收益率,在發行時認購新券可能獲得超額收益。
② 信用利差策略
不同信用等級的債券存在合理的信用利差,由於短期市場因素信用利差可能暫時偏離均衡範圍,從而出現短期交易機會。通過把握這樣的交易機會可能獲得超額收益。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謀取最大的收益,以不改變投資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徵為首要條件,運用有關數量模型進行估值和風險評估,謹慎投資。
此外,本基金還將根據市場情況,適度參與新股申購(含增發新股),以增加收益。本基金組合的新股申購(含增發新股)策略主要體現在從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市場環境三方面選擇新股申購的參與標的、參與規模和新股的賣出時機。通過深入分析新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情況,結合新股發行當時的市場環境,根據可比公司股票的基本面因素和價格水平,預測新股在二級市場的合理定價及其發行價格,指導新股詢價,在有效識別和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獲取較高的低風險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1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為基準計算。基金契約生效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5、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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